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8216/2019-00004 | 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管委会办公室 | 文号: | 通开发管办〔2018〕109号 | ||
成文日期: | 2018-12-28 | 发布日期: | 2018-12-2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2019年“两节两会”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带队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08216/2019-00004 | ||||
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管委会办公室 | ||||
文号: | 通开发管办〔2018〕109号 | ||||
成文日期: | 2018-12-28 | ||||
发布日期: | 2018-12-28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印发《2019年“两节两会”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带队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机关各部门,各街道、老洪港,各驻区机构:
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2019年“两节两会”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带队检查和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带队检查和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19年元旦、春节临近,全国和省、市“两会”也将陆续召开。为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制定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带队检查和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和督查时间
在2018年12月26日—2019年2月5日期间,每位领导组织1—2次带队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行动,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各牵头单位征求带队领导意见确定。
二、检查和督查对象
检查和督查一般随机抽取2—3家重点企事业单位。具体检查和督查单位由牵头单位确定并报带队领导同意。
三、检查和督查方式
此次领导带队检查和督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明查方式可以在正式检查前以电话或书面的方式告知检查单位,暗访方式一般采取随机和突击检查。检查采取听取简要口头汇报、查看有关台帐、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牵头单位要以书面的方式对企业或单位反馈,并做好跟踪和督促整改工作。
四、检查和督查内容
1.检查和督查各街道(老洪港)、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网格化监管运行情况、专职安监人员配备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日常安全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风险辨识管控情况;
3.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与演练的落实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进情况;
5.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值守情况;防范重特大事故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检查和督查组成员及分工
总督查:羌 强 沈红星
第一组:道路交通及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检查组
带队领导:丁秉华
牵头单位:政法委、建设局、公安分局、交警五大队
第二组:商贸流通、环保设施、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检查组
带队领导:周 建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环保局
第三组:综合保税区检查组
带队领导:范志强
牵头单位:综保区管理局
第四组:特种设备检查组
带队领导:李晓斌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第五组:文教卫及网吧检查组
带队领导:刘 锋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消防大队
第六组:敬老院、殡葬场所检查组
带队领导:曹海锋
牵头单位:人社局(民政局)
第七组:危化品企业检查组
带队领导:保德林
牵头单位:安监局、消防大队
第八组:建筑工地、房屋拆迁、物业检查组
带队领导:曹维熙
牵头单位:建设局、房产管理局
六、有关事项
1.具体检查方案由牵头单位负责确定并报带队领导同意后落实。
2.各组检查车辆由牵头单位落实。
3.各牵头单位在领导带队检查后3日内将区领导的指示精神和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3593855,传真:83594711)。
4.各街道(老洪港)、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并落实本单位领导带队检查和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