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8216/2023-00199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通开发管办〔2023〕8号
成文日期: 2023-01-20 发布日期: 2023-01-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通开发区2023年臭氧污染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8216/2023-00199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通开发管办〔2023〕8号
成文日期: 2023-01-20
发布日期: 2023-01-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通开发区2023年臭氧污染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通开发区2023年臭氧污染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01-23 15:4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老洪港:

为强化臭氧污染治理,根据《南通市2022-2023年臭氧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南通开发区2023年臭氧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



           南通开发区2023年臭氧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2022年以来,南通市臭氧污染形势异常严峻,已成为制约开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首要因素。为推动VOCs和NOx协同治理减排,深入实施臭氧污染“夏病冬治”,有效遏制臭氧污染,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瞄准臭氧污染短板问题,既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又突出重点攻坚、靶向减排,在重点行业源头治理、重点环节综合整治、重点企业提标改造等领域持续发力,确保取得VOCs和NOx减排实效,为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夯实基础、赢得主动。

二、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清洁原料源头替代,实施重点工艺环节源头治理,深入推动化工、仓储、危废焚烧、加油站等重点行业改造及深度治理,持续开展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在2022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同比改善。2022年12月底前,排定2023年度VOCs和NOx治理重点工程项目812个(附件1),2023年6月底前力争基本完成。

三、实施臭氧污染治理五大重点行动

(一)全面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

1.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各街道要继续宣贯、排查,推进涂装工序等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在木质家具、工程机械、汽修等成熟的工艺环节,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大型企业加大使用比例,在2023年6月前15个企业或工序落实源头替代措施或取消涂装(中兴6个、新开2个、竹行6个、小海1个),并培育2家示范企业。宣传《南通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清洁原料源头替代资金奖补方案(试行)》,区级配套资金到位,促进企业积极替代,实现减排成效。(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牵头,财政局配合,各街道、老洪港负责落实)

2. 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加强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VOCs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臭氧高发夏季加大检测频次。(市场监管局牵头,生态环境局配合)

(二)全面开展VOCs污染综合治理行动

3. 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治。全面排查梳理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废气采用单一水喷淋等低效治理技术的VOCs治理设施(异味处理工艺除外),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淘汰,并在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两种以上的组合工艺技术改造。(生态环境局牵头,各街道、老洪港负责落实)

4. 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巩固“无异味园区”创建,对化工等重点行业排查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污水处理、危险废物贮存等环节,以及无组织排放情况,核查废气收集效率(外部集气罩引风速度应大于0.5m/s),各街道、老洪港开展日常巡查,督促企业做到“关门、闭窗、盖桶”,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2023年6月底前完成100个无组织治理项目。(生态环境局牵头,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各街道、老洪港负责落实)

2023年3月底前,完成15家企业LDAR实施情况的抽查检测评估,要求园区企业对照动密封点200ppm、静密封点100ppm的标准进行检测及修复。(生态环境局负责)

5. 开展活性炭吸附装置入户核查。从设计风量、设备质量、气体流速、废气预处理、活性炭质量和活性炭填充量等6个方面,对辖区内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的企业进行入户核查、复查,2023年4月底前完成28家企业整改任务。指导企业登录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录入活性炭吸附设施相关信息、定期上传设施运行维护记录、验收活性炭状态预警及超期信息,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定期、规范更换优质活性炭。(生态环境局牵头,各街道、老洪港负责落实)

6. 推进涉VOCs重点行业治理提升。按照《2022年南通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完成30个废气治理设施提升项目。组织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量大的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核查,对批建不符、虚假“油改水”等违规使用溶剂型原辅材料的要坚决予以查处。树立样板工程,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按照优质企业推荐标准实施深度治理,完成重点行业治理示范项目10个。(生态环境局牵头,各街道、老洪港负责落实)

7. 加强加油站综合管控。推进区内剩余8家销售汽油的加油站(点)安装三次油气回收设施,力争6月底前全面完成。已安装三次油气回收设施的加油站应配备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配合)

8. 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整治对化工原料罐区、油库区开展全面排查,存储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的内浮顶罐罐顶气未收集治理的,需配备新型高效浮盘与配件,选用“全接液高效浮盘+二次密封”、浸液式密封、机械鞋型等高效密封方式。组织仓储企业建设夏季高温应急水喷淋降温系统。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140个储罐改造任务。开展油气回收设施深度改造,探索中化南通、嘉民港储等企业发车油气回收装置排放浓度达到1g/m3以下。(生态环境局牵头、应急管理局、住建局配合)

9. 全面推进餐饮油烟提标改造。餐饮单位按照油烟浓度限值1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10mg/m3实施深度治理,2023年底前完成60家餐饮油烟提标治理任务。(综合执法局负责)

(三)全面开展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

10. 实施全过程脱硝及烟气深度整治。督促燃煤热电企业加强启停炉排放管理,2023年6月底前完成煤电机组低负荷脱硝改造,确保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推进江山新能公司锅炉完成烟气脱硝深度治理,确保满足市级管控浓度以下稳定排放。(生态环境局负责)

11.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度减排。推动3家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企业2023年6月底前完成烟气深度治理减排,氮氧化物排放限值100mg/m3、二氧化硫排放限值25mg/m3、颗粒物5mg/m3。推进江苏王子制纸有限公司碱回收炉、南通中天科技精密材料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深度治理。(生态环境局负责)

12.深入推动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高排放车辆淘汰,继续实施高排放车辆提前淘汰奖补,2023年底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250辆。(攻坚办牵头,各街道、老洪港负责落实)

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工程机械90辆,重点排污单位淘汰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为新能源或国四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生态环境局牵头,各街道、老洪港负责落实)

强化移动源监管,敦促建筑工地、码头企业,在国一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内全部使用国三及以上或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住建局牵头,各街道、老洪港负责落实)

国控站点周边1km以内道路禁止路边停放柴油货车,落实渣土车白天通行,切实减少夜间NOx排放。(交警五大队、综合执法局负责)

(四)全面开展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行动

13.实施精准管控。摸清重点企业VOCs组分信息,2023年3月底前完成70家企业活性组分“指纹库”建设。根据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信息,结合企业特征污染物的臭氧生成潜势,更新完善臭氧污染管控企业名单。(生态环境局负责)

14. 加强夏季臭氧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开展生产季节性调控,鼓励引导企业污染天气妥善安排生产计划,在夏季减少开停车、放空、开釜等操作,加强设备维护,鼓励增加泄漏检测与修复频次。(生态环境局、经发局负责)

鼓励企业和市政工程中涉VOCs排放施工实施精细化管理,防腐、防水、防锈等涂装作业及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划线、沥青铺设等避开易发臭氧污染时段。(住建局负责)

15.异常预警落实应急管控。根据省、市预警,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及时启动管控措施,落实政企友好协商减排,对重点企业适时采取驻厂检查,仓储企业在温度超32摄氏度时开启喷淋降温。综合执法局加大餐饮油烟检查、道路清扫频次,站点3km范围内所有道路及背街小巷洒水、雾炮保持常态化,加大雾炮作业频次,务必保持路面常湿;夏季日间温度较高时段(10-18时),增加站点附近300m的洒水和雾炮频率,10-15分钟一次(站点100m范围内禁用雾炮,防止干扰监测数据)。炜赋公司负责星湖花园小区微环境治理,夏季每一小时洒一次水,地面定期清洗。各街道、老洪港负责应急管控企业落实情况检查、巡查,重点关注喷涂、汽修、化工等,对拒不执行企业及时报告生态环境局。

(五)全面开展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16. 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组织推动臭氧预警管控清单内企业在重点生产工序安装视频监控或用电监控等设施,VOCs年排放量1吨以上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23年4月底前完成。强化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管,厂界安装无组织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生态环境局负责)

17. 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2023年4月底前,完成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夏季臭氧污染帮扶、提质增效行动共计5个问题的整改。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运用监控平台、走航监测、TVOC微站等科技化执法辅助手段,开展智能化线索追踪,从“撒网式执法”向精准执法转变,实现快速溯源排查,及时消除污染“毛刺”。根据市级方案,制定VOCs排放主要行业执法检查计划,实施“一月一查”,针对性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以查促改,推动治理水平提升。(生态环境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大气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单位制定并落实臭氧防控攻坚措施。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帮扶,加强科技执法,指导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区攻坚办牵头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措施落实到位,对污染情况较重、改善靠后的街道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约谈主要负责人。

(二)强化科技支撑。运用好空气质量监测站点、VOCs组分监测站等监测监控设施,加快配备VOCs便携式检测仪、微风风速仪、红外成像仪、油气回收等便携式执法设备,落实推进“排查、整改、销号”闭环工作机制,切实压降源VOCs排放量。

(三)强化正向激励。围绕2023年优良天数比例提升,聚焦臭氧污染治理关键性工程,组织储罐改造、低VOCs清洁原料替代、危废焚烧烟气深度治理等项目申报中央、省级奖补资金,严格落实源头替代资金奖补政策,继续实施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切实发挥引导资金作用。



附件:

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臭氧污染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臭氧攻坚专项整治任务责任清单

3、2023年臭氧治理重点治理工程表  


附件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臭氧攻坚专项整治任务责任清单.docx

附件3:2023年臭氧治理重点治理工程表.docx

附件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臭氧污染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