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8216/2024-00284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通开发管办〔2024〕10号
成文日期: 2024-04-09 发布日期: 2024-04-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办法》《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组成部门考评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8216/2024-00284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通开发管办〔2024〕10号
成文日期: 2024-04-09
发布日期: 2024-04-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办法》《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组成部门考评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办法》《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组成部门考评办法》的通知
来源: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4-1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老洪港,各有关单位: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办法》《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组成部门考评办法》已经党工委会议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照《南通市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考评办法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街道、老洪港。

二、考评频次

考核工作按季度和年度进行,第四季度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三、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六项内容:

(一)环境质量。考评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改善及目标完成情况。

(二)重点攻坚项目进展。考评各街道、老洪港所属重点攻坚项目的进展情况,攻坚项目指区大气、水、土壤工作计划中确定的项目、年度目标责任书下达的项目,以及南通市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确定的项目等。

(三)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考评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国家、省、市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以及省政府挂牌督办问题的整改情况和长效保持情况;考评区级及以上污染防治相关部门交办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四)环境信访问题整治情况。考评区污染防治攻坚相关部门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处理情况,特别是初信初访处置,确保问题化解在基层;以及南通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运行情况。

(五)基层污染防治攻坚体系建设情况。考评各街道、老洪港污染防治攻坚体系建设和运行,以及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管理等情况。

(六)宣传及信息报送情况。考评各街道、老洪港报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动态、媒体宣传任务完成情况、问题曝光线索和相关污染防治工作材料报送情况。

四、考评方法

考评得分由日常管理考核和现场考核两部分综合得分组成,按照《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评分表》(附件)进行打分。日常管理得分由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成员部门对各街道、老洪港的环境质量、交办问题等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进行评价;现场考核得分由区“三办”合署办公室(指区攻坚办、河长办和扬尘办合署办公后的办公室机构,以下简称“区攻坚办”)组织指挥部成员部门和纪检部门对街道、老洪港进行现场检查督查;日常管理扣分与现场检查扣分相加,即为该季度考核扣分值。加减分项仅限于污染防治攻坚领域。年度评分由季度评分综合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评分=前三季度评分平均值×40%+第四季度评分值×60%+年度加减分。

评分方式参照高质量发展考核方法,采用争先进位计分法、完成实绩计分法和目标完成计分法,具体分值及计分规则参照《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评分表》。

(一)环境质量。考核运用省、市、区相关站点、断面和现场监测等数据,引进基础分与激励分独立打分模式,采用目标完成计分法和完成实绩计分法进行打分。

(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区攻坚办对需要街道配合完成的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进度安排,采用争先进位计分法、目标完成计分法和完成实绩计分法进行打分。

(三)交办问题整改情况。检查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国家、省、市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以及省政府挂牌督办问题的整改情况和长效保持情况,检查区级及以上部门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采用完成实绩计分法进行打分。

(四)环境信访问题整治情况。对相关部门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的处理答复情况,以及南通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问题运行情况进行考评,采用完成实绩计分法进行打分。

(五)基层污染防治攻坚体系建设。对相关发文、会议等台账进行查阅,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机制执行情况等,采用完成实绩计分法、目标完成计分法进行打分。

(六)宣传及信息报送情况。由区攻坚办结合省、市攻坚办通报及相关媒体信息,按照完成实绩计分法、目标完成计分法进行打分。

(七)加减分项。参照加减分明细实行加减分,其中季度考核加减分项纳入季度打分,不在年度重复加减分。

五、相关说明

根据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各街道、老洪港按照区管委会下达的目标任务和指挥部提出的要求抓好落实。

每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0天,各街道、老洪港要对目标责任书和相关文件完成情况开展自查自考,并将自查自考情况在区攻坚办组织的现场考核时进行报告。

区攻坚办组织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成员部门和纪检部门按季度对街道、老洪港进行现场考核,并结合相关部门对街道、老洪港日常管理工作的打分,汇总后形成街道(老洪港)季度(年度)考核结果和最终排名,结果经上报区指挥部审定后予以公布,并抄送市攻坚办。

年度考核成绩将运用于生态环境部门对各街道(老洪港)高质量发展考核。

考核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