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的内容解读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02 20:06 累计次数: 字体:[ ]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底,国务院督导组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督导,要求把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抓实抓细。就当前情况来看,建筑施工领域相关政策文件较为齐全,行业指导基本做到了“横向到边”;但从相关数据统计上来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纵向到底”的属地管理要求还未能完全落实到位。虽然属地政府也将相关工程纳入日常管理的范畴,但是由于属地没有将管理责任明确到专门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不能精准,业主的主体责任也难以压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依然多发。

问:《意见》力求解决哪些问题

答:找准症结、精准施策,通过《意见》的先行先试,从强化未办理施工许可工程的安全监管入手,探索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运用制度建设应对重点领域的风险挑战,逐步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从而达到压降我市建筑施工领域事故总量的目标。

问:哪些建设工程依法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

答:依法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1.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建筑工程;2.(既有房屋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和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工程;3.农村村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4.房屋拆除工程;5.市政、公用(含城镇燃气、给排水)、园林绿化、农路、农桥、电力、通信、环境等小微专业工程(小微专业工程是指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相关专业工程);6.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

问:具体有哪些工作举措

答:《意见》要求属地政府明确专门力量,依托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和安全生产网格工作体系,加强属地监管的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通过建立网格巡查发现、项目安全风险告知及承诺、工匠管理、监管巡查督查等四项制度,将网格员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镇(街道)等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处置,压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安全责任,落实相关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切实做到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死角。

问:什么是网格巡查发现制度

答:各镇(街道)、园区应当全面整合基层网格管理,依托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建立健全辖区工程安全监管网格图,统筹安排,加强对网格员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网格员业务能力水平。网格员在巡查中发现建设项目应当领未领施工许可证、未进行安全承诺的,应当立即上报镇(街道)、园区专门机构,并提醒项目建设方、施工方依法申办建设审批、进行安全承诺。镇(街道)、园区专门机构应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接到网格员上报信息后,第一时间派专人赴现场核查处置。

问:什么是项目安全风险告知及承诺制度

答:根据网格采集和部门推送的信息,各镇(街道)、园区专门机构应当安排专人上门开展安全风险告知,发放安全风险告知书。按照“预动工、先承诺”的原则,业主或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当主动向工程所在地专门机构进行安全承诺,承诺表中列明项目名称、施工地点、负责人联系方式、工程概况等相关信息。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和镇(街道)、园区专门机构应当对照业主(建设)方、承建(施工)方、监管方基本职责清单,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网格员对已落实风险告知及安全承诺的项目应当加强日常巡查。

问:什么是工匠管理制度

答:各镇(街道)、园区专门机构应当对辖区内的个体建筑业工匠(如木、瓦、油漆、装饰等工匠)进行登记造册;定期召开建筑工匠安全例会,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和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并发放培训登记证;与培训考核合格的工匠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鼓励工程建设单位或业主雇佣已登记在册的工匠,优先使用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工匠从事相关建筑施工活动,被雇佣的工匠应当服从配合相关安全管理工作。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持有培训登记证,加强队伍管理,架子工、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有效证件上岗。

问:什么是监管巡查督查制度

答:各镇(街道)、园区专门机构应当根据工程项目清单,分片包干,制定巡查计划,强化辖区工程安全监管。巡查发现建设项目应当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但未领取的,应当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第一时间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对已作出安全承诺的项目,巡查中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当立即督促项目整改,并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巡查中发现未进行安全承诺的项目,要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督促项目进行安全承诺、纳入监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工程巡查检查全覆盖。在落实属地安全监管的基础上,县(市)、区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督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承办或交办,指导镇(街道)、园区开展辖区项目安全监管工作。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也要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业务指导,抽调专业力量,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专项督查,定期对镇(街道)、园区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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