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8216/2021-00205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管委会办公室 文号: 通开发管办〔2021〕10号
成文日期: 2021-03-04 发布日期: 2021-03-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8216/2021-00205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管委会办公室
文号: 通开发管办〔2021〕10号
成文日期: 2021-03-04
发布日期: 2021-03-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04 11:35 累计次数: 字体:[ ]

机关各部门,各街道、老洪港,各驻区机构,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苏办发电〔2021〕3号)精神,全力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一年小灶”基础上持续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南通开发区提供坚实安全保障,现结合开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到政治站位再提升、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责任再压实,在全面巩固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果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

二、主要目标

——全面巩固“一年小灶”成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事故总量明显下降,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全面梳理“一年小灶”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持续攻坚不放松,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全面推广“一年小灶”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提升全区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全面深化“一年小灶”在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形成更加完备、更加定型、具有南通开发区特色的安全发展制度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前列。

——全面实现“六巩固、六提升”,即巩固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的践行质效;巩固安全生产责任,提升“照单履职、齐抓共管”的运行质效;巩固化解重大风险,提升“控总量、减存量、防增量”的预防质效;巩固监管执法,提升“监管科学化、执法精准化”的法治质效;巩固本质安全,提升“人防物防技防现代化”的建设质效;巩固全员参与,提升“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氛围质效。

三、重点工作

根据《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开发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开办发﹝2019﹞39号)和《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开办发﹝2020﹞27号)贯彻落实情况,国务院督导组移交“四个清单”、要求三年“大灶”持续重点关注事项和国务院督导组、省督导组、市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情况,深入分析查摆一年“小灶”后需进一步纳入三年“大灶”重点关注和破解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以及三年“大灶”需进一步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研究确定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持续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全面实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强力推动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深入推进化工产业整治提升行动”“全面加强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有效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突出硝酸铵排查治理,切实加强港口码头危化品安全管控力度”“持续推进粉尘涉爆和深井铸造企业整治,全面实现工艺技术提档升级”“探索实践监管新举措,切实提高安全评价机构规范化水平”“深化道路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力度,彻底根治‘百吨王’等安全痼疾” “突出重点领域和敏感场所火灾防控,全面提升消防快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坚持线上线下监管相结合,有效防范化解景区火灾风险隐患”“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信息化监管效能”“全面实现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信息化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沿海渔船实施组织化网格管理”“全面建立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 “加快实施化工园区(集中区)封闭化管理”“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未报建项目管理”“全面提升船舶修造领域安全管理水平”等19项需在“大灶”中持续深化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

各街道(老洪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扭住“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目标要求,聚焦重大风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采取一系列务实、有效、管用举措,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特别是全区19项、区重点行业领域83项和街道(老洪港)17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行动领导小组调整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为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和政府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老洪港)、各部门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区专治办及工作专班不撤,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

(二)强化巡察督导和巡查考核。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巡察督导重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纳入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核,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内容。将三年“大灶”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继续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派驻督导,加强专项整治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用好述职、通报、约谈、督办、警示等手段,督促各街道(老洪港)、各部门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三)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持续盯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危废处置、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储存等环节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进“百吨王”等重大隐患问题整治,特别对国务院督导组、省督导组移交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中整改清零的要盯住不放,防止死灰复燃,对持续推进整改的要纳入三年“大灶”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四)持续推进强基固本工作。根据区域实际,加快制订安全生产有关方面的政策标准,制定出台危化品常压储罐安全管理规定。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继续办好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栏专题,营造安全生产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1.全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19项)

2.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83项)

3.街道(老洪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17项)

附件1

全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19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持续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开展党工委、管委会领导说安全活动。2021年,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开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栏专题,开展“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学习。将“百团进百万企业”学习宣讲拓展为“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推动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到基层、企业和一线员工。(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党工委宣传部牵头,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

二、全面实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强力推动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从法制约束、制度保障、教育引导等方面,督促企业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切实承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2021年2月底前,全面推广运用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风险网上报告系统,执行省制定、公布的各行业领域企业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开展学习培训;5月底前,各街道(老洪港)、各行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实现全覆盖。2022年开始,工业企业在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安全风险定期报告。监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推动风险报告规定的常态长效落实。(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牵头,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经发局等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按照《江苏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2022年)》,加快完成全区应急管理信息化“急用先建”项目,进一步拓宽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的数据来源和应用范围。2021年底前,实现全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的联网监测,接入试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数据,开展线上、线下协同监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的推广使用,压实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优化完善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将危化品使用纳入信息系统;建设全区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应急指挥信息网、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数据治理系统,开展大数据应用。2022年底前,在监测预警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智能化应用:推广视频智能分析,对重点企业的重点部位进行视频智能识别,实时预警;通过数据治理系统和综合应用平台综合分析企业许可信息、执法信息、实时监测监控信息等,为企业风险精准画像;持续建设完善更具智能化的应急指挥“一张图”系统,为指挥救援提供科学、专业的处置建议方案;进一步提升问题处置监管平台的智能化水平,实现安全态势的区域感知,问题隐患的精细管理。(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区域治理指挥中心)

四、深入推进化工产业整治提升行动。严格执行《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强化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全面实施“一园一策”规范化管理,推动化工园区持续完善提升产业定位和主导产业链,打造产品关联度高、产业集聚度高、管理水平高的高水平化工园区。2022年,重点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实施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和产品品质提升,支持企业加快“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打造一批化工行业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结合长江大保护工作部署,加快化工园区产业升级、空间再造。(责任单位:区化治办牵头,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五、全面加强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有效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生产环节,2021年,在危化品重点企业全面完成自动化改造基础上,对自动控制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评估确认;重点对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反应风险进行过筛式安全评估;对照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三个地方标准,年底前,推进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设施企业“五位一体”信息化系统有效运行。2022年底前,已开展反应风险安全等级评估的企业,依据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落实评估建议;所有涉及可燃性固体、液体、气体或有毒气体包装,或爆炸性粉尘的包装独栋厂房,通过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将当班操作人员控制在9人以下。运输环节,深化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在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深度应用;构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全链条的监管模式。使用环节,2021年起,全区化工、交通运输、教育等20个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围绕10个方面重点内容,2022年6月底前,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牵头,经发局、社会事业局、人才科技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警五大队、海事处)

六、突出硝酸铵排查治理,切实加强港口码头危化品安全管控力度。深刻汲取贝鲁特港口爆炸事故教训,针对全区港口危化品储罐、危化品作业管控难度大的特点,持续加强港口危化品的安全管控力度,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组织开展港口重大危险源企业、危险货物储罐巡查,防范港口重大风险。2021年,督促企业加强港口危化品储罐和压力管线的检查,对罐龄在20年以上的或储存介质危险性较高的储罐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储罐总数的5%,对抽检不合格的,一律暂停使用。强化港口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督促港口企业对外包项目、出租场所和设施设备从严管理,建立健全动火、受限空间、吊装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加强现场管理,对未落实防火、防静电、防泄漏等“三防”措施,存在未出具动火作业票开展动火作业、未落实动火作业第三方监管制度、动火作业前未对周边环境进行检测等重大隐患的,一律实施挂牌督办。(责任单位:住建局)

七、持续推进粉尘涉爆和深井铸造企业整治,全面实现工艺技术提档升级。对照粉尘涉爆企业6项重点执法事项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7项重点执法检查事项,2021年底前,开展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10人以上企业、所有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执法检查,2022年底前,完成所有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检查,持续推进问题隐患闭环整改。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铝镁机加工企业涉爆粉尘(废屑)处置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铝加工(深井铸造)行业技术升级淘汰落后促进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2022年底前,深度解决铝镁粉尘(废屑)处置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和突出隐患问题;从产业优化升级、严格项目审查、安全技术改造等方面开展联合检查,切实提升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牵头)

八、探索实践监管新举措,切实提高安全评价机构规范化水平。2021年,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若干规定》《南通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南通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示和第三方评估制度(试行)》,对安评机构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坚持奖惩结合,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探索建立“红名单”制度,激励和引导安评机构遵规守纪。2022年底前,拓宽监管方式,加快推进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督促安全评价机构不断提升评价报告质量和服务水平。引导机构加强内训外培的力度,大力培养机构急需人才。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安全评价师信息查询平台、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系统为依托,严把资质许可准入关和执业资格定期核查制度,强化机构从业人员的执业素养。(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九、深化道路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力度,彻底根治“百吨王”等安全痼疾。加快治超联网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各地加大不停车称重系统建设,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持续优化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及治超管控设施布局,对超限检测站实施提档升级工程。完善“一超四罚”案件后续的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各地对“百吨王”车辆追溯货物装载源头、车辆生产源头工作实施清单化销号管理。2021年,利用非法营运车辆智能化整治系统,对涉嫌非法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重点管控,严禁被列为“黑名单”的客车通行高速公路;继续排查整治车辆使用性质与经营范围不一致的情况,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路段实行挂牌治理和“一路一策”“一点一方案”;持续组织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集镇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深入开展普通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三类及三类以下桥梁,跨(穿)铁路、高速公路、等级航道桥梁,公路隧道,重要平面交叉口、集镇段、急弯陡坡、临水临河路段等重点部位的排查。(责任单位:住建局、交警五大队)

十、突出重点领域和敏感场所火灾防控,全面提升消防快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医疗建筑、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以及养老机构、文物古建筑等敏感场所,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改装以及停放、充电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持续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住建局、交警五大队、经发局、市场监管局)

十一、坚持线上线下监管相结合,有效防范化解景区火灾风险隐患。深刻吸取山西太原景区火灾重大事故教训,以景区人员密集场所为整治重点,围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建设装修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等10个方面重点内容,集中开展旅游景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2021年2月底前,组织对全区3A级以上旅游景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巡查督查。2021年底前,利用全省智慧文旅平台实现“一景一档”,将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结果录入系统,智能锁定重点监管对象,精准助力监管执法,提高智慧化监管水平。(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牵头,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公安分局)

十二、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信息化监管效能。依据《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全区范围推进一批智慧工地建设项目,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相关数据和省、市智慧工地安全监管平台互融互通。2021年,深入开展智慧监管应用、数据积累,完善智慧工地系统各项功能,初步实现与政府监管平台数据对接全覆盖,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辅助监管的数据分析和图形展示等;年底前,推进全区所有政府投资的规模以上工地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推进全区所有智慧工地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全覆盖。2022年后,在智慧工地优先发展安全应用的基础上,逐步推进BIM技术、材料管控、质量管控、绿色施工等关键技术应用全覆盖,逐步形成完善的技术标准和应用体系。(责任单位:住建局)

十三、全面实现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信息化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新型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方式。2021年,组织瓶装液化气企业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系统应用培训,推动系统应用宣贯培训全覆盖。基本实现瓶装液化气企业对送气人员、车辆管理全覆盖。收集各地对系统使用情况的信息反馈,着重抓好对各关键节点的信息录入和采集,指导各地加快数据录入和更新,用户信息录入比例达90%。2022年,进一步完善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提高燃气安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监测、分析、研判作用,排查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消除一批供应侧和使用侧安全风险隐患,防范燃气安全风险,压降燃气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住建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

十四、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在配齐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模式,在全区大力推广将农机安全生产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2021年,确定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内容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在网格化平台设立农机安全监管模块,开展网格人员农机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实现镇村级农机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具体化、规范化。2022年,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网格化平台为依托,以农机安全网格人员为基础,建成覆盖农机所有者、使用者和经营服务单位的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十五、全面建立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实现全区电梯应急处置服务“一个号码对外、一个平台调度、一支队伍响应”,为群众提供24小时全天候应急救援服务,加强市场监管与消防救援部门的联勤联动,大幅缩短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时间,有效提升应急救援效率。2021年底前,实现所有在用乘客电梯“应纳尽纳”。强化平台数据的综合运用,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为科学、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十六、全面构建“三无”船舶治理联防联控机制。持续应用“三明确、三强化”治理方法,深化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巩固“三无”船舶治理成果,形成长江南通段“三无”船舶治理长效机制。2021年,将“三无”船舶整治工作继续作为“三年大灶”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交通运输、海事、公安、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持续消除存量、打击增量。河口所在地要通过采取设置“抬缆浮”等措施,防范“三无”船舶通行;船闸管理部门要禁止“三无”船舶过闸进入长江;各涉水执法部门联动,在交界水域把好关口;常态化运行“三无”船舶扣押基地和临时扣押点,保持打击高压态势。2022年,沿江各地应培育有资质的港口配套企业,鼓励相关港口、码头、水上服务区等单位建设正规交通船艇。开展“三无”船舶治理回头看工作,总结长江南通段“三无”船舶治理成效,评估形成长江南通段“三无”船舶治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开发区海事处、公安分局、经济发展局、住建局、长航公安)

十七、加快实施化工园区(集中区)封闭化管理。根据《江苏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封闭化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建设化工园区(集中区)特勤消防站和危化品专用停车场,完善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基础设施,优化安全、应急、环保、能源“四位一体”智能化管理系统,加强出入园区的人员、车辆、货物全过程监管,实现园区安全风险的有效管控。2021年底前,实现园区封闭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园区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能力明显加强。(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牵头,经济发展局、交警五大队、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十八、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未报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意见》,实行项目开工前安全责任告知、专题教育警示、安全公开承诺三项制度,明确应领未领施工许可证、依法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网格巡查发现、项目安全风险告知及承诺、工匠管理、监管巡查督查等四项制度落实落地。2021年,持续强化建筑施工领域未报建项目监管,强化各方责任落实,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报建、未报建项目清单管理、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施工队伍源头管理制度,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落到实处。(责任单位:住建局)

十九、全面提升船舶修造领域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开展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管理培训,优化培训方式,按照分主题、分片区思路,进一步扩大培训面,对企业、行业管理人员开展培训,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能力。到2022年中,深入开展船舶修造危险化学品使用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落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筑牢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的防火墙。(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附件2

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83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组织“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在“百团进百万企业”学习宣讲活动实现“两个全覆盖”基础上,用好“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学习平台,2021年起将“百团进百万企业”学习宣讲拓展为“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继续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安全生产宣讲,讲清楚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安全与发展,讲清楚我区“一年小灶”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讲清楚专项整治“三年大灶”有关安排。(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二)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训内容。在将安全生产列为党校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训内容,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履职能力。(责任单位:组织部、应急管理局)

(三)开展“街道党工委书记和街道办事处主任说安全”活动。按要求组织开展“街道党工委书记和街道办事处主任说安全”活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在基层走深走细走实;2021年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切实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2021-2022年继续办好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栏专题,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推进企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船舶修造拆解、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行业和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除按上述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外,对达到一定规模的还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二)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加强企业标准化达标贯标持续化,督促各类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三)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持续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化,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高危行业企业应抓好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等。2022年底前,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人社局,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持续推进“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机制,建立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清单和安全风险分布图动态更新制度;进一步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进一步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强化监测预警。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五)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强化各类危险源、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作业事项排查管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六)充分发挥安责险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建立安责险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所有承保保险机构安全预防服务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出台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相关行业条线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险管理机制和事故预防机制。(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三、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1年,根据省民宗委《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指南》等文件,加强安全监管,重点整治宗教活动场所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制度不健全、消防设施不齐全、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2022年,逐步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重点地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

(二)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本质安全水平。2021年,进一步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把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织密安全防范网。2022年在“省民宗委信息化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基础上,推进应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建立信息化系统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

(三)引导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单位每年组织1-2次消防演练,员工对消防器材要会正常使用,对突发事件会应急处置。(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

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巩固提升“1235”管道保护工作模式,进一步推进清单化管理。加强督促检查,通过跨区域互查,“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加强隐患治理,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落实分级负责制,确保整改到位;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对基层管理人员及企业负责人的业务培训,推进管道智能化管理。加强第三方施工管控,加大对管道上方及周边违法施工行为以及非法占压、挤占的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经发局)

五、经济开发区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根据《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0国家级开发区版)》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2021年创建成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牵头)

(二)经济开发区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100%。树立整体安全风险意识,组织开展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提出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经济开发区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风险较高的行业,要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2021年完成经济开发区安全风险评估。(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

(三)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推进建立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以对全区安全作出准确、高效的智能响应为目标,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经济开发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2021年完成全区信息共享平台。(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牵头)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完善源头审批管控机制,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从严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在全面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分级核查把关制度,实现网上全流程不见面审批。2021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编制并发布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2021年底前,建立跨部门危险化学品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经济发展局)

(二)降低区域安全风险,避免多米诺效应,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严格执行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化工园区基础设施投入,提升智慧园区管理平台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2021年底前,仍为B级的化工园区,限制新改扩建危化品项目;2022年底前,化工园区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报告》等级提升,全面达到C级以上等级;全面推进化工园区封闭化建设,2021年底完成危化品停车场建设,实现关键控制区封闭化管理,2022年底前完成化工园区整体封闭化管理,实现安全风险整体可防可控。(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交警五大队、应急管理局)

(三)推进重点地区危化品监管执法人员配备。2021年6月底前,建立不少于10人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2021年底前,化工园区单独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不少于10名专职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并配备安全总监,化工集中区配备不少于6名专职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专职人员75%。(责任单位:组织部、应急管理局)

(四)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试行安全生产积分管理,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南通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从2021年2月1日起,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试行积分管理。以一年为周期,从反向扣分和正向加分两方面进行积分。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倒逼企业主动查漏补缺、对标找差,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五)建立运行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防范联动工作机制。开展好省级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防范联动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线索移交、会商会办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解决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导和省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交办问题,引导企业安全生产、绿色发展。(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七、冶金等工贸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粉尘涉爆企业整治提升。在固化总结“一年小灶”集中评估整治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动态排查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6月底前各行业领域规上工业企业完成首次安全风险报告,年底前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三)持续推进涉爆粉尘(废屑)整治。深度解决铝镁粉尘(废屑)处置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和突出隐患问题。(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八、消防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集中开展两轮“百名消防指挥长宣讲消防安全”活动的基础上,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实施细则,持续推进各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各类微型体验室(点)建设,分类完善标准化培训教材,强化实操式、场景式教学,推进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免费培训,发展壮大消防安全“明白人”队伍。(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人社局、社会事业局等有关部门)

(二)深化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医疗建筑、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以及养老机构、文物古建筑、学校等敏感场所,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责任单位:消防救援支队、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住建局、经济发展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三)强化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控。在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基础上,组织工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改装以及停放、充电等重点环节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消防车通道治理,持续加大对占堵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

(四)大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深入推进化工园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提档升级专项行动,按照《进一步规范化工园区消防站满编执勤的通知》要求,全面强化化工园区消防站人员、车辆、装备和器材配备,提升化工灾害事故处置能力。明确年度建设任务,持续加大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以及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扎实推动乡镇(街道)消防站全覆盖工程建设,组织对人员、车辆、装备和器材进行提档升级,建立应急响应指挥机制,健全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财政局、人社局、经济发展局等有关部门)

(五)持续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充实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落实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明确街道消防监管职责及机构。完善公安机关与消防救援机构联席会议研究、联处火灾隐患、联合执法查处、联宣防火安全、联处重大事故、联训业务技能“六联”协同指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持续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全面应用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充分发挥已派驻消防网格长作用。持续推进消防队站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和联防联训等工作,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管办、公安分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

(六)扎实推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在贯彻“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防控理念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试点应用,持续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社会事业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

九、电力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管机制。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电力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积极依托市电力安全专委会组织协调作用,2021年底前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与地方电力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充实电力管理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强化基层电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对电力安全生产实行分层分级监管。(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隐患排查治理。在全区范围开展电力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梳理危险化学品使用现状,对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三)电力企业应急管理。电力企业完善人身伤亡事故等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强化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针对台风、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加强应急能力。(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十、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文化娱乐场所、新闻出版、医疗单位、学校(含培训机构)、宗教场所按照“一年小灶,三年大灶”的要求,不间断的开展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查,有重点地指导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深化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

(二)建立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培训制度。督促文化娱乐场所、新闻出版、医疗单位、学校(含培训机构)、宗教场所按照安全培训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实用技能培训。各单位安全有专人管理,持证上岗。(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

(三)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危化品专项治理。加强文化娱乐场所、新闻出版、医疗单位、学校(含培训机构)危化品使用主体责任,开展危化品存储、使用、废弃处置隐患专项整治。(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

十一、化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优化化工产业空间布局。结合长江大保护工作部署,加快长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关闭搬迁,加快化工产业由沿江向沿海升级转移步伐。(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等)

(二)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强化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2022年,重点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实施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和产品品质提升,支持企业加快“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打造一批化工行业智能车间、智能工厂。(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三)全面提升“一园一策”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据百日攻坚行动“一园一策”《评估论证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要求,提升化工园区规范化管理水平。化工园区要完善提升产业定位和主导产业链,不断提高规划建设、安全监管、污染防治、应急救援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综合管理能力,努力打造产品关联度高、产业集聚度高、管理水平高的高水平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完成园区污水厂提档升级,建成城市消防站,实施封闭化管理,边界防护距离和危废处置满足要求,全面提升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层次。(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化工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全面实施差别化“一企一策”整治提升。2021年,“一企一策”处置建议关闭退出的企业原则上要求全部关闭;指导各地对停产整改企业进行复核验收,符合条件的抓紧推进复工复产,不符合条件且整改无望的列入关闭退出;指导各地完成列入限期整改企业的整改验收销号,并纳入后续监管。(责任单位:区化治办牵头,区化工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能力。2021年,认真梳理分析百日攻坚行动对化工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形成的每个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表》,区分重大安全风险、较大安全风险、一般安全风险和低安全风险四类进行分级分类管控。要对辨识出的重大风险点进行信息化改造,通过加装传感器、摄像头等对风险点进行远程监管,安全环保监管信息接入地方政府监控平台,实现政府监管部门对园区、企业常态化实时监管。2022年,积极推广风险监测预警、安全防护防控和应急处置救援装备和产品,提升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能力,为遏制重特大事故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化工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全面抓好《问题隐患清单》整改销号。对化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问题隐患清单》。2021年,督促各地根据《问题隐患清单》加大逐企整改推进力度,组织开展整改销号验收。建立问题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实现网上实施跟踪调度,确保问题整改闭环。一般风险隐患即知即改、限期整改,短期内不能整改完成的,要制定“一企一策”整改实施方案;重大隐患做到条条见底、条条整改到位,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化工企业,依法实施关闭退出。2022年,持续抓好新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销号。(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化工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七)全面落实《提升本质安全环保水平建议》。对照百日攻坚行动提出的提升本质安全环保建议,从产业政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和园区管理等方面,对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实施分类整治提升。严格执行《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强化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2021年,进一步完善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平台,优化平台共建共享工作机制,提升危险化学品部门监管数据共享质量,加强平台数据安全能力建设。2022年,重点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实施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等方面技术改造和产品品质提升,支持企业加快“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打造一批化工行业智能车间、智能工厂。(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化工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二、船舶修造和民爆行业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推进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深入开展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2021年起实行“行业监管部门+专业监管部门+安全专家”的联合检查模式,定期开展制度化、专业化执法检查,加大对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开展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管理培训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1年,5家重点船舶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并推进提档升级,开展更高级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二)提升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开展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回头看”,不断提升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水平。按要求完成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考核; 2022年底前,民爆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达标率100%。(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完善“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不断提升“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接线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救援人员的救援能力,实现电梯应急救援的快速、高效,2021年力争将救援平均时间压缩在15分钟之内(国家标准为30分钟);在实现垂直乘客电梯“96333”警示标识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提高“96333”警示标识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上的覆盖率,并完成新版“96333”警示标识的更换工作;强化96333平台数据的综合运用,完善96333运行红黑榜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电梯故障的频次、原因等,引导百姓监督物业公司选择优质维保单位,2021年实现电梯困人率同比下降5%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认证活动监管力度,组织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获证组织“双随机”监督检查,严查获证组织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以及认证机构买证卖证、虚假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法依规处理,加强后续监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三)配合做好货车非法改装改标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局、省局、市局做好对指定认证机构和货运车辆获证组织的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国家局、省局、市局移交的指定机构非法认证等违法行为实施调查取证,依法依规处理并上报国家局、省局、市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十四、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开展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主体责任,开展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现状排查,全面整治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存在的安全隐患。2021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治,掌握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的安全管理现状,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开展自查自改。2021年12月底前集中攻坚,督促各地各校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各种方式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开展随机抽查,对重点学校、重要场所和重要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2022年6月底前总结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牵头,人社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二)推进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整治。2021年全面排查学校高层建筑、学生食堂、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实训室、危险品仓库、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2年持续巩固提升消防安全整治效果,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总结推广专项整治经验,将整治实践固化为长效机制,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牵头,住建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

(三)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按照国家和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升校园安全信息化水平,2021年校园重要部位的实体防护、技防系统建设实现全面达标,2022年全区智慧安防校园形成规模效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生产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牵头,公安分局)

(四)深化学校用车和校车安全整治。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构建社会共治良好局面。2021年底,建立健全学校用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优化完善校车安全监管机制,着力整治学校用车和校车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2022年,基本形成部门联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学校、师生、家长全社会关心关注学校用车和校车安全的良好格局。(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牵头,公安分局,交警五大队)

十五、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建立完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建立民政与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健全多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惩戒机制,着力解决民政服务领域存在的相关安全生产问题,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对区民政局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促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二)深化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2021年,全区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90%以上达到消防安全标准,电气火灾报警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达到95%以上。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重大隐患全面“清零”。(责任单位:民政局)

(三)扎实推进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在贯彻“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防控理念的基础上,开展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全面推行单位(机构)“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责任单位:民政局)

十六、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继续推进危险废物排查。对化工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肃严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度物等违法行为。预计到2021年12月底,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二)开展环境治理设施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到2021年12月底,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动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

(三)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在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的审批过程中,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及时通报环境治理设施审批情况。到2022年底,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

十七、建筑施工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信用管理责任体系。运用信用方法鼓励企业加强设备管理和检验检测行为,推动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租赁企业小零散、以租代管、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2021年,将检验检测单位手工出具检测报告方式,逐步改为系统填写相关检验检测项结果自动生成报告方式,为后续开展信用评价奠定数据分析基础。2021年中,宣传贯彻《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2022年,全面开展信用评价工作。鼓励施工企业选用一体化企业设备、选用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设备,引导监督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实施差异化监管。(责任单位: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二)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2021年底前推进规模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2022年,所有工地均接入智慧工地安全监管平台。(责任单位:住建局)

(三)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未报建项目管理。持续强化建筑施工领域未报建项目监管,强化各方责任落实。2021年底建立完善报建、未报建项目清单管理、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施工队伍源头管理制度,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落到实处。(责任单位:住建局)

十八、城镇燃气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大力推进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2021年,组织瓶装液化气企业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系统应用培训,推动系统应用宣贯培训全覆盖。基本实现瓶装液化气企业对送气人员、车辆管理全覆盖。进一步用好市级监管平台系统,收集并反馈对系统使用情况的信息,着重抓好对各关键节点的信息录入和采集,用户信息录入比例达到90%。2022年,进一步完善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提高燃气安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监测、分析、研判作用,排查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消除一批供应侧和使用侧安全风险隐患,防范燃气安全风险,压降燃气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经济发展局、消防救援大队区)

十九、道路运输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持续整治“百吨王”等安全痼疾。2021年加快治超联网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各地加大不停车称重系统建设,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持续优化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及治超管控设施布局,对超限检测站实施提档升级工程。2021年底前完善“一超四罚”案件后续的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各地对“百吨王”车辆追溯货物装载源头、车辆生产源头工作实施清单化销号管理。(责任单位:住建局、交警五大队)

(二)深化道路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力度。利用非法营运车辆智能化整治系统,2021年1月31日前,对涉嫌非法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重点管控,严禁被列为“黑名单”的客车通行高速公路。深入开展道路危化品运输源头关整治工作,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局省环保厅关于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苏交运〔2015〕51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0〕371号)文件要求填报电子运单。(责任单位:住建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

二十、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加强港口码头危化品安全管控力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港口重大危险源企业巡查、危险货物储罐抽检,并对一年以上未作业货种取消作业许可。督促港口企业加强港口危化品储罐和压力管线的检查,2021年对罐龄在20年以上的或储存介质危险性较高的储罐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储罐总数的5%;2022年底前对所有罐龄在20年以上的储罐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储罐总数的20%,对抽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暂停使用。持续强化港口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动火、受限空间、吊装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加强现场管理,对未落实“三防”措施,对存在未出具动火作业票开展动火作业、未实施动火作业第三方监管、动火作业前未对周边环境进行检测等重大隐患的,一律实施挂牌督办。(责任单位:住建局)

(二)把好长江客汽渡安全运行关。持续禁止长江渡口夜间0时至3时渡运。建立建桥撤渡机制,新建跨江大桥,上、下游一定距离范围内的渡口应撤尽撤,实现长江渡口的不断减少。全面禁止超限超载车辆(经许可的大件运输车辆除外)上渡,客渡船舶禁止载运燃油摩托车。长江渡线全面禁止7座以上(不含7座)客车通行。督促渡运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运行岸基自主监控系统,严格执行《江苏长江渡船船员行为规范》。不断完善渡船风险防控措施,从严查处渡船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渡运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渡运安全发展水平。落实《市安委会关于以更高标准更严措施管控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的措施》,2022年底前全面淘汰船龄超过27年的老旧客汽渡船舶。(责任单位:开发区海事处)

(三)开展长江船载危化品运输安全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和措施:一是宣传贯彻江苏省载运危化品船舶在长江江苏段港口安全作业地方标准。二是持续推进危化品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实施,推动成立高质量选船联盟。三是加强现场巡查、网上核查,严厉打击船舶谎报、瞒报载运危化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推动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建立全过程的监管体系。2022年重点工作和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危化品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建立海事日常监督检查平台与选船机制信息平台定期信息交换制度。二是宣传贯彻《关于加强内河水域危化品船舶洗舱监管的指导意见》,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是严格执行《船载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1号令)的规定,严厉打击危化品船舶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开发区海事处、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长航公安南通分局)

(四)开展桥梁防碰撞和桥区通航安全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和措施:一是推动桥梁业主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加固桥梁防碰撞设施,提升桥梁防碰撞能力。二是加强桥区导助航标志维护管理,保障标志功能正常、技术状态良好。三是优化船舶通过桥区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船员培训和桥区航路航法宣传,提高驾引人员安全航行技能。四是加强桥区水域通航秩序检查,严格查处桥区水域船舶淌航、掉头、横越、追越、不按规定航路航行等违法行为。2022年重点工作和措施:一是推动上级部门完成桥区水域划界。二是继续加强桥区水域巡航执法,严格查处桥区水域船舶违章航行行为。三是开展辖区桥区水域通航安全风险评估,督促桥梁业主单位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责任单位:住建局、开发区海事处)

(五)加强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治理。加强现场巡查,在船舶安检选船过程中重点选择长期未接受安检船舶。加强船舶登记基础数据核实,强化静态业务管理和现场安全监管信息通报。2021年底前,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对所属船舶严格管理,按要求进出港报告,对于长期停航船舶填写安全管理承诺书。(责任单位:开发区海事处、住建局)

二十一、农业机械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明确街道、社区委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是镇级、村级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托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网格“一张网”,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模式,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融入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区组织开展网格人员农机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具体化、规范化。2022年,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网格化智能应用平台为依托,以农机安全网格人员为基础,建成覆盖农机所有者、使用者和经营服务单位的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长效机制,破解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难题。(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二)全面提升农机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深化“平安农机”建设,广泛开展“平安农机”示范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建设,选树一批农机本质安全示范单位。2021年,狠抓源头管控,强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加大政策激励力度,引导老旧运输用拖拉机加快报废更新。探索完善农机安全检验制度。全面加强农机执法,抓执法、强监管、保安全,不断增强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自觉,形成依法管机、规范用机的良好局面。2022年,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细化部门职责,避免监管盲区。强化农机经营服务单位隐患自查机制,配齐农机安全员,完善安全生产承诺、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全面启用农机安全执法终端,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执法终端覆盖率、执法数据电子存储率均实现100%。(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二十二、森林防火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划制度。落实《南通市森林防火规划》,不断完善现代森林防火体系,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增强预警监测能力,确保全市无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控制率在1.2公顷/次以下,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2021年5月底前完成全区“互联网+森林防火督查”系统联网、并填报(导入)相关信息;2022年3月底前,完成省级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每个卡口的防火码数据采集工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实现问题隐患巡防巡护常态化。在森林防火期进一步加强对民俗用火、农事用火、生产生活用火的监管,加大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实现问题隐患的巡防巡护常态化,并形成长效机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十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2021年,积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推进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等货车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2022年,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交警五大队、住建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在用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和行驶证比对核查机制。2021年,重点梳理行驶证使用性质登记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的机动车信息,通报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做好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工作。2022年,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行驶证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车辆的执法检查。(责任单位:住建局、交警五大队)

(三)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强化通行证发放审查、“黑名单”核查比对、多次超载企业负责人处罚、“黑车”查处、抄送曝光等管理措施的执行力度。常态化严查污损遮挡号牌、严重超速超载、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2021年,针对工程运输车非法改装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2022年,进一步巩固完善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长效常态管理机制。(责任单位:交警五大队、住建局、综合执法局)

二十四、水利行业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深化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等)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提升参建单位建设管理能力和参建人员职业素养与技能,营造以人为本,内外和谐的施工环境。(责任单位:住建局)

(二)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泵站、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等不健全等问题。明确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突出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化、显性化,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并持续改进,2021年实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全达标。(责任单位:住建局)

二十五、环卫领域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开展环卫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对垃圾焚烧厂、填埋场等场所中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摸排(重点排査盐酸、片碱、氨水、乙炔等日常用量大的危险化学品);加强对焚烧厂、填埋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督促垃圾处理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管控主体责任,及时整治消除排査发现危险隐患,加强对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审批、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管控,由专人负责,严把风险防控关。2021年6月底前,全面摸清底数,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改,边查边改。2021年12月底,通过部门联动开展督查检查,“四不两直”开展随机抽查的方式,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2022年6月底前,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借鉴,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二十六、医疗卫生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火灾防控。2021年,对医疗卫生机构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消防救援大队)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所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大排查、大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全面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

(三)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2021年,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加大对重点场所、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的分析研判。强化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立体停车库、电梯等特种设备管理,实施销号闭环管理,明确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环节落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局)

附件3

街道(老洪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17项)

一、新开街道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推进老旧小区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建设。排查摸底、确定点位。街道七个安置社区自行开展摸排,摸排老旧小区的电动车数量。摸排老旧小区里面可以建设集中充电点的位置。多措并举、集中建设。将部分居民居住集中,建设难度大、成本高的点位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由区财政支持进行建设。将部分居民分散、使用量少的点位纳入街道零星工程建设,由街道财政负担。将绝大多数居民集中,使用频繁的点位交由第三方建设,并与其签订适当年限的管理协议。严格管理、规范使用。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建成后,街道将从集中宣传引导、探索“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组织消防、安监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等方面引导居民规范使用。

(二)推进出租厂房管理和停产搬迁企业处置工作。出租厂房管理。严把关口,全面审核企业材料。在推进工贸企业集中区安全监管过程中,企业流动性较大,一方面严格根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严防“散乱污”企业登记注册联合会商制度》等要求进行核查,另一方面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管理监管职责,制定制度要求出租方在出租前将承租单位(个人)资料提交街道安监部门审核;完善制度,全面落实防范措施。按照“一工贸企业集中区、一集中管理形式、一事故应急预案”的“三个一”工作要求,全力确保辖区所有工贸企业集中区安全监管到位;立足长效,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加强出租厂房动态管理,建设重点风险隐患清单。停产搬迁企业。严把关口,全面审核资质材料。在推进空间再造协议搬迁项目过程中,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管理监管职责,在征收服务公司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拆房方案审核备案后,围绕“拆除工程发包、拆除承包资质、安全管理协议、现场资料提供、拆除施工备案”等关口要求进行核查;完善制度,全面落实防范措施。按照“一施工方案、一防范预案、一应急预案”的“三个一”工作要求,全力确保拆迁施工作业科学安全。制定完善拆迁施工方案、施工安全防范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派员,全程监管施工过程。在拆迁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街道办事处—现场工作组—拆迁办—安全服务公司的分级监管督查机制,做到全程现场监管,确保无盲区、全覆盖。

(三)加强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和餐饮燃气安全治理。抓住源头、控制增量。根据通政办发〔2019〕104号文《关于印发南通市餐饮场所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新申请的餐饮服务项目进行现场勘察,通过相关工作流程,确保新增餐饮场所一律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网格巡查、加强排查。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作用,每季度组织网格员对辖区餐饮燃气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全覆盖、建立隐患清单、动态管理、确保存量餐饮燃气场所安全平稳。提升改造、规范管理。进一步摸清全街餐饮场所安装使用瓶装燃气和管道燃气的底数,建立“瓶改管”清单,持续推进“瓶改管”工作。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保护装置,排查未安装符合要求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餐饮燃气使用场所,建立整治清单,2021年底确保安装到位。

(四)加强居民小区燃气安全及车库住人治理。2021年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定期安全巡检和隐患告知整改等措施强化车库使用燃气安全管控。每季度组织开展车库使用燃气巡检工作。街道以购买服务方式,由各社区委托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的车库燃气安全巡查。住宅小区物管服务企业每季度要对小区的车库使用的燃气设备设施做一次安全巡检。做好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告知工作。街道将组织各社区要充分利用楼道宣传栏、手机微信、社区宣传栏等平台,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同时编制实用易懂的燃气使用常识及安全宣传材料,在入户巡检时进行发放告知,全面提高车库居民燃气用户重视燃气安全使用的热情,鼓励教育车库燃气用户主动改用电器类设备,逐步形成社区、物业巡查单位、燃气企业、居民用户的四方安全互动。做好巡查奖惩管理。2021年起每季度的车库燃气巡检工作将引入奖惩机制,对在巡查中主动作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治闭环的巡查人员给予一定的额外奖励;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巡查不细致、走过场的巡检人员给予一定的惩戒。

二、竹行街道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推动世家社区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严格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民发〔2018〕20号)文件要求,成立创建工作小组,从街道安全生产经费中专项列支费用用于创建工作,对照考核评分表,3月份组织培训,4月份完成台账资料准备,5月份应急物资等现场配置全部到位,10月份申请创建验收,维持防灾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二)推进出租厂房管理和停产搬迁企业处置工作。取缔无证无照租赁单位,规范有证经营场所。对辖区内停产搬迁企业开展全面整治,指导企业有序出租,租赁企业正规经营。第一阶段(3月5日至4月5日)全面排查摸底,登记造册。第二阶段(4月6日至6月30日)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分类,并提出分级处置建议。第三阶段(7月1至8月30日)集中清理。通过区、街、社区三联动清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第四阶段(9月1日至年底)巩固成果。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对经过此次行动取缔的场所防止死灰复燃,继续排查摸底对发现隐患场所发现一处打掉一处。建立起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三)推进钢丝绳企业安全本质提升。在全街开展钢丝绳行业安全本质提升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持续整治和高压监管,进一步压减一般事故,有效遏制亡人事故,全力维护全街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第一阶段(3月5日至4月5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钢丝绳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第二阶段(4月6日至4月10日)在全面检查企业的基础上,对隐患进行分类,并提出分级处置建议。第三阶段(4月11至5月30日)集中清理事故隐患。通过区、街、社区三联动消除一批事故隐患。第四阶段(6月1日至年底)巩固成果。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对经过此次行动取缔的场所防止死灰复燃。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四)深化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报告。紧紧围绕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整治长效责任机制,对照违法违规“小化工”治理工作落实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综合网格,明确排查重点。严格按照“五个有没有”标准,以社区(村)为单元、以道路为界线,将排查任务、排查责任、排查措施压紧压实,对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整治做到常态化,切实抓实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各社区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小化工”一律取缔,如无法取缔的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统一处理,对拒不执行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小海街道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未报建项目管理。制定下发《关于成立小海街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街道党工委书记沈波总负责,街办主任钱建忠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和社区主任担任组员。街道每季度对辖区内建设施工领域进行检查,将检查的情况纳入各单位的年终考核范围。将辖区内建设施工安全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接受考核和奖惩。统一报备手续,无论建设工程规模大小,备案手续一定得齐全。报备资料包括:签订安全承诺表,填写安全风险告知书,建设方、施工方、监管方的职责清单的制定,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资质审核,施工过程中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建设施工的申请材料、设计图纸等,都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统一报备。经街道建设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推进钢丝绳企业安全本质提升。9家钢丝绳企业严格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持续推进“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机制,建立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清单和安全风险分布图动态更新制度;进一步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进一步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强化监测预警;持续推进标准化的运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现场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三)深化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报告。紧紧围绕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整治长效责任机制,对照违法违规“小化工”治理工作落实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综合网格,明确排查重点。严格按照“五个有没有”标准,以社区(村)为单元、以道路为界线,将排查任务、排查责任、排查措施压紧压实,对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整治做到常态化,切实抓实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各社区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小化工”一律取缔,如无法取缔的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统一处理,对拒不执行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中兴街道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推动富民社区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严格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民发〔2018〕20号)文件要求,成立创建工作小组,从街道安全生产经费中专项列支费用用于创建工作,对照考核评分表,3月份组织培训,4月份完成台账资料准备,5月份应急物资等现场配置全部到位,10月份申请创建验收,维持防灾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二)提升社区网格员安全管理能力。推动安全进网格,调动社区全体网格员查安全、说安全。一是上半年对社区全体网格员进行安全培训,内容涵盖安全生产、消防、防震减灾、食品安全、燃气安全等;二是修改网格员安全考核标准,考核分数与个人绩效挂钩,每季度对社区网格员进行考核;三是下半年组织网格员安全知识竞赛,检验网格员掌握安全知识水平,以比赛促网格员安全知识水平提升。

(三)深化工业集中区安全委托管理。一是总结去年工业集中区安全委托管理经验;二是将安全风险报告纳入到安全委托管理服务内容中;三是继续推动工业集中区安全委托管理工作,上半年要在翰林科技园区开展起来,下半年要将双逸创业园和翰林科技园区的安全委托管理率提升20%,争取通过三年专项整治工作,安全委托管理率能达到90%以上。

五、老洪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推进出租厂房管理和停产搬迁企业处置工作。一是积极推进闲置和废弃厂房的拆迁工作。结合辖区今年的拆迁任务,积极推进将手续不全、厂房本质安全度低的闲置废弃厂房纳入拆迁计划。二是加大对新入驻企业入驻前的审批。要求所有房东企业对新入驻的出租企业落实报备制度,在确认出租前,必须报请老洪港管理办公室进行安全审核,杜绝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企业入驻。三是大力推动房东企业对出租厂房的管理。要求所有出租厂房企业必须与租赁企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租赁企业的安全风险辨识报告必须包含出租企业的风险辨识内容。

(二)推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全面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作用,全力促进安全生产监管精细化、专业化和规范化。一是精细化管理,明确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网格划分规范、网格任务及职责、工作制度及要求等内容,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能力和网格员监管意识。二是专业化培训,为充分发挥网格员走访巡检、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信息报告、整改跟踪的职责,对本辖区网格员进行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并定期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对网格员开展行业领域安全基本知识培训,持续提高网格员发现问题的能力,使网格员会检查、会记录、会报告。三是规范化考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制度,并与日常履行监管职责效率、质量挂钩,奖惩明晰,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

(三)深化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报告。一是总结去年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检查经验,对去年摸排的疑似企业、闲置废弃厂房开展持续监管;二是继续将违法违规“小化工”摸排纳入网格化监管中;三是继续推动季度违法违规“小化工”摸排工作,对新进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新出租的厂房,名称为新材料、生物科技等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摸排力度,并对摸排出的疑似“小化工”企业应及时汇总上报至区应急管理局危化处,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疑似企业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辖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