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8216/2026-00351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批复
发布机构: 开发区管委会 文号: 通开发管〔2024〕31号
成文日期: 2024-05-14 发布日期: 2024-05-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南通开发区老洪港“1·1”一般 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
索引号: 014208216/2026-00351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批复
发布机构: 开发区管委会
文号: 通开发管〔2024〕31号
成文日期: 2024-05-14
发布日期: 2024-05-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南通开发区老洪港“1·1”一般 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南通开发区老洪港“1·1”一般 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
来源: 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4-05-17 14:57 累计次数: 字体:[ ]

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南通开发区老洪港 “1·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结案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事故调查结案。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的分析和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四、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公司要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完善取样作业和制造管理安全中心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将安全设备纳入维护保养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测以保证安全防护装置正常运转;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特此批复。

附件:南通开发区老洪港 “1·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

南通开发区老洪港 “1·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