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8216/2020-00458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管委会办公室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5-14 发布日期: 2020-05-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8216/2020-00458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管委会办公室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5-14
发布日期: 2020-05-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5-14 16:5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老洪港: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全面完成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5〕175号)各项目标任务,坚决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确保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标,根据《南通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2020年工作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1、地表水。3个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确保达到66.7%,其中团结闸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持续巩固消除劣Ⅴ类水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主要入江河流无劣Ⅴ类断面,水质持续改善。重点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到Ⅲ类。

2、黑臭水体。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纳入国家黑臭水体监管平台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稳定在100%,并确保无返黑返臭现象。

3、饮用水源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

(二)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2020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10.41%、10.33%、7.28%、7.17%。

表1 南通开发区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地区

总量削减比例(对比2015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氮

总磷

开发区

10.41%

10.33%

7.28%

7.17%

二、2020年主要任务

聚焦工业、农业、生活、服务业四大领域,推进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促进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落后产能淘汰要求,依法依规推动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关停退出,明确2020年度关停退出任务。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主动淘汰相对落后的低端低效产能,推进园区、用能单位等系统用能和节能。(牵头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参与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

2、加快化工行业专项整治。落实《南通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通办〔2019〕98号)要求,深入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严禁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在距离长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依法关闭退出落后化工产能,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且在化工园区外的化工企业,按区安委会化工整治方案有序退出或搬迁转产。(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参与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行政审批局等)

3、推进工业企业提升改造。积极推进“散乱污”涉水企业清理和综合整治。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依法整治园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组织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区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老洪港等)

4、规范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加强污水集中处理和在线监控设施监管力度,定期更新工业集聚区档案信息。继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园区内污水管网建设和涉水企业纳管情况建设,绘制完整的管网图,园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开展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水平衡分析,摸清进水、出水水质水量状况。在园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下游、周边水体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加强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提升污染物快速溯源的监测能力。

各街道须进一步开展涉水企业排查,对尚未接管的工业企业逐一进行排查建立名册,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接管或设置临时收集设施并定期委托保洁公司处理,确保生产、生活污水均能妥善收集处置。(牵头单位: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各街道、老洪港、通盛排水公司、富民港排水公司等)

5、加强医疗污水处理监管。全力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好疫情阻击战。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及《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规范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杀菌消毒要求,切实做好医疗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监督管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粪便和污水扩散传播。(牵头单位:区社会事业局、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区住建局,各街道、老洪港、通盛排水公司、富民港排水公司等)

6、完善排污许可制度。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安排,通过落实“摸、排、分、清”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清理纳入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所有行业无证排污单位,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排污登记全覆盖。定期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排污及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两排水公司进一步推进刷卡排污,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6月底前,完成含磷农药制造企业专项排查整治任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区住建局、通盛排水公司、富民港排水公司等)

(二)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7、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按照《南通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方案》,实施污水管网排查检测,有序推进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2021年底前,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实施“两高一低”(雨污水管网高质量养护、沿河排口高质量截污、污水管网低水位运行)创新举措。组织对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工业企业的全面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不能接入污水处理厂的,要限期退出。完成通盛排水公司三期二阶段扩建(2.5万吨/天)工程以及尾水湿地净化建设。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大初期雨水处理处置系统建设力度。严格执行污泥转运“联单制”,污泥运输车安装GPS,强化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两排水公司须登录“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对一般工业污泥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情况进行申报登记。(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通盛排水公司、富民港排水公司,参与单位:区攻坚办、各街道、老洪港等)

8、加强“六小行业”水污染整治。加大小餐饮、洗车、沐浴、美容美发、洗涤、小旅馆等“六小行业”水污染整治,认真组织行业普查,突出重点环节监督检查,确保新增“六小行业”经营户的隔油池、沉淀池等规范化截污预处理设施的设置率和污水纳管率达到100%。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六小行业”经营户按要求申领排水许可证,对违法商户依法处置,严重者吊销相关证照。加大对雨污水管网私搭乱接、污水乱排直排等行为的联合执法力度。尚未建设污水管网的地区,排水经营户必须先行建设污水收集池,建立污水委托收运体系,就近将污水运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参与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各街道、老洪港等)

9、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全面落实《南通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9〕43号),做好已完成整治的城市黑臭水体长效管理,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继续实施水质监督检测,强化河道巡查和管养,做好水面岸坡的清理保洁,排口的动态管控治理和活水保质,确保污水不入河、黑臭不反弹。(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参与单位:区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老洪港等)

(三)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0、加大非法养殖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严格畜禽禁养区管理,防止已关闭搬迁养殖场、养殖区复养回潮。严厉打击“电毒炸”和违反禁渔期禁渔区规定等非法捕捞行为,全面清理取缔“绝户网”等严重破坏水生生态系统的禁用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牵头单位:区经发局、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海事处,各街道,老洪港等)

11、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推进化肥、农药施用量减量化和替代利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力度。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和废弃农膜回收,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机制。农药施用量实现负增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0%。年底前,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把握秸秆还田、稻田退水、农药化肥施用等关键节点,提高农业种植污染防控精细化水平,减轻农业生产的环境影响。加快推进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防止秸秆抛河,防范泡田高浓度废水污染及外排,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牵头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参与单位:各街道、老洪港等)

12、加强河道治理。按照《全市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三年(2018~2020年)》(通政办发〔2018〕120号)要求,有序推进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健全河道轮浚机制,年内疏浚农村河道28条,其中等级以上河道23条,消减河道内源污染负荷。继续加大河道清障,拆坝建桥(涵)力度,确保年底前所有等级以上河道消除坝头坝埂等阻水障碍,实现活水畅流。针对农田护坡、河道岸坡乱种植、乱搭建等现象,实施拆违补植、补绿提档、生态拦截等工程,涵养水源、固土护坡,形成生态缓冲带,减少水土流失和农业面源污染。落实《南通市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河长办〔2019〕28号),进一步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建立名册台账,突出抓好源头污染管控。年底前,农村集镇区河道基本消除脏乱、黑臭现象,村庄河塘基本恢复自然面貌。(牵头单位:区住建局、河长办;参与单位:各街道、老洪港等)

(四)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治理

13、加强船舶污染控制。依法强制报废超年限的船舶,大力推动20年以上的内河船舶淘汰,新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其他船舶于年底前完成达标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和联单制度,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航行于我区水域的国际航线船舶排放压载水的,要实施压载水交接或安装压载水灭活处理系统。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600吨载重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全面完成小吨位货运船舶防污改造,年底前,完成对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采用加装生活污水储存柜及监控设备的方式进行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同步完成构建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排放监管的信息化系统,实现船舶改造后的生活污水排放和接收全过程、全链条实时监控。(牵头单位:区海事处、区住建局)

14、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落实内河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完成方案建设内容,年底前,所有港口码头、装卸站建成污染物接收设施,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沿江码头的动态监管和岸线保护利用的日常巡查,严防已拆除的非法码头死灰复燃,严禁工贸和港口企业无序占用港口岸线。船舶洗舱水按照《关于建立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执行。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内河船舶卸货后应按规定洗舱并送交洗舱水,港口、码头应按规定接收船舶洗舱水,不具备接收能力的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接收。危险品码头应将靠港船舶洗舱水接收能力纳入码头防污染能力评估范畴,建设并完善与码头作业品种和吞吐量相适应的洗舱水接收设施。年底前完成所有港口污染防治设施改造,江海港区洗舱站建成并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参与单位:开发区海事处、区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等)

15、开展船舶港口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南通市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因地制宜、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全面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重点解决船舶污水收集处理装置配备不到位和不正常运行、垃圾污水等偷排偷倒入江、港口接收设施能力不足与转运处置设施衔接不畅、港口自身环保设施不完善、岸电利用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年底前,长江经济带船舶和内河港口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牵头单位:区住建局、海事处;参与单位:区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等)

(五)保障水环境安全

16、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落实《南通市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9〕84号),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优化空间布局,提升生态岸线比例。配合市级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建档、监测、溯源,6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的制定和部分整改任务,后期按照整治方案持续推进后续整改任务,规范排污口设置和管理。加强入江支流水质监测,摸清水质状况与引排规律,对王子竖河、农场中心河等入江支流实施综合整治, 2020年全面消除入江支流劣Ⅴ类水体,主要入江支流水质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区长江办、河长办、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参与单位:各街道、老洪港等)

17、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落实《南通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9〕23号),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配合市级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障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长效机制,加强水源地日常巡查和执法,落实巡查责任、巡查人员、巡查制度和巡查方案。其中,一级保护区现场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二级保护区现场巡查每月不少于3次,准保护区现场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定期排查影响水源地安全的风险隐患,不断提高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参与单位:区综合执法局、中兴街道、老洪港等)

18、加强地下水保护。按照省政府批复的地下水压采方案,有序推进地下水压采工作,全面推进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机井整治工作。根据《江苏省地下水超采区域划分方案》,年底前,超采区用水总量和水位力争全面达到控制要求。(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参与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等)

(六)开展水生态修复

19、严格岸线保护修复。落实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规划长江岸线资源,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继续推进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列入省清单的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清理整治任务。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治长江及堤防管理范围内的“三乱”“两违”等问题。依法整治严重影响防洪安全、批建不符、长期占而不用、手续不全等岸线利用项目。实行长江干流域及洲岛岸线开发总量控制,实施长江岸线生态林建设工程。年底前,岸线非法利用项目全部取缔,岸线修复基本完成,生态功能得到恢复。(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各街道、老洪港等)

20、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配合市级开展长江生态环境大普查,摸清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系统梳理和掌握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合理规划沿江绿化林木覆盖、森林抚育、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保护工程。(牵头部门:区经济发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参与单位: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

(七)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

21、节约水资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明确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开展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明确各领域、行业年度用水效率控制目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5%、20%。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建成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年底前,规模以上工业重点行业和非居民城镇生活用水全部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引导全社会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牵头单位:区住建局、经济发展局;参与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等)

22、加强城镇节水。巩固国家和省级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鼓励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安装使用中水设施。(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参与单位:区经济发展局等)

23、推进工业节水。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批准新增取水许可,鼓励高耗水企业实施废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完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设施。年底前,全区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规模以上工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参与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等)

(八)严格水生态环境管理

24、组织实施区域治水工程。以河长制为统领,按照“系统化思维、片区化治理、精准化调度”的思路,组织实施区域治水工程,构建现代化区域治水体系。配合市级编制南通市区域治水方案,新建、改造、维修一批水利控导工程。(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河长办)

25、推进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聚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推进问题整改。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江苏省水环境突出问题清单》(苏人办函〔2019〕81号),加快推进涉开发区问题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目标任务。对照《市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方案》(通政办发〔2019〕57号),按期完成涉水问题的整改。(牵头单位:区攻坚办;参与单位: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

26、完善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全面落实《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三年建设规划》(通政办发〔2019〕99号),完成省考断面、长江经济带主要河流跨界断面和主要入江支流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年底前,加快推进其他入江河流水质自动站建设,完成第二批长江排污口监测监控建设。对重点排污单位的总排口、监控仪表进行视频监控联网,对工业园区进行视频监控联网。加强重点断面水质监控力度,提升水质监测监控能力。(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等,参与单位:各街道、老洪港)

27、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布环境保护“黄牌”“红牌”企业名单。每半年公布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定期公开重点排污单位排放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三、2020年重点工程项目

2020年,市级下达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17项,其中工业污染防治项目3项,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项目3项,水生态保护项目7项,能力建设项目4项。

附件:1、2020年开发区水环境质量目标清单

      2、2020年开发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表


附件1

2020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水环境质量目标清单

附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

序号

断面名称

所在河流

县(市、区)

年度目标

备注

1

团结闸

长江

市开发区

Ⅱ类

省考断面

2

营船港闸

通启运河

市开发区

Ⅲ类

省考断面

3

G15跨境大桥

通启运河

市开发区

Ⅳ类

省考断面

附表2: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考核目标

序号

县(市、区)

所在河流/湖库

水源地名称

水厂名称

属性

年度

目标

1

开发区

长江

南通市长江洪港水源地

洪港水厂

地级在用

Ⅲ类及以上

2

开发区

星湖、云湖

南通市老洪港水库应急水源地

崇海水厂、洪港水厂

地级应急备用

Ⅲ类及以上


附件2

2020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表

表1 工业污染治理项目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规模

所属控制单元

目标水体/断面

计划总投资(万元)

项目目前进度(201912)

年度建设目标(完成期限)

预计COD减排量(吨/年)

预计氨氮减排量(吨/年)

预计总磷减排量(吨/年)

预计总氮减排量(吨/年)

责任

单位

项目来源

1

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项目

台橡(南通)实业有限公司现有SEBS项目气提废水新增一套再生利用装置

对现有3.5t/a SEBS气提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年处理废水约为10000t/a

44/C54

长江/团结闸闸

300

在建

完成

4.24




区生态环境局

新增

2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中水回用示范工程

处理生活用纸尾水10000m3/d

44/C54

长江/团结闸闸

9653

前期

完成

104

0.98

0.12

2.9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

新增

3

南通帝人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池扩建

污水处理生化池的建设,包括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日处理能力4000

44/C50

通启运河/营船港闸

2000

前期

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新增

表2城乡生活污染治理项目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规模

所属控制单元

目标水体/断面

计划总投资(万元)

项目目前进度(201912)

年度建设目标(完成期限)

预计COD减排量(吨/年)

预计氨氮减排量(吨/年)

预计总磷减排量(吨/年)

预计总氮减排量(吨/年)

责任单位

项目来源

4

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与提标改造项目

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二阶段扩建

新增5万t/d污水处理能力

44/C54

长江/团结闸

26000

在建

完成

540

90

123

10.5

区住建局,通盛排水公司

2019年结转项目

5

通盛排水四期扩建工程

新增8—10万t/d污水处理能力

44/C54

长江/团结闸

50000

未启动

在建(2022年完成)





区住建局,通盛排水公司

新增

6

雨污分流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

东方大道段管道、景兴路泵站外管线工程

新建管网2.3km

44/C54

长江/团结闸

2000

在建

完成





区住建局

新增 

表3水生态保护项目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规模

所属控制单元

目标水体/断面

计划总投资(万元)

项目目前进度(201912月)

年度建设目标(完成期限)

责任单位

项目来源

7

水系沟通及清淤疏浚项目

幸福河河道疏浚项目

疏浚长度1410.2m,预计清理土方量5780m3

44/C54

长江/团结闸

12

前期

完成

区住建局

新增

8

热电厂河河道疏浚项目

疏浚长度888.6m,预计清理土方量3509.8m3

44/C54

长江/团结闸

8

前期

完成

新增

9

朝阳竖河河道疏浚项目

疏浚长度1078m,预计清理土方量7640.75m3

44/C50

通启运河/营船港闸

13

前期

完成

新增

10

东方竖河河道疏浚项目

疏浚长度1200m,预计清理土方量17180.68m3

44/C50

通启运河/营船港闸

23

前期

完成

新增

11

汽车城南横河河道疏浚项目

疏浚长度866m,预计清理土方量5510.77m3

44/C50

通启运河/营船港闸

11

前期

完成

新增

12

天星横河河道疏浚项目

疏浚长度1069m,预计清理土方量6619.04m3

44/C50

通启运河/营船港闸

13

前期

完成

新增

13

长桥中心横河河道疏浚项目

疏浚长度766m,预计清理土方量5454.59m3

44/C50

通启运河/营船港闸

10

前期

完成

新增

表4能力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规模

所属控制单元

目标水体/断面

计划总投资(万元)

项目目前进度(201912月)

年度建设目标(完成期限)

责任单位

项目来源

14

水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建设项目

开发区化工园区下游水站监测自动站建设项目

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水域水质进行实时、连续、在线监测

44/C50

通启运河/营船港闸

120

在建

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新增

15

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上游水站监测自动站建设项目

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水域水质进行实时、连续、在线监测

44/C50

通启运河/营船港闸

120

在建

完成

新增

16

开发区新开港闸水站监测自动站建设项目

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水域水质进行实时、连续、在线监测

44/C50

通启运河/营船港闸

120

在建

完成

新增

17

开发区小海竖河水站监测自动站建设项目

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水域水质进行实时、连续、在线监测

44/C50

通启运河/营船港闸

120

在建

完成

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