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6-24 16:2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南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经济补偿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以下简称国三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通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现对其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和解读。

一、起草背景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国三柴油货车约3.3万辆。PM2.5源解析数据表明,我市机动车尾气对PM2.5年均贡献率在17%左右,在空气污染严重的秋冬季接近30%,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大气污染源。其中,“黑烟车”“柴油货车”“重型运输车辆”等高排放机动车的废气污染物排放贡献量远高于轻型汽油车,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江苏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提出,2021年全省淘汰1万辆以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目前,省内南京(2018年5月)、常州(2018年7月)、扬州(2019年10月)、盐城(2019年11月)、无锡(2020年10月)等城市均出台了涉及国三柴油货车的提前淘汰补贴方案,这些方案在与区域限行等措施联动执行后,对加快国三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具有较强的推动作用。在对我市物流企业走访调查中了解到,专业运输企业对尽快出台国三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具有较强意愿。

二、起草过程

本方案起草工作于2020年5月开始,并成立了起草工作小组。期间,市交通运输局会同起草相关部门,广泛听取行业专家、运输企业、行业协会、个体车主等多方面意见、建议,委托南通物流协会对会员单位进行问卷调查,充分考虑运输企业和个体车主经营现状,力争方案实施后达到预期成效。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的补贴对象为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提前淘汰报废的南通籍国三柴油货车,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交售给我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二是报废时的实际使用年限距离江苏省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在补贴标准方面,本方案根据车辆的类型、使用年限、报废时间实施差别化补贴政策。其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报废的,对2011年(含)以前注册登记的重型、中型、轻型车辆,分别补贴21000元/辆、14000元/辆、4000元/辆;2012年(含)以后注册登记的重型、中型、轻型车辆,分别补贴23000元/辆、16000元/辆、4000元/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废的,对2011年(含)以前注册登记的重型、中型、轻型车辆,分别补贴15000元/辆、10000元/辆、3000元/辆;2012年(含)以后注册登记的重型、中型、轻型车辆,分别补贴16000元/辆、11000元/辆、3000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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