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9日,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通开发管〔2019〕87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就《预案》有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预案制定背景和过程
经过多年发展,开发区化工产业形成了一定规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重大危险源状况变化较大。“3·21”盐城响水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如救援处置不当,将对我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影响和损失。为适应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的要求,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风险和处置能力,根据国家、部、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经征求各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制定了本《预案》。
二、《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8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以及事故等级划分和应急预案体系等。强调事故应急救援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应急组织体系、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专业处置工作组职责。确定了我区事故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的组成,同时明确了相关部门、单位、各专业处置工作组及地方政府在事故救援中的职责与任务。
第三部分:事故预警、发布、响应和解除。包括事故预警级别评估方法、明确预警发布和解除的机构和预警响应机制。
第四部分:事故应急响应。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及启动程序、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等内容,着重明确了预案的启动和事故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包括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和的相关工作要求。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装备、队伍、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物资、资金等保障的职责分工与有关要求。
第七部分:培训与演练。对各类应急队伍、专业处置工作组的业务培训以及日常应急预案的演练提出了要求。
第八部分:奖惩措施。
第九部分:附则。对应急预案的机制、体制、制定及发布,以及本预案的维护和更新进行了明确。
三、预案特点
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明确管委会统一领导和区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各街道(老洪港)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分级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原则,强调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一旦出现事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果断、妥善处理。
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