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8216/2023-00935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通开发管办〔2023〕19号
成文日期: 2023-05-09 发布日期: 2023-05-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8216/2023-00935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通开发管办〔2023〕19号
成文日期: 2023-05-09
发布日期: 2023-05-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来源: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05-10 10:3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老洪港,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求,进一步拓展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成果,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焦“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3〕4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通政传发〔2023〕25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着力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重点整治内容通知如下:

一、危化品

1.重点整治全区化工(危化品)企业老旧装置风险隐患,全面排查56家化工(危化品)企业在役装置,计划用3年时间淘汰退出、更新改造风险隐患突出的老旧装置。〔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牵头,经发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重点整治化工(危化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具体、不规范的问题,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落实年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对照安全标准规范优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问题隐患,培育安全管理内生机制。〔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3.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不规范问题,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电子票填写和审批,充分运用线上巡检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控,有效防范特殊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二、冶金工贸

4.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物、违章动火作业、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车间、班组要明确消防安全员,年底前完成全覆盖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老洪港)〕

5.重点整治粉尘涉爆、金属熔融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具体,以及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落实年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对照安全标准规范优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问题隐患,培育安全管理内生机制。〔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各街道(老洪港)〕

三、城镇燃气

6.重点整治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不到位问题。年底前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机关单位食堂等公共场所,全部安装工业及商业用途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责任单位:办公室、住建局、经济发展局、民政局、社会事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重点整治“灶管阀”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问题,严厉打击、查处、淘汰不合格产品,年底前非居民用户全部更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灶管阀”。〔责任单位:办公室、住建局、经济发展局、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既有建筑和自建房

8.重点整治排查发现的既有建筑结构安全问题,健全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持续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时完成整治隐患建筑1处、1.22万平方米。〔责任单位:住建局牵头,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重点整治排查发现的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6月底前完成全区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并录入国家自建房信息归集平台,做到“应排尽排、应录尽录”。加快推进隐患自建房安全评估和鉴定,对于经鉴定为C、D级的房屋,“一栋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有序推进整治。〔责任单位:住建局牵头,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筑施工

10.重点整治建筑工地消防通道不畅通、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易燃夹芯板、施工现场集中住宿区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等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提升标准>的通知》(通住建安〔2022〕74号)落地落实。〔责任单位: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通政办规〔2020〕3号),督促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等措施,推进溯源治理,强化市场、现场联动,深化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监管能力水平。〔责任单位:住建局,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运输

12.重点整治“两客一危”领域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推行“两客一危”企业安全风险清单化管理,试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智慧化监管,推动危险货物运输装货作业落实“五必查”,推动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按照规定落实发车前车辆安全例检、驾驶员行前测评。〔责任单位:住建局牵头,经济发展局、交警五大队、生态环境局、社会事业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重点推进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清单化管理,实现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称重监控数据100%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建立“百吨王”车辆溯源机制,落实“一超四罚”治理措施。〔责任单位:住建局、交警五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道路交通

14.重点整治省、市级挂牌督办的事故易发多发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点位,突出近三年内发生3起以上造成人员伤亡、1起以上一次死亡2人以上、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同一规律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平交路口、路段,以及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严重缺失、损坏等明显危及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路段。〔责任单位:交警五大队、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重点整治普通公路交叉路口安全隐患,持续推进普通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和路口通视区整治行动。〔责任单位:交警五大队、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消防

16.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初期火灾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推动在电梯、楼道入口张贴消防和燃气安全宣传提示,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完成一次培训演练,培训“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不少于4千人。强化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和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应用,年内新增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不少于450只,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50套,年底前全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餐饮场所厨房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自动灭火装置设置率达100%。〔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区消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大力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电梯AI识别阻车系统,推广安装不少于150套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装置,9月底前全区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电梯AI识别阻车系统安装率达100%。〔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森林防火

18.重点整治森林防火意识偏弱、隐患排查不足的问题,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强化以水灭火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森林防火智能监测预警能力,推广森林防火码、宣教码,确保“一长两员”应知尽知,增强民众森林防火意识;按序时完成森林火险普查工作,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十、文娱项目

19.重点整治以“密室逃脱、剧本杀”为代表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要求、应急演练不落实等安全隐患,纳入监管的“密室逃脱”经营场所落实“一键开灯、一键解锁”安全措施。〔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牵头,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学校实验室

20.重点整治小学(思德茀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置不彻底、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健全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牵头,生态环境局〕

十二、水上交通

21.重点整治长江客汽渡违法违规行为、渡船老旧等问题隐患,淘汰船龄达到27年以上的老旧渡船,实现渡船着色标识和渡口新型应急救援设施配备全覆盖。〔责任单位:开发区海事处〕

22.重点整治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谎报瞒报、非法清洗舱、非法过驳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危化品运输船舶装载、运输危化品行为。〔责任单位:开发区海事处〕

十三、特种设备

23.强化叉车安全监管智能化、实时化水平不高问题整治,通过“技改”实现事前预防功能、“保险”实现事后兜底保障、“共享”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年底前实现叉车“技改+保险”覆盖率90%以上,强势推进“共享”平台建设。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瓶非法充装问题,持续巩固推进全区液化石油气瓶“阳光充装”工程。开展老旧电梯改造工程,年底前完成20台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及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24.重点整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够强、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通过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与特种设备进行绑定,实现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精准培训、精准考核,全面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年底实现相关设备的对应作业人员绑定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十四、醇基燃料

25.重点整治醇基燃料与瓶装液化气、管道液化气等在同一空间同时使用,以及使用非法醇基燃料等问题隐患,进一步加强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全流程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老洪港)〕

十五、储能电站

26.重点整治电池本体、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系统、储能场所、安防设施、应急处置、建设安装和运维管理等安全风险隐患,健全完善全环节、全链条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开发区供电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15个重点行业领域和电力、船舶修造、宗教活动场所、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危废固废、地下管网、医疗卫生、加油站和商业场所等传统行业领域,以及休闲农业、平台经济、新能源汽车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由行业主管部门在“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基础上,优化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老洪港)、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推进,落实调度汇总机制,每季度末向区安委办报送整治进展情况。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方案中的职责分工,根据重点整治内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攻坚任务,拿出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措施。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精准执法、督查检查,压茬滚动推进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区安委办会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提供精准指导服务,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发挥区安全生产督导组作用,督促推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并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完成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要内容,运用警示提示、约谈通报等措施,推动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切实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组织拍摄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强化曝光监督;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进行约谈,对工作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确保巩固提升年行动取得更大实效。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