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水平,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三年行动提升计划(2016-2018)》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时间进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任务。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保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6-2018)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南通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南通市新一轮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环境污染防治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融入开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全面推进污染防治、监察执法、行业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优化环境管理、项目服务,持续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进一步提高区域环境质量,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文明程度高的新开发区。
二、总体目标
到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攀升,污染排放总量持续下降,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得到推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城市环境质量加快改善。重污染天气逐年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3%左右;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好于III类水质的比例达到70%,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生态安全格局初步建立。生态红线体系全面实施,生态廊道系统初步形成,生态结构不断优化,湿地面积持续扩大,自然生态更加和谐,区域环境更加优美,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
——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9%,污泥得到安全有效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民生优先,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聚焦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大气、水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开发区环境安全。
(二)坚持预防为主、监管从严,更加注重源头防控和转型发展。以强化源头控制和深化污染治理为抓手,从严监管执法,促进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三)坚持全民参与、合力推进,更加注重全社会协同共管共治。以深化生态文明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环境保护的责任体系、考核追究机制,落实多部门齐抓共管,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加强联防联控,强化环保工作合力。
四、主要措施
(一)水环境保护
1 、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持续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定期排查、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严防一级保护区内新增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有污染项目,已建成项目确保无污染物排放,责令限期拆除围网、整治新开港等河口小码头。
2 、进一步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理工程(每日新增2.5万吨)建设,适时启动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对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实施加盖除臭工程。
(2)推进纳管截污工作。全面排查、改造完善开发区雨污管网,加强对主城区、居住小区、学校企业雨污管网的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开发区主城区外周边河道截污工程,不断巩固雨污分流成效。
(3)扩大刷卡排污覆盖范围。在目前现有一期、二期60家企业刷卡排污系统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污染源排污总量刷卡管理,建立刷卡排污和污染减排的刚性约束机制,系统覆盖所有印染、化工、电极箔以及500吨/日以上水量的重点企业。
3 、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
(1)完成断面考核任务。对区内流域考核断面加强截污清淤力度,采取科学引排、生态补水活水等相结合的措施,保证水系畅通,确保考核断面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达到70%以上。
(2)实施河道整治升级计划。对三圩横河(新开沙家圩)、 新开苑河、朝阳路裤子港河雨水口、样板河(小海镇区南段)、小海与先锋界河、小海横河、鲍家圩中横河(能达商务区景瑞后)、花园港河、谷东村北横河、圩田北三级河、圩田南三级河、朝阳竖河等黑臭河道采取截污、清淤、活水、疏通等措施,确保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3)加强港口码头停靠船舶水污染防治。加强对长江、营船港、新开港、通启运河、新江海河等河道停靠船舶污水的监督管理,确保船舶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并纳入辖区污水市政管网。
(4)开展老工业园区水环境整治。加强对街道、场等老工业园区企业的现场检查,确保雨污分流,污水达标纳管排放。
(二)大气环境保护
1 、深化燃煤污染控制
完成市级部门下达的年度整治任务。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推进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进一步削减燃煤污染物排放。组织实施10t/h以上燃煤工业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和脱硫、脱硝工程建设。
2 、加强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1)开展合成橡胶行业提标改造。到2017年底完成开发区合成橡胶行业提标改造工作。
(2)有机化学原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行业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逐步推行LDAR技术推广工作,力争完成20家企业LDAR的技术改造。
(3)继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大对化工行业、船舶制造、表面涂装、印刷行业等重点企业VOCs整治工作,开展VOCs排污费征收试点,2018年全面完成重点行业VOCs整治工作。
3 、加强流动源污染防治
(1)严格实施机动车辆管理。开展开发区道路限高限重改造。加强路面管理,设立黄标车、低速载重货车、农用车禁行区(路段),通过现场处罚、监控抓拍等手段,从严查处“黄标车”、渣土车污染。在振兴西路、通达路设超载车辆地磅检查站。
(2)开展船舶岸电建设。完成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一德物流有限公司、嘉达港务南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港口岸电系统工程建设任务。
4 、深化扬尘污染防治
(1)推进绿色工地和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和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建设,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全面达标。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活动,不断扩大控制区面积。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标率达到95%以上。建设省级标化示范工地2个以上,市级标化示范工地 4个以上。
(2)切实强化“三场一站”扬尘控制。大力整治振兴西路、通富南路、通达路等路段砂石场、混凝土加工场、水泥制品加工点,推进区内码头、堆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料仓与传送装置密闭化改造和场地整治。
(3)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大对运输工程渣土、砂石、泥浆及流体废弃物的车辆沿途泄露、抛撒,或者车辆带泥行驶污染道路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设振兴西路、通达路超载车辆称重检查站。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进一步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洒水率达到90%以上。根据扬尘积尘严重程度划定重点路段,确保洒水频次4次/日。
(4)加强重点区域扬尘治理。对军山半岛区域闲置空地的土堆、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实施绿化覆盖工程。该区域不再新上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5)强化工业扬尘污染控制。深化部分行业散装原料及废料堆场的整治和改造,强化规范运行。大型煤堆、料堆全面实施封闭储存、建设防风抑尘墙、喷洒抑尘剂等措施,工业企业内部散料堆场实施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5 、推进社会生活源整治
(1)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完善开发区加油站、油气仓储码头油气回收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2)深化餐饮油烟气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气污染控制管理,推进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使用,强化治理设施运行监管。
(3)强化源头控制。对金属制品园区外的钢丝绳厂新建、扩建项目一律不批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对废机油、废品收购等站点以及不符合国家餐饮行业管控标准的餐饮店一律不发营业执照。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 、促进固废处置设施建设
(1)升达固废项目稳定投运。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升达危险废物处置项目试生产期间的稳定运行,积极督促升达公司对试生产期间不符合项加快整改落实,为升达项目顺利验收创造良好环境,早日获得省环保厅正式经营许可,全面消化开发区危险废物库存,消除危废环境隐患。
(2)分类协调处置区内固废。开展危废专项执法检查,摸清企业危废贮存底数,基于底数进行危废分类汇总,督促升达公司配合区内企业消化超期贮存的危废,积极寻求省市外处置途径,加强与省市外处置单位的协调沟通,力争彻底化解开发区企业危废处置困局。
2 、提升产废企业固废管理能力建设
(1)开展全区企业固废管理培训。组织开展企业固废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立足升达处置能力,强化业务指导,形成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到处置的全流程、网络化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2)组织开展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大检查。基于区环境执法网格化管理现状,定期组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大检查,严格按照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考核,促进企业危废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3 、建立固废应急响应体系
集中优势资源,联合区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市场管理局、安监局、建设局等部门,建立开发区固废应急响应体系。制定开发区固废事故应急分类处置路径图。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由公安部门牵头立案查处,严厉打击。
(四)产业转型和工业污染防治
1 、严格项目准入管理。 禁止新建高污染项目,严格控制表面处理、农药化工等高污染项目。加强常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全面清理整顿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分别制定区内重点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
2 、加快转型升级。 严格执行国家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制定并实施开发区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强化结构调整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加快对不符合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新标准中能耗、环保、安全等硬约束标准及低效用地工业企业的调整。禁止嘉达港务从事自用以外的煤炭营运业务,中格复合材料和正大饲料公司转型转产。完成通州港区防洪排涝系统建设工程,持续开展港区化工整治,防止停产企业死灰复燃。
3 、推进金属工业园区建设。 加快推动“4+1”平台项目开工准备,妥善处置知识产权,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抓紧落实存量污泥的资源化处理,加大行业监管执法力度,探索设立金属制品工业园区管理机构。
4 、开展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技术指导。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5 、完善园区环境管理体系。 加大力度建设生态绿化通廊、环境质量监控系统、环境应急响应系统,以及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全面完成“5+3”重点产业园区特征污染因子监控网建设。完善工业区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全面落实规划环评要求。
(五)生态环境保护
1 、加强生态红线保护。 严格执行《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南通市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监督管理评估细则(暂行)》,形成生态红线的刚性约束。每年制定开发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科学开展红线区域保护。强化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与其他专业规划的对接。
2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重点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开展老旧小区、河道水环境、城郊结合部、低洼易淹易涝、工地环境、公共场所环境、背街后巷、违法建设九个方面的整治,规范五小行业环境管理,促进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卫生管理、市容景观品质、城市长效管理水平全面同步提升。
3 、加强城市噪声管理。 加强交通干线噪声管理,严格实施重点区域机动车禁鸣措施。实施低噪声路面示范工程,在道路建设和改造中,积极采用降噪技术和降噪材料。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隔音防噪措施。加强工业噪声管理,确保工业噪声源稳定达标。一类、二类环境噪声功能区内杜绝新建、改建、扩建有噪声污染的工业生产企业。推进安静小区建设,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的噪声管理。
(六)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
1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国家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
2 、着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加快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重点抓好热电、纺织印染、化学及化学品制造、食品加工以及造纸等五大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改。实施南通江天化学等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零排放”示范项目。积极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工作,创建3家节水型载体。
3 、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培育一批特色节能环保产业龙头企业,推动开发区节能环保产业集聚,重点发展节能装备产品、污染防治装备、固体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装备、环境监测仪器、环保材料和药剂等高端化产品。
4 、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积极构建循环型工业和服务业为主体的绿色产业体系,形成企业循环式生产、行业循环式链接、产业循环式组合的大循环体系。大力推进化工、电力、建材、纺织印染、海洋工程装备、电子信息行业等重点行业循环式生产方式。推进循环型服务业体系,完善绿色现代物流体系。
5 、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以重点支撑项目为抓手,构筑园区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促进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全力推进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总投资2000万以上的循环经济重大项目8个,2016年底前80%以上项目建成投运。完善再制造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
(七)保障机制
1 、深化体制改革
(1)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改革方案和南通市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计划的要求,完成相应的环保执法改革任务。
(2)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加强许可证管理和发证后的监管,重点检查排污单位的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全面落实省市排污许可证相关管理办法,推进新上项目排污权交易。
(3)总量管理。加强对COD、氨氮、总氮、氮氧化物、SO2、VOC六个指标的控制管理,确保逐步递减,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
(4)环境保护责任险。进一步扩大环境保护责任险投保企业范围。
2 、严格执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新标准。 按照环保部三年一复查的要求,对照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指标新标准,做好各项迎查准备工作,把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常态化,不断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园区建设水准。继续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确保开发区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3 、推进环境监管执法改革
(1)细化网格化方案。建立网格化和双随机相结合的环境监管模式,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强化基层监管能力。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对街道场的环保考评制度。着重强化街道、园区、社区级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基础资料和执法台账。
(3)积极推进“阳光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建立完备的监察档案;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鼓励社会公众自发监督企业环境行为。
(4)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工作规程,确保尽职履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执法绩效考核,调动环境监察人员尽责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
(5)进一步加强司法联动机制。创新环境执法司法保障机制,结合《关于创新环境执法司法保障机制实施美丽南通护航工程的意见》要求,不断创新完善环境执法司法保障机制,形成各方支持环境保护的合力。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合办案。 按照《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试行办法》要求,和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建立环境保护领域非诉案件执行联动配合机制,工商、供水、供电等部门和单位配合人民法院落实强制措施。对环境犯罪案件的移送和立案工作要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
4 、能力建设
(1)充实执法人员力量。按照执法前移、重心下沉的原则,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充实环保一线执法力量。根据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目前实际情况及人员力量薄弱等问题,按照市编办的编制要求,着力充实环境监察大队执法队伍。
(2)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一级标准,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和环境监察专家库建设。
(3)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坚持参加全市《环境监察讲坛》,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加大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规章的学习培训;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分批接受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确保培训率达100%,持证上岗率达100%;开展勤政廉政教,大力提高环境监管执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4)信息化监管手段建设。全面使用移动执法设备,配齐配足各类检查仪器、取证设备和执法车辆,实现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初步建成南通开发区化工园区环境监控预警体系,做到“动态监控、预警防范、应急响应”,不断加强园区污染物的监测监控和预警应急能力,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5 、推进社会公共参与
(1)宣传教育。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培育环保志愿者队伍,大力倡导以节约、绿色和低碳为主题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营造全社会珍惜环境、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2)信息公开。扩大环境质量、污染源管理等环境信息的公开范围和公开渠道,按月公开环境违法信息。落实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积极探索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新机制,加强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完善有奖举报制度。
(3)生态创建。继续推进省市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宾馆创建,扩大绿色示范覆盖范围,加强生态文明的示范引领。
6、 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机制。驻各部门纪检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各部门环保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的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办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监察审计部门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不能按时点完成的,及时发出监察通知,限期整改。要严格目标责任制考核,将环保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区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各相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制。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三年提升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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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工作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协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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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水环境 保护 |
1 |
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
定期排查、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 |
2016-2018 |
环保局 |
农村工作局、海事局 |
2 |
严防一级保护区内新增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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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有污染项目,已建成项目确保无污染物排放,责令限期拆除围网、整治临时避风靠泊小码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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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进一步完善水环境 基础设施 |
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应急改造工程(每日新增2.5万吨)土建安装、工艺调试及环保验收工作。 |
2016年底 |
建设局 |
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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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一污水处理厂应急改造工程正式运行。 |
2017年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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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二阶段)及排口工程施工图设计,事故池应急工程与扩容工程同步实施。 |
2017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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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二阶段)及排口工程土建安装、工艺调试。 |
2018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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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二阶段)及排口工程环保验收。 |
2018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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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产生异味工段实施加盖工程。 |
2016-2017 |
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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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星海花园、实验小学进行雨污管网综合整治。 |
2016年 |
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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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水环境 保护 |
11 |
对四海家园进行雨污管网综合整治。 |
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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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星湖花园进行雨污管网综合整治。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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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完成全区第二期36家排污企业刷卡排污系统建设。 |
2016年6月底 |
建设局 |
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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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刷卡排污系统覆盖所有印染、化工、电极箔以及500吨/日以上水量的重点企业。 |
2017-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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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 |
采取引江调水、生态补水活水等相结合的措施,保证水系畅通,确保2016年至2018年开发区团结闸、营船港闸、G15跨境桥等3个断面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分别达到70%、72%、75%。 |
2016-2018 |
农村工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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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对东方红南侧河、 鲍家圩中横河(能达商务区景瑞后)、花园港河、新开苑河、山水横河等黑臭河道进行清淤、活水、疏通,确保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
2016年 |
农村工作局、建设局 |
环保局、各相关街道、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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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对三圩横河(新开沙家圩)、 朝阳路裤子港河雨水口进行截污改造,朝阳竖河、101横河、民主港河、合板厂河等黑臭河道进行清淤、活水、疏通,确保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
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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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对样板河(小海镇区南段)、小海与先锋界河、小海横河、谷东村北横河、圩田北三级河、圩田南三级河、等黑臭河道进行清淤、活水、疏通,确保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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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水环境 保护 |
19 |
加强对长江、营船港、新开港、通启运河、新江海河等河道停靠船舶污水的监督管理,确保船舶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并纳入辖区污水市政管网。 |
2017-2018 |
海事局 |
环保局、建设局、各相关街道、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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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加强对街道、场等老工业园区企业的现场检查,确保雨污分流,污水达标纳管排放。 |
2017-2018 |
环保局 |
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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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大气环境保护 |
21 |
深化燃煤污染控制 |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辖区范围内145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整治任务,推进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进一步削减燃煤污染物排放。组织实施10t/h以上燃煤工业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和脱硫、脱硝工程建设。 |
2016年完成110台;2017年20台;2018年15台 |
经济发展局、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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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加强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
完成开发区合成橡胶行业提标改造工作。 |
2017年底 |
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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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推行LDAR技术推广工作,力争完成20家企业LDAR的技术改造。 |
2016年完成2家;2017年完成8家;2018年完成1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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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启动VOCs排污费征收试点,并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收费机制。 |
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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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进一步加大对化工行业、船舶制造、印刷行业等重点企业VOCs整治,2018年全面完成VOCs整治工作。 |
2016-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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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加强流动源污染防治 |
开展开发区道路限高限重改造。加强路面管理,设立黄标车、低速载重货车、农用车禁行区(路段),通过现场处罚、监控抓拍等手段,从严查处“黄标车”、渣土车污染。 |
2016-2018 |
交警五大队 |
建设局、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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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大气环境保护 |
27 |
建设营船港闸东侧路、通达路和东方大道交汇处南侧超载车辆地磅检查站。 |
2016-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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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完成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一德物流有限公司、嘉达港务南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港口岸电系统工程建设任务。 |
2016年 |
经济发展局、投资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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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深化扬尘污染防治 |
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和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建设,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全面达标。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活动,不断扩大控制区面积。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标率达到95%以上。2016—2018年省级标化示范工地均2个以上,市级均4个以上。 |
2016年 |
建设局 |
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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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清理军山半岛区域闲置空地,实施绿化覆盖工程,该区域不再新上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
2016-2018 |
规划房产局、投资服务中心、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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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推进振兴西路、通富南路、通达路等路段砂石场、混凝土加工场、水泥加工点等码头、堆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料仓与传送装置密闭化改造和场地整治。 |
2016-2018 |
行政执法局 |
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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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加大对运输工程渣土、砂石、泥浆及流体废弃物的车辆沿途泄露、抛撒,或者车辆带泥行驶污染道路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
2016-2018 |
交警五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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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大气环境保护 |
33 |
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进一步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洒水率达到90%以上。根据扬尘积尘严重程度划定重点路段,确保洒水频次4次/日。 |
2016-2018 |
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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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深化部分行业散装原燃料及废料堆场的整治和改造,强化规范运行。大型煤堆、料堆全面实施封闭储存、建设防风抑尘墙、喷洒抑尘剂等措施,工业企业内部散料堆场实施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
2016-2018 |
环保局 |
|
||
35 |
推进社会生活源整治 |
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完善开发区加油站、油气仓储码头油气回收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
2016-2018 |
经济发展局 |
环保局 |
|
36 |
加强餐饮油烟气污染控制管理,推进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使用,强化治理设施运行监管。 |
2016-2018 |
行政执法局 |
环保局、市场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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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涉及金属制品工业园区以外的新改扩建的钢丝绳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相关证照;废机油、废品收购项目一律不批;不符合国家、省、市餐饮行业管控标准的餐饮店营业执照一律不批。 |
2016-2018 |
市场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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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
38 |
促进固废处置设施建设 |
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升达危险废物处置项目试生产期间的稳定运行,积极督促升达公司对试生产期间不符合项加快整改落实,为升达项目顺利验收创造良好环境,早日获得省环保厅正式经营许可。 |
2016年 |
环保局 |
|
39 |
开展危废专项执法检查,摸清企业危废贮存底数,基于底数进行危废分类汇总,督促升达公司配合区内企业消化超期贮存的危废,积极寻求省市外处置途径,加强与省市外处置单位的协调沟通,力争彻底化解开发区企业危废处置困局。 |
2016年 |
|
|||
40 |
提升产废企业固废管理能力建设 |
组织开展企业固废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立足升达处置能力,强化业务指导,形成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到处置的全流程、网络化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
2016年 |
|
||
41 |
基于区环境执法管理现状,定期组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大检查,严格按照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考核,促进企业危废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
2016-2018 |
|
|||
42 |
建立固废应急响应体系 |
建立开发区固废应急响应体系。努力做到,事件早发现、早查处、早处置。按照部门职责,根据固废性质,设立固废分类处置途径。 |
2016-2018 |
行政执法局、建设局、公安分局 |
||
四、 产业转型和工业污染防治 |
43 |
严格项目准入管理 |
禁止新建高污染项目,严格控制表面处理、农药化工等高污染项目。加强常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全面清理整顿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 |
2016-2018 |
环保局 |
投资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44 |
加快转型升级 |
强化结构调整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加快不符合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新标准能耗、环保、安全等硬约束标准及低效用地工业企业的调整。 |
2016-2018 |
经济发展局 |
环保局 |
|
45 |
禁止嘉达港务从事自用以外的煤炭营运业务,中格复合材料和正大饲料公司转型转产。 |
2016-2018 |
经济发展局 |
|||
46 |
完成通州港区防洪排涝系统建设工程。 |
2016年 |
农村工作局 |
|||
47 |
持续开展通州港区化工整治,加强企业监管,确保停产企业不再生产。 |
2016-2018 |
安监局 |
|||
48 |
加快新江海河地块拆迁,完成土地移交苏通园区工作。 |
2016年 |
规划房产局 |
|
||
49 |
推进金属工业园区建设 |
做好“4+1”平台项目开工准备,指导荣信公司完成中试报告的专家评审,并出具评价报告,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价。 |
2016年6月底 |
环保局 |
|
|
四、 产业转型和工业污染防治 |
50 |
完成对废酸污泥资源化利用中试项目的审计。 |
2016年5月底 |
监察审计局 |
|
|
51 |
对4个酸洗磷化和热处理平台项目深化可行性研究,形成专家意见,进一步明确环保、技术门槛。 |
2016年6月底 |
环保局 |
|
||
52 |
对达到供地要求的平台项目及时推进项目用地挂牌,完成2个以上平台项目的土地挂牌。 |
2016年7月底 |
经济发展局 |
规划房产局、投资服务中心、环保局、国土分局 |
||
53 |
实施开工建设。 |
2016年底 |
||||
54 |
具备投产运营条件。 |
2017年底 |
||||
55 |
妥善处置知识产权,对产业化投资主体提出知识产权有效运维的相关制约条件。 |
2016-2018 |
行政执法局 |
经济发展局、环保局、财政局、投资服务中心 |
||
56 |
进一步与省农垦沟通,落实园区三条横向支路的用地性质调整及供地,完成施工建设。 |
2016年底 |
规划房产局 |
|
||
57 |
抓紧与市供电公司对接,形成园区11万伏变电站和园区项目前期土建临时用电过渡方案。 |
2016年6月底 |
投资服务中心 |
|
||
四、 产业转型和工业污染防治 |
58 |
争取市环保局出具聚合铁絮凝剂的临时生产、销售许可文件,督促、协调和监控存量污泥的资源化处理工作,对资源化中心帐面反应的5236吨存量污泥通过利用中试设备进行小规模试生产加以消化。 |
2016年底 |
环保局 |
安监局 |
|
59 |
对荣信公司检测结果达到行业标准的合格絮凝剂同意列入区内污水处理厂和其他污水处理的企业优先采购使用范围。 |
2016年底 |
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
|
||
60 |
成立金属制品工业园区管理单位 |
2018年底 |
组织部 |
竹行街道 |
||
61 |
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技术指导。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
2016-2018 |
经济发展局、环保局 |
|
|
62 |
完善园区环境管理体系 |
加大力度建设生态绿化通廊、环境质量监控系统、环境应急响应系统,以及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全面完成“5+3”重点产业园区特征污染因子监控网建设。完善工业区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全面落实规划环评要求。 |
2016-2018 |
环保局 |
财政局、建设局、规划房产局 |
|
五、 生态环境保护 |
63 |
加强生态红线保护 |
严格执行《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南通市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监督管理评估细则(暂行)》,形成生态红线的刚性约束。每年制定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科学开展红线区域保护。强化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与其他专业规划的对接。 |
2016-2018 |
环保局 |
财政局、建设局、相关街道场 |
64 |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
重点实施“九整治、五规范、三提升”行动计划,开展老旧小区、河道水环境、城郊结合部、低洼易淹易涝、工地环境、公共场所环境、背街后巷、违法建设九个方面的整治,规范五小行业环境管理,促进环境卫生管理质量、市容景观品质、城市长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
2016-2018 |
行政执法局 |
市场管理局、农村工作局、建设局 |
|
65 |
加强城市噪声管理 |
加强交通干线噪声管理,严格实施重点区域机动车禁鸣措施。实施低噪声路面示范工程,在道路建设和改造中,积极采用降噪技术和降噪材料。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隔音防噪措施。加强工业噪声管理,确保工业噪声源稳定达标。一类、二类环境噪声功能区内杜绝新建、改建、扩建有噪声污染的工业生产企业。推进安静小区建设,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的噪声管理。 |
2016-2018 |
交警五大队、环保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 |
|
|
六、 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 |
66 |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
严格执行国家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 |
2016-2018 |
经济发展局 |
|
67 |
着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
加快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重点抓好热电、纺织印染、化学及化学品制造、食品加工以及造纸等五大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改。实施南通江天化学等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零排放”示范项目。积极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工作,每年创建1家节水型载体。 |
2016-2018 |
建设局、农村工作局 |
||
68 |
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
培育一批特色节能环保产业龙头企业,推动开发区节能环保产业集聚,重点发展节能装备产品、污染防治装备、固体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装备、环境监测仪器、环保材料和药剂等高端化产品。 |
2016-2018 |
环保局 |
||
69 |
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
积极构建循环型工业和服务业为主体的绿色产业体系,形成企业循环式生产、行业循环式链接、产业循环式组合的大循环体系。大力推进化工、电力、建材、纺织印染、海洋工程装备、电子信息行业等重点行业循环式生产方式。推进循环型服务业体系,完善绿色现代物流体系。 |
2016-2018 |
|
||
70 |
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
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以重点支撑项目为抓手,构筑园区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促进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全力推进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总投资2000万以上的循环经济重大项目8个。2016年底80%以上项目投入运营。完善再制造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 |
2016-2018 |
|
||
七、 保障机制 |
71 |
深化体制改革 |
完成开发区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
2016-2018 |
组织部、行政执法局 |
环保局 |
72 |
加强许可证管理,全面落实省市排污许可证相关管理办法,推进新上项目排污权交易。 |
2016-2018 |
环保局 |
|
||
73 |
加强对COD、氨氮、总氮、氮氧化物、SO2、VOC六个指标的控制管理,完成市下达的减排任务。 |
2016-2018 |
|
|||
74 |
进一步扩大环境保护责任险投保企业范围。 |
2016年30家;2017年30家;2018年30家 |
|
|||
75 |
严格执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新标准 |
按照环保部三年一复查的要求,对照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指标新标准,做好各项复查准备工作,把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常态化,不断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园区建设水准。继续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确保开发区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
2016-2018 |
环保局 |
|
|
76 |
推进环境监管执法改革 |
建立网格化和双随机相结合的环境监管模式,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环境监察工作。 |
2016-2018 |
|
||
77 |
着重强化街道、园区、社区级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 |
2016-2018 |
组织部 |
环保局、相关街道场 |
||
78 |
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基础资料和执法台账。 |
2016-2018 |
环保局 |
|
||
79 |
积极推进“阳光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鼓励社会公众自发监督企业环境行为。 |
2016-2018 |
|
|||
七、 保障机制 |
80 |
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执法绩效考核,调动环境监察人员尽责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 |
2016-2018 |
|
||
81 |
进一步加强司法联动机制。创新环境执法司法保障机制,结合《关于创新环境执法司法保障机制实施美丽南通护航工程的意见》要求,不断创新完善环境执法司法保障机制,形成各方支持环境保护的合力。 |
2016-2018 |
环保局 |
|
||
82 |
能力建设 |
充实执法人员力量。按照执法前移、重心下沉的原则,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充实环保一线执法力量。根据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目前实际情况及人员力量薄弱等问题,按照市编办的编制要求,着力充实环境监察大队执法队伍。 |
2016-2018 |
组织部 |
|
|
83 |
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一级标准,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和环境监察专家库建设。 |
2016-2018 |
环保局 |
财政局、组织部 |
||
84 |
全面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实现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初步建成南通开发区化工园区环境监控预警体系,不断加强园区污染物的监测监控和预警应急能力,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
2016-2018 |
环保局 |
财政局 |
||
85 |
推进社会参与 |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珍惜环境、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扩大环境质量、污染源管理等环境信息的公开范围和公开渠道,按月公开环境违法信息。落实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
2016-2018 |
环保局 |
办公室 |
|
七、 保障机制 |
86 |
继续推进省、市级绿创建,扩大绿色示范覆盖范围,加强生态文明的示范引领。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所,市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社区1所,市级绿色社区2所,市级绿色宾馆1家。 |
2016年 |
环保局 |
社会事业局、组织部、各学校、各街道场 |
|
87 |
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所,市级示范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社区1所,市级绿色社区1所,市级绿色宾馆1家。 |
2017年 |
||||
88 |
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所,市级示范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社区1所,市级绿色社区1所,市级绿色宾馆1家。 |
2018年 |
||||
89 |
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
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机制。驻各部门纪检工作人员要加强对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办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监察审计部门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不能按时点完成的,及时发出监察通知,限期整改。要严格目标责任制考核,将环保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区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各相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制。 |
2016-2018 |
纪工委、组织部 |
驻各部门纪检组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重点 工作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 |
牵头领导 |
责任单位(部门) |
协同单位(部门) |
一、 |
1 |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辖区范围内110家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整治任务。 |
10月底 |
董克新陈强 |
经济发展局、环保局 |
|
2 |
组织实施弘顺印染、尼达威斯等企业10t/h以上燃煤工业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和脱硫、脱硝工程建设。 |
全年 |
陈强 |
环保局 |
|
|
3 |
完成三菱丽阳、星辰合成、天和树脂、日立化成、朗盛台橡、台橡宇部等6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标改造工作。 |
|
||||
4 |
开展VOCs排污费征收试点 |
|
||||
5 |
完成朗盛台橡、申华化学等2家企业LDAR治理工作。 |
|
||||
6 |
开展开发区合成橡胶行业提标改造工作。 |
|
||||
7 |
开展装载车辆限高限重监督检查。 |
全年 |
丁秉华 |
交警五大队 |
|
|
8 |
加强路面管理,设立禁行区(路段),通过现场处罚、监控抓拍等手段,从严查处“黄标车”闯禁区等行为。 |
|
||||
9 |
加大对运输工程渣土、砂石、泥浆及流体废弃物的车辆沿途泄露、抛撒,或者车辆带泥行驶污染道路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
|
||||
10 |
按期淘汰黄标车328辆,加快淘汰老旧车。 |
|
||||
11 |
建设营船港闸东侧路超载检查站。 |
建设局、财政局 |
||||
12 |
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和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建设,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全面达标。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活动,不断扩大控制区面积。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标率达到95%以上。建设省级标化示范工地 2个,市级标化示范工地4个。 |
全年 |
陈琦 |
建设局 |
|
|
一、 |
13 |
开征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 |
8月底前 |
陈强 |
环保局 |
财政局、行政执法局 |
14 |
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洒水率达到90%以上。划定复兴路、星湖大道、新开北路等路段为重点洒水区域,确保洒水频次不少于4次/天。 |
全年 |
陈琦 |
建设局 |
|
|
15 |
对振兴西路、通富南路、通达路等路段砂石场、混凝土加工场、水泥建材存放加强监管,推进密闭化改造和场地整治,并对上述路段实施限载限重。 |
全年 |
李晓斌 |
行政执法局 |
建设局 |
|
16 |
对区内大型煤堆、料堆全面实施封闭储存、建设防风抑尘墙、洒水抑尘等管理措施。 |
全年 |
陈强 |
环保局 |
|
|
17 |
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完善开发区加油站、油气码头的油气回收系统管理运行。 |
全年 |
董克新 |
经济发展局、投资服务中心 |
环保局 |
|
18 |
开展船舶岸电建设,完成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一德物流有限公司、嘉达港务南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港口岸电系统工程建设任务。 |
全年 |
|
|||
19 |
开展餐饮行业、集中街区的油烟治理专项行动。 |
全年 |
李晓斌 |
行政执法局 |
环保局、市场管理局、相关街道 |
|
20 |
钢丝绳厂新建、扩建项目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一律不批;废机油、废品收购等站点营业执照一律不批;不符合国家餐饮行业管控标准的餐饮店营业执照一律不批。 |
全年 |
董克新 |
市场管理局 |
|
|
21 |
完善街道(场)、社区、村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落实网格化管理举措。强化重点时段督察巡查,全面禁止秸杆露天焚烧,形成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管理机制。 |
全年 |
陈强 |
环保局 |
农村工作局、行政执法局、建设局、各街道场 |
|
二、 |
22 |
每月一次排查、严厉打击水源地和应急水源区内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 |
全年 |
陈强 |
环保局 |
农村工作局、海事局 |
23 |
确保一级保护区内无排污口及与供水作业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彻底清理保护区附近的围网、采砂船等。 |
全年 |
|
|||
24 |
开展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按照网格化和双随机相结合的环境监管模式开展环境监察工作。 |
全年 |
陈强 |
环保局 |
|
|
25 |
继续强化长江水污染防治,严格监管长江沿岸化工仓储、化工等生产项目。 |
全年 |
|
|||
26 |
对东方红南侧河、 鲍家圩中横河(能达商务区景瑞后)、花园港河、新开苑河、山水横河等黑臭河道采取截污、清淤、活水、疏通,确保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
全年 |
李晓斌、陈琦 |
农村工作局、建设局 |
环保局 |
|
27 |
对山水横河上开发商自行设置的闸坝进行拆除。 |
全年 |
李晓斌 |
农村工作局 |
|
|
28 |
采取引江调水、生态补水活水等措施,保证水系畅通,确保开发区团结闸、营船港闸、G15跨境桥等3个断面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达到70%。 |
全年 |
|
|
|
|
29 |
制定开发区主要河道、河段雨水排口水质监测计划并实施。 |
全年 |
陈强 |
环保局 |
|
|
30 |
开展码头、装卸站等废水治理与废弃物处理设施基本情况调查。 |
全年 |
|
|||
31 |
全面排查、改造完善开发区雨污管网,对星海花园、实验小学进行雨污管网综合整治。 |
全年 |
陈琦 |
建设局 |
|
|
32 |
港口、码头建设配套的污水存储、垃圾接收暂存设施,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垃圾转运服务体系,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中化南通石化储运、天诚石化、南通嘉民港储有限公司、南通千红石化港储有限公司等港口、码头接收的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
全年 |
董克新 |
经济发展局 |
海事局、环保局 |
|
二、 |
33 |
加强对长江、营船港、新开港、通启运河、新江海河等河道停靠船舶污水的监督管理,确保船舶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并纳入辖区污水市政管网。 |
全年 |
海事局 |
环保局、建设局 |
|
34 |
加强对新开、良种场等地老工业园区内企业的现场检查,确保雨污分流,污水达标纳管排放。 |
全年 |
陈强 |
环保局 |
建设局 |
|
三、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
35 |
分类协调解决区内已贮存固废。开展危废专项执法检查,摸清企业危废库存量,督促升达公司配合区内企业消化超期贮存的危废,积极寻求省市外处置途径,分类协调解决区内已贮存固废,消除危废隐患。 |
|
|||
36 |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包括自建设施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85%和9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100%。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动态申报率100%。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包括自建设施项目)在线监控联网率100% |
|
||||
37 |
组织开展企业固废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立足升达处置能力,强化业务指导,形成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到处置的全流程、网络化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
|
||||
38 |
基于区环境执法管理现状,定期组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大检查,严格按照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考核,促进企业危废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
|
||||
39 |
建立开发区固废应急响应体系。努力做到,事件早发现、早查处、早处置。按照部门职责,根据固废性质,设立固废分类处置途径。 |
行政执法局、建设局、公安分局 |
||||
四、 |
40 |
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做好化工园区省级验收迎查准备工作。 |
全年 |
陈强 |
环保局 |
安监局、经发局 |
41 |
在通州港区建立闸站,强化雨污水排放监管。 |
9月底前 |
李晓斌 |
农村工作局 |
|
|
42 |
持续开展通州港区化工整治,确保停产企业不再生产。 |
全年 |
董克新 |
安监局 |
环保局 |
|
43 |
完成通州港区引排水工程。 |
全年 |
李晓斌 |
农村工作局 |
|
|
44 |
加快新江海河地块拆迁,完成土地移交苏通园区工作。 |
全年 |
董克新 |
规划房产局 |
|
|
45 |
禁止嘉达港务从事自用以外的煤炭营运业务,关闭中格复合材料和正大饲料2家企业。 |
全年 |
董克新 |
经济发展局 |
|
|
46 |
推进军山半岛区域中格复合材料等企业拆迁工作。 |
全年 |
董克新 |
规划房产局 |
投资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 |
|
47 |
清理军山半岛区域闲置空地,实施绿化覆盖工程,不再新上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 |
全年 |
陈琦 |
建设局 |
|
|
48 |
深入推进钢丝绳行业转型升级,加快金属制品工业园区道路、变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好“4+1”平台项目开工准备,督促酸洗污泥资源化项目中试加快进度,同步推动磷化渣无害化处置项目。落实消化存量污泥的资源化处理工作。 |
全年 |
董克新 |
经济发展局 |
环保局、规划房产局、投资服务中心、国土分局、财政局、安监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监察审计局、行政执法局、相关街道场 |
|
49 |
加强对汽车4S店的监管,废机油、废油布等危险废物实现规范化处置。 |
9月底前 |
陈强 |
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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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50 |
严格执行国家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制定并实施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 |
全年 |
董克新 |
经济发展局 |
环保局 |
51 |
培育中天太阳能发电并网、中天储能项目等一批特色节能环保产业龙头企业。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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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制度体系。 |
全年 |
陈琦 |
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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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坚持“五个一律不批”(即: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批;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应强烈的项目,一律不批;在环境质量已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没有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对增加排污总量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对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浪费严重、排放不达标的项目,一律不批。) |
全年 |
陈强 |
环保局 |
投资服务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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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加强许可证管理,全面落实省市排污许可证相关管理办法,推进新上项目排污权交易。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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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以重点支撑项目为抓手,构筑园区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促进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2016年底80%以上项目投入运营。 |
全年 |
董克新 |
经济发展局 |
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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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56 |
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完成醋酸化工、荒川化学、中船机械、美亚热电等11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
全年 |
董克新 |
经济发展局 |
环保局 |
57 |
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2.5万吨/天的应急改造工程建设。 |
全年 |
陈琦 |
建设局 |
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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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二阶段)及排口工程可研报告及审查。 |
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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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二阶段)及排口工程设计单位招标。 |
7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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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二阶段)及排口工程初步设计及审查。 |
10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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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实施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加盖除臭工程。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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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做好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污泥鉴定后的无害化处置工作,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改造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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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完成全区36家排污企业刷卡排污系统建设。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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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推进印染、化工、电极箔以及500吨/日以上水量的重点企业刷卡排污工程实施。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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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推进南通东丽酒伊织染有限公司完成3000吨/天的中水回用二期工程。 |
全年 |
陈强 |
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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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协助升达危险废物处置项目试生产期间的稳定运行,积极督促升达公司对试生产期间不符合项加快整改落实,力争早日获得省环保厅正式经营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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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67 |
建立网格化和双随机相结合的环境监管模式,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环境监察工作。 |
全年 |
陈强 |
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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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促进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计划实施。 |
6月 |
李晓斌 |
组织部、行政执法局 |
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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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按照市编办的编制要求,着力充实环境监察大队执法队伍。 |
全年 |
刘锋 |
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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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继续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理清区内企业排污状况、分布现状、存在问题、改进方向等,并形成污染企业名录和污染防治手册。 |
全年 |
陈强 |
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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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严格执法,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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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初步建成环境监控预警体系, 充分利用社会化第三方监测单位,提升园区环境管理水平。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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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协作机制。根据环保部文件精神督促相关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成预案编制或修编及备案工作,确保覆盖全部化工、涉重等重点企业。指导并参与化工、电镀等行业的环境应急演练。认真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尤其是做好两会和国庆等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时段的风险隐患排查,保障区内环境安全。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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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不断创新完善环境执法司法保障机制,形成各方支持环境保护的合力。对水污染、固废污染等违法行为建立联合办案机制,确保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理无缝衔接。 |
全年 |
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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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加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培训。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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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建立环境监察机构周、月、季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开展点评,确保环保监管力度不减。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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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77 |
制定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科学开展红线区域保护。确保一级保护区内无排污口及与供水作业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确保二级保护区内无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
全年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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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清除老洪港水源地保护区内取水口附近围网、船只等。 |
全年 |
丁秉华 |
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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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对生态工业建设绩效进行自评价,形成年度评价报告,报送至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
5月底前 |
陈强 |
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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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加强开发区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将辖区监管体系全部纳入信用评定范畴。进一步扩大污染责任保险范围,全区参保企业不少于30家。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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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建成省级绿色学校1所,市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社区1所,市级绿色社区2所,市级绿色宾馆1家。 |
全年 |
陈强 |
环保局 |
组织部、社会事业局、各学校、各街道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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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在“六五世界环境日”、“科普宣传周”、“法制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环保科普和环保法制专题活动。征集、制作、印发一批环保科普手册、宣传画。 |
6月 |
陈强 |
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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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做好审批信息中的公众参与工作,畅通公众信息表达渠道。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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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