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8216/2021-00555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文号: 通开发管办〔2021〕38号
成文日期: 2021-06-04 发布日期: 2021-06-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南通开发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8216/2021-00555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文号: 通开发管办〔2021〕38号
成文日期: 2021-06-04
发布日期: 2021-06-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南通开发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通开发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6-04 21:55 累计次数: 字体:[ ]

机关各部门,各街道、老洪港,各有关单位:

《南通开发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南通开发区 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和《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南通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开发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南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

一、2020年开发区地质灾害概况

开发区现有地面沉降、工程建设中措施不当诱发特殊类土(软土、砂土)灾害的可能性。2020年,我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在项目供地时,严把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关。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力度,严格遵守汛期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2020年开发区未发生地质灾害险(灾)情。

二、2021年开发区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综合水文、气象等因素,预测我区2021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如下:

(一)全区长期开采利用深层地下水,地下水水位仍处较低,砂土层空隙度大,地面负载引发地面沉降趋势明显。

(二)开发区为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软土、砂土广泛发育,工程建设中措施不当诱发特殊类土(软土、砂土)灾害的可能性始终存在。

三 、2021年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防治重点区

软土、砂土分布地区,工程活动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到位易诱发特殊类土地质灾害,全区基本建设集中区是特殊类土地质灾害的重点防治区。

(二)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与强降雨密切相关。开发区每年主汛期常遭受台风、暴雨等袭击,全年大部分降雨量集中在汛期,极易导致地质灾害的发生。2021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防范期6~9月份。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要切实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开展调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街道要组织力量对 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再调查、排查,动员和鼓励群众参与地质灾害危害预防、监测。对已发现的突发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认真做好群测、群防网络的核实和补充工作,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措施,对群测群防人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完善以社区居委会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网络。地面沉降灾害重点防治区要加强地面沉降重点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定期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地下水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

(三)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街道要按照《开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本行政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街道要制定每个危险区(段)和隐患点的应急方案,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并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保一旦灾害发生,能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建立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专家队伍,保证一旦发生险(灾)情,能及时有效进行研判,迅速做好应急处置 。

(四)突出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省80%以上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在汛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重要。各街道要认真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在重点防范期内,各街道应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并予以公告。加大防灾常识宣传力度,增强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