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8216/2023-00926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通开发管〔2023〕28号
成文日期: 2023-05-10 发布日期: 2023-05-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 印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2023年 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8216/2023-00926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通开发管〔2023〕28号
成文日期: 2023-05-10
发布日期: 2023-05-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 印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2023年 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 印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2023年 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05-11 09:16 累计次数: 字体:[ ]

机关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老洪港,各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2023年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2023年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土地市场秩序,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空闲土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最严格的特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通过积极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开发区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工作目标

针对排查出的2012年至2023年14宗闲置土地,面积共计1210亩,确保在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处置地块面积不低于48%,2024年5月30日之前完成处置地块面积100%。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成立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专班,由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曹维熙为组长,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工作专班成员,具体如下:

组 长:曹维熙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单 伟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陈喻军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贾党辉 行政审批局局长

成 员:季云忠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规划师

袁志超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崔静波 行政审批局审批专员

张振华 招商局副局长

宋玲莉 财政局副局长

葛 磊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 翔 综保区管理局副局长

朱建国 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

盛晓奕 竹行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新林 中兴街道党工委书记

周 伟 老洪港管理办公室主任

严卫荣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倪文婷 城市更新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规划师季云忠担任办公室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袁志超、行政审批局审批专员崔静波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相关部门及街道具体经办人为办公室成员(兼条线联络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明确处置工作时间节点,落实每个地块处置整改的责任部门;牵头推进处置工作,研究推动处置整改工作中的问题,上传下达;收集汇总处置整改工作相关数据资料,做好“一宗一档”归档工作;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做好督察督办。专班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及职责做好相关处置整改工作。

四、处置措施

(一)延期动工开发。对于因政策等原因造成暂缓开发的,如一年内能够实施开发,可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但最多只能延期一次,总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协商收回土地。对于因交通建设、化工区提升改造等客观原因导致企业无法按照原计划实施项目建设的,可通过协议方式,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价格可按市场原则由管委会和企业双方协商确定。

(三)依法解除合同。对于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而无法实施正常动工开发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依法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整改工作具体安排

为加快闲置土地处置整改,将整改期限、责任部门落细落实,分为以下两个阶段进行处置。

(一)2023年5月至6月20日前

该阶段共计处置6宗面积581亩,占总处置面积的48%。

1、中仓(南通)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面积338亩,拟通过收回土地方式整改,现经协商已初步达成收回协议,由综保区管理局负责后续收回具体事项完成整改。(责任单位:综保区管理局,时限:2023年5月31前)

2、南通英特利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面积13亩,拟通过收回土地方式整改,由住建局牵头协商土地收回事项。(责任单位: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时限:2023年6月20日前)

3、宇鹏生活服务(江苏)有限公司,面积184亩,拟通过解除合同方式处置,现处置方案已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会通过,待报市政府经营性用地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启动依法解除合同程序。(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时限:2023年6月20日前)

4、中天科技精密材料有限公司,面积11亩,拟通过收回土地方式处置,由住建局牵头协商收回事项。(责任单位:住建局、财政局、行审局、中兴街道,时限:2023年6月20日前)

5、旺腾机电(南通)有限公司,面积25亩,拟通过督促尽快完成开工手续进行处置,拟由行政审批局指导督促其完成开工手续。(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时限:2023年6月10日前)

6、江苏天舒电器有限公司,面积10亩,拟通过收回土地方式处置,由住建局牵头协商收回事项。(责任单位:住建局、财政局、中兴街道,时限:2023年6月20日前)

(二)2023年6月21日至2024年5月30日前

该阶段共计处置8宗面积629亩,占总处置面积的52%。

1、锋奕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共3宗地面积143亩,拟通过督促开工完成整改,现该公司正在积极向省争取能耗指标,计划在2023年10月31日前开工,如未能按期完成开工手续则在2023年12月31日前由管委会收回。(责任单位:服务业发展局、行政审批局、竹行街道,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2、中天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面积100亩,通过督促开工的方式进行整改,该企业已完成项目备案,拟由行政审批局指导督促其完成开工手续。(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竹行街道,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3、南通宝崇智慧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面积281亩,拟通过收回土地方式整改,由综保区管理局牵头与企业协商土地收回相关事项。(责任单位:综保区管理局,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

4、大块建材开发(江苏)有限公司,面积22亩,拟通过收回土地方式整改,由老洪港管理办公室牵头与企业协商土地收回相关事项。(责任单位:老洪港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城市更新公司,时限:2024年4月30日前)

5、钛基数据科技(南通)有限公司,面积63亩,拟通过督促开工方式整改,现该企业正在积极争取能耗指标,由招商局牵头督促企业在取得能耗指标后,抓紧办理相关开工手续。(责任单位:招商局、行政审批局,时限:2024年5月31日前)

6、南通软秦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面积20亩,该地块为涉案地块,拟通过收回土地方式整改,但该地块已被法院查封,企业资金账户仍处于被冻结状态,因此暂无法处置,由综保区管理局做好该地块状态跟踪,待涉及案件结案后,启动收回程序。(责任单位:服务业发展局,时限:案件结案后)

六、部门职责

(一)行政审批局

负责推进拟开工项目的立项、规划许可以及施工许可审批,对因政策原因暂无法开工项目,待政策明确可予以推进后,重新拟定产业发展监管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及投产、达产时间。

(二)财政局

负责收回闲置土地项目的资金拨付,以及配合做好收回项目的相关评估工作。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牵头与拟收回闲置土地企业的约谈协商,做收回土地及房产的价值评估,签订收回协议;督促企业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手续。

(四)综保区管理局

做好综保区内闲置土地的处置整改相关工作。

(五)招商局

做好本局招商项目涉及闲置土地的处置整改相关工作。

(六)应急管理局

做好化工园区内涉及闲置土地的处置整改相关工作。

(七)服务业发展局

做好本局招商项目涉及闲置土地的处置整改相关工作。

(八)不动产登记中心

配合做好涉及闲置土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及相关不动产证注销的相关工作。

(九)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竹行街道、中兴街道、老洪港管理办公室做好各自辖区内闲置土地的处置整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