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19 16:3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5〕122号)和《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通政发[2015]12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为查清我区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于科学制定“三农”发展政策、推动我区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街道、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发动,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涉农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普查的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主要内容: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成立南通开发区管委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发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街道、场要抓紧设立相应的普查办事机构,认真做好本地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要求,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办公室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区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三)建立普查队伍。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任务重,调查方式上也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普查员的数量需求较大,对普查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各级普查机构要选调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人员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建普查队伍,以确保各项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四)落实普查经费。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各街道、场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普查所需的手持电子数据采集、遥感测量等设备的购置经费,各地要提前准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作补贴要列入各年度预算,及时足额发放,以稳定普查工作队伍。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农业普查,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以及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查处。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遥感技术,准确测量地区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2月19日                

 

 

 

 

 

 

 

 

 

 

 

 

 

附件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晓斌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钱志华   经发局局长

成 员:邵  冲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翟敬东   民政局副局长

浦  玮   农工局副局长

蔡长春   财政局副局长

陈出新   国土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经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经发局统计科刘小宝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