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08216/2026-00350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批复 | ||
| 发布机构: | 开发区管委会 | 文号: | 通开发管〔2025〕3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1-10 | 发布日期: | 2025-01-10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 南通开发区老洪港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12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8·16”一般 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 | ||||
| 索引号: | 014208216/2026-00350 | ||||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批复 | ||||
| 发布机构: | 开发区管委会 | ||||
| 文号: | 通开发管〔2025〕3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1-10 | ||||
| 发布日期: | 2025-01-10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名称: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 南通开发区老洪港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12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8·16”一般 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 | ||||
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南通开发区老洪港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12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8·16”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结案的请示》已收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事故调查结案。
二、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及责任的分析和认定。南通开发区老洪港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12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8·16”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四、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南通苏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编制工程技术措施,落实好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闭环;要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培训效果,切实提升作业人员对于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内容的理解程。
南通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监理过程中要落实好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工作,严格审查工程技术措施,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监督和检查,开展隐患排查要细致,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闭环。
上海权向实业有限公司作业前要加强对现场环境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强化对班组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进一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特此批复。
附件:南通开发区老洪港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12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8·16”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南通开发区老洪港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12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8·16”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