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8216/2026-00064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文号: 通开发管办〔2025〕9号
成文日期: 2025-10-09 发布日期: 2025-10-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开发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8216/2026-00064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文号: 通开发管办〔2025〕9号
成文日期: 2025-10-09
发布日期: 2025-10-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开发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开发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19 16:34 累计次数: 字体:[ ]

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南通开发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开发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当前物业管理服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夯实服务根基,补齐服务短板,着力破解急难愁盼事项,力争到2026年底,实现以下目标:物业服务信息、业主委员会信息、执法部门职责公开机制全面完善;多部门协同共治机制和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机制高效运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超过80%;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重点资金监管更加规范;完成一批成效显著的实事项目,形成一批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全面改善住宅小区人居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物业服务,深化“三个公开”

1.深化物业服务信息公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服务投诉电话、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有关专营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打造阳光透明的物业服务环境。

2.推进业委会信息公开。指导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职责分工、联系方式、固定接待场所的地址及接待时间,建立畅通的业主咨询与反馈渠道,主动接受业主质询与监督,保障业主知情权、参与权。

3.开展执法信息公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公安、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消防等执法部门职责、负责科室、联系方式及受理范围,让业主知晓“有问题找哪个部门”,打通执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聚焦行业监管,健全“三项机制”

4.建立多部门协同共治机制。建立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召集,管委会办公室、组织部、政法委、法院、财政、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参与的专题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决策全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纪检、审计部门依法对各部门及街道的物业管理工作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或审计,确保跨部门监管落地见效。

5.强化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机制。构建“党建引领、行业主管、基层主抓”的物业管理模式,健全党组织属地管理与行业指导双重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含项目)建立党组织。大力推动“支部建在小区上”,通过发展党员、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力争两年内大幅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覆盖率。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牵头,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议事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合力破解小区治理难题。培育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打造特色鲜明的红色物业服务品牌。

6.完善物业服务考核和退出机制。实行“区级年度考核+街道月度检查+社区日常巡查+业主满意度调查”四维考核模式。依据结果每半年发布一次红黑榜,对红榜企业给予评优推荐等激励;对连续两次列入黑榜、物业管理水平明显落后的企业,由物业主管部门、街道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启动解聘程序。涉及物业更换的项目,街道、社区应提前介入,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聘新物业,并提供本区考核优秀的物业企业名录供参考。

(三)聚焦短板弱项,开展“三个攻坚”

7.开展业委会组建攻坚。提高全区业主委员会(含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逐步提升业委会党员比例。对暂不具备组建业委会条件的小区,由街道指导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职责。加强业务培训与指导,推动业委会覆盖率与规范运行能力双提升。

8.开展物业管理实事项目攻坚。以街道为主体,通过业主提议、社区收集、网格员上报等渠道,广泛征集小区“急难愁盼”问题,形成物业管理实事项目清单,重点推进道路维修、充电桩建设、绿化修补等项目。对成效显著的实事项目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的案例模板,通过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带动全区物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在全区范围内,确定中港翡翠城、源兴花苑作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试点小区。

9.开展安置小区提升攻坚。针对安置小区存在环境脏乱、设施不足、管理滞后等问题,实施“一小区一策”精准整治。改善环境卫生,配足保洁力量,落实垃圾分类与定时定点投放;规范车辆停放,合理施划车位,加强道闸管理,清理“僵尸车”;保障充电安全,统一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消除飞线充电隐患。建立“群众点题、街道答题、部门协作、长效管理”的工作闭环,切实提升安置小区居住品质与居民安全感。

(四)聚焦规范管理,紧盯“三项资金”

10.加强维修资金监管。引入电梯检测、工程造价咨询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覆盖现场查勘、预算审核、结算审计等关键环节。通过专业化、规范化监督机制,切实守护好业主的房屋“养老金”。

11.强化公共收益监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核查小区广告位、停车位、公共租赁场地等收益资产底数。规范公共收益账户管理,确保资金独立核算,对小区共有资产运营、公共资金收支及审计结果实施全面公开,构建“业委会离任审计+小区年度抽审”的监督体系。

12.规范公共水电费管理。建立公共水电费明细定期公示制度,向业主公布使用数据、费用构成及分摊情况,推动收缴透明化、分摊合理化。积极探索节能改造与智能化管理措施,有效控制公共水电成本,减轻业主共同负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级统筹、街道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推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各街道要紧密结合辖区物业服务现状,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将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合力攻坚,及时破解物业管理难点、堵点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及服务成效的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引导业主增强物权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优质服务、合理付费”的消费观念,推动业主自觉支持、主动参与物业管理,共同遵守管理规约和有关规定,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治理格局。

(三)健全长效机制。对行动成效进行综合评估总结,提炼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创新机制。推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快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长效治理体系,实现物业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附件: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报表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