索引号: 014208216/2020-00323 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    通知
发布机构: 管委会 文号: 通开发管〔2020〕12号
成文日期: 2020-03-18 发布日期: 2020-03-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8216/2020-00323
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    通知
发布机构: 管委会
文号: 通开发管〔2020〕12号
成文日期: 2020-03-18
发布日期: 2020-03-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03-18 23: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老洪港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通政发〔2020〕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我区第七次人口普查的认识站位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区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开展好本次人口普查,全面掌握我市当前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基础信息,将为制定和完善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措施提供参考依据;开展好此次人口普查,全面掌握人口增长、人口流动、人口老龄化等人口变动趋势,将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口素质提升提供信息支撑;开展好此次人口普查,全面掌握人力资源供需结构、城乡结构、产业结构、区域结构等信息,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开发区提供决策保障。 各街道、老洪港,各部门和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按照国家、省、市和我区的统一部署,高质量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任务。

二、我区第七次人口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

普查的对象。于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的内容。主要是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2020年3-10月底)。

制定普查实施方案、普查员手册和各项工作细则;建立区、街道和社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落实办公地点;启动设备采购;选调和培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各普查小区划分和地址编码。
  (二)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2020年11-12月)。
  普查员入户登记;复查、验收及主要指标快速汇总;数据制表汇总;建立数据库和数据存储等。
  (三)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与后期工作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完成普查数据的评估与报告;发布主要数据公报;完善人口数据库,普查工作总结表彰。

三、我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组建工作班子。各街道、老洪港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列入2020年、2021年的年度重点工作。管委会成立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区人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2020年3月底前,各街道、老洪港管委会在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必须由各分管负责人兼任。完成普查人员、办公地点和工作经费的“三落实”。各地普查集中办公专职人员原则上安排5-8名。

(二)明确责任分工。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通力协作。区、街道之间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全力以赴共同做好普查工作。相关重点部门要确保抽调精干力量参与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统计、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做好普查物资和设备、普查经费、地理信息等协调保障工作;政法、公安、社会事业、民政、房管、人社等掌握相关人口信息的部门,要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向普查办公室提供行政记录资料;宣传、市场监督等部门要以多种方式,持续开展普查宣传,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提供通讯、居民用水、用电用气服务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全力协助,共同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为普查工作提供支持。

(三)强化基础保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仍然以行政管理的地域范围为基础进行普查,全区原则上以社区居委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按照统一的标准划分若干普查小区,1个普查小区配备1-2名普查员,2-3个普查小区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指导员主要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从村(居)委会选任或者社会招聘。普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对在“两员”培训、普查摸底、现场登记、数据处理等普查关键节点加班加点人员,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补贴;普查登记所需电子设备由各地负责筹措,对征用普查员个人电子设备给予适当补助,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普查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四)开展宣传动员。区普查办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形式、通过各类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为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集中开展普查“宣传月”等活动,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促进全社会知晓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主流媒体要给予普查工作最大限度支持。

四、切实保障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质量

(一)坚持依法普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规范普查行为。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谎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二)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区普查办要认真执行全国人口普查方案以及省、市、区实施方案,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加强对普查业务人员和“两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三)建立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区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普查登记采取电子化方式,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实时上报普查数据。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积极向普查机构提供部门基础资料,各普查办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       

附件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周 建 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邵 冲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陈雪梅 统计局局长

成 员:翟敬东 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部(局)长

张 蔚 政法委副书记

倪 敏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梁锦忠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严 华 财政局副局长

徐 敏 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张锦华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沙俊斌 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出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蒋雄伟 新开街道办事处主任

钱建忠 小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夕明 竹行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新林 中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瑛 老洪港党工委书记、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陈雪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街道、老洪港管委会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