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8216/2021-01132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文号: 通开发管〔2021〕103号
成文日期: 2021-12-03 发布日期: 2021-12-0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8216/2021-01132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文号: 通开发管〔2021〕103号
成文日期: 2021-12-03
发布日期: 2021-12-0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 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2-08 16: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老洪港,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两会” 和“冬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坚决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提升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执法,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行动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做到“两个维护”。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抓好重点时段和敏感时期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各部门、各街道(老洪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有影响事故发生,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行动时间和重点工作任务

自即日开始至2022年3月31日结束,在全区各街道(老洪港)、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以下行动:

(一)《安全生产法》学习提升行动。组织本部门、街道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通过报纸、期刊等主流媒体,以及微信等政务新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推动各部门各街道把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作为所属人员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整合应急管理系统业务培训,深入透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重点修改内容,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结合“五进”工作和“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活动,将深入贯彻学习宣传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重要内容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宣传教育两个“全覆盖”,全面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选取不同行业类别企业为典型示范,开展“为民办实事,送法下基层”系列活动,督促相关企业负责人专题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按照“三管三必须”等规定,强化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安”,共同向前多走一步,协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责任单位:农业(渔业)、电力、综合交通运输、工商贸、船舶修造、石油化工、特种设备、文化广电和旅游、城市地下管网与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学校和医疗卫生12个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牵头部门;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老洪港)。

完成时限:2021年1月20日前。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提升行动。各部门、街道(老洪港)要制定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督促各行业领域、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一患一档;要督促重点行业领域范围内规模以下的小企业、前一阶段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企业以及近三年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不留死角;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对隐患排查治理好的企业,要给予支持、帮助和鼓励;对不认真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要采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必要措施,倒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岗位、车间、工厂、公司等分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要对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逐条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要实行重大隐患分级督办整改制度,治理一项,验收一项;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整改无望的,要坚决责令关闭或退出。

各部门、街道(老洪港)要掌握本行业内、本辖区内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在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带队督导方案由各专委会牵头部门制定,侧重各行业领域的薄弱企业和重点部位。

责任单位:人社局、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交警五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南通开发区海事处;各街道(老洪港)。

(三)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动态管控提升行动。严格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督促首次申报完成的企业于2022年第一季度完成安全风险定期报告,对安全风险未更新的企业给予重点关注,现场再次核实核准;根据风险报告数据库,对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危险岗位等要加大检查频次,对一般安全风险和低安全风险企业要加强指导帮扶,确保隐患闭环整改、风险平稳可控;对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不按时间或报告安全风险为零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将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履行情况、服务机构技术服务活动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对不如实报告安全风险的企业和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惩戒。

责任单位:农业(渔业)、电力、综合交通运输、工商贸、船舶修造、石油化工、特种设备、文化广电和旅游、城市地下管网与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学校和医疗卫生12个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牵头部门;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升行动。要紧扣规模以上,风险较大的行业领域实施精准执法,实现重点企业和行业类型全覆盖;要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隐患、新适用裁量细则进行交流研讨,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确保企业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发现及时、依法依规、查处到位;要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与运行、外包作业单位管理等;要建立面向监管企业的执法人员帮扶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指导答疑,及时回复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困惑;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对主要负责人启动“开小灶”约谈,宣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责任单位:人社局、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交警五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南通开发区海事处;各街道(老洪港)。

四、重点范围

结合我区实际,各部门、各街道(老洪港)要突出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提升专项行动。

(一)道路交通。要针对冬季雨雪冰冻和大雾天气特点,加大对事故易发时段,主干道和危险路段等事故高发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严管客车、货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驾驶、非法载客和“酒驾”等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二)危险化学品。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事故风险隐患,根据氟化氢等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特性,开展专项“三检查两排查”:开展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的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以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为重点的节假日专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情况专项检查;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复审情况和各岗位员工再培训情况专项排查;开展应急演练计划和各类隐患排查治理闭环情况专项排查。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执法,加强关闭退出企业监管,利用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指导线下执法,严肃处理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和无证上岗等的违法行为,严厉整治事故风险管控缺失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严防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三是要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治理,在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烟花爆竹。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重点围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仓库“四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经营安全专项治理(超范围经营和超标违禁、“假大空”过度包装产品)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流向信息化管理、仓储安全管理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迅速开展自查,建立健全“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制度,对安全隐患和问题实行闭环管理。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加强辖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地点、禁放时间等燃放管控,严格执行《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四)城镇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狠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责任落实,要形成高压态势,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的《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严厉整治燃气有关企业安全准入不严格问题、燃气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等问题、燃气有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燃气管道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问题、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突出问题、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燃气具问题、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问题、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流于形式问题、燃气经营企业应急预案不落实问题、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加强冬季用气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燃气设施、设备及管道保养、检修维护制度是否落实,燃气企业开挖施工是否报批,严防因城市道路开挖引起的断气、闪爆等事故,组织对供热管道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隐患得到治理。持续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储存、充装、运输和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建筑施工。重点加强对建设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现场。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火灾防控。切实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进一步摸清本辖区隐患底册,逐一掌握消防安全状况,明确责任主体,深入开展冬季消防安全自查,重点针对占用消防车道和防火间距、违章搭建、改变使用性质、厂库厂住不分、消防设施缺失、消防责任不落实等“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六查三见底”工作,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广泛宣贯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序时推进全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各阶段工作落实,切实抓好电动自行车长效管理,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态势。深入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密室逃脱类场所专项整治、化工园区消防安全提档升级,紧密结合冬季火灾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持续深化“119”消防宣传活动成效,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七)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影剧院、网吧、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对将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的“三合一”场所要加大日常巡查频次;要重点排查治理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装饰材料、电路线路老化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要排查治理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隐患。

(八)工业企业。粉尘涉爆领域,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治理专项行动。深化高处作业专项治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审批制度,严格落实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十条重点安全措施;充分发挥街道和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全面掌握小微企业的事故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按类别指导小微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小微企业发生安全事故。

(九)特种作业。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对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监管,保证作业安全;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审批和安全培训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全面梳理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企业名录,排查出各企业工艺流程清单、设备清单、制度清单、动火主要部位等,明确各企业固定区域、禁止动火区域;加强对小区高空作业的日常巡查,排查吊装作业风险点;排摸理清区域内高处作业企业底数清单,对重点受限空间作业企业进行排摸,对受限空间建立作业告知牌等,全面防范特种作业事故。

(十)既有建筑(老旧房屋)。督促房屋产权人切实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切实履行安全使用责任、房屋管理人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老旧危楼的日常监管和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已计入老旧危楼安全档案,未及整治或正在整治的老旧危楼,要制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急预案。

(十一)特种设备。以涉危化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沿江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气瓶充装单位为重点,突出对各类气瓶、露天起重机械、三类反应容器、燃气公用管道等重点设备的整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继续推动特种设备云平台的运用和推广,提高全区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全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十二)船舶修造。加强对吊装、动火、登高、受限空间作业、试航,设备检维修、临时用电、涂装,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自身涉及的危险作业项目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要组织对危险作业事项进行排查和风险分析,并进行技术交底、人员培训,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规行为。

此外,水上交通、养老院、群租房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抓好综合整治提升。

要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对露天作业安全防护、管道管网防冻、道路交通和设施设备安全等影响,各部门、各街道(老洪港)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委会成立安全生产综合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保德林任组长,党工委、管委会相关行业领域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各街道(老洪港)、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细化方案,成立安全生产综合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全力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街道(老洪港)要落实属地责任,全力抓好本地区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行动组织不得力、执法处罚不严格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罚的处罚、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

(三)及时总结反馈。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老洪港)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报区安委办; 2022年3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综合提升百日专项行动总结报区安委办(邮箱:83593855@163.com)。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