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26 16:37 累计次数: 字体:[ ]

机关各部门,各街道、老洪港,控股集团公司、炜赋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各部门、各单位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等程序,管委会办公室组织编制形成《2019年度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公布。请机关各有关部门按照程序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目录事项的起草、决策、实施等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度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

附件

2019年度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南通开发区2019年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和东方中学学区微调

(承办单位 区社会事业局)

2.南通开发区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

(承办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3.崇川区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以及设立江海街道办事处

(承办单位 区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