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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发区打造“营商环境最高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发布时间:2024-01-09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实现打造“营商环境最高地”目标,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整体水平,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对标国际先进理念、领先标准和创新实践,坚持目标取向、问题导向和结果指向,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提效能,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努力打造发展高地、创业福地、兴业宝地,为开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2年行动目标——典型引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复制推广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市等先进地区改革经验,补齐我区营商环境建设短板,全面落实南通市“营商66条”举措,推出一批特色营商服务举措,推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涉及相关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2023年行动目标——全面提质。围绕企业准入、准营、运营、退出和自然人“两个全生命周期”服务,全面提升利企便民服务质量和效率,营商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突破,形成一批具有开发区特色的营商举措制度化成果,“万事好通?能达无忧办”营商服务品牌影响力全面叫响。

2024年行动目标——争创一流。健全完善营商环境体制机制,营商环境建设实现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市场主体满意度、投资创业成效、高质量发展成效等“三个可感知指标”持续提升,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满意度达到98%以上,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全市领先,位居国家级开发园区前列。

三、重点工作

(一)打造共治共赢的市场环境

1、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效率

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办理周期,持续提升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服务能力。进一步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探索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批”模式。加快电子证照归集,开办事项办理材料与电子证照自动关联引用。实现企业注销“网上办、零费用、零见面、零跑腿”,提供网上“一站式”注销服务。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优化简易注销流程,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2022—2024年,全区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个小时以内并持续压减时间;全区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压缩至20天并依法依规持续压减时间。(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协同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税务局、公积金中心、海关开发区业务中心、公安分局等)

2、提高工程项目审批效率

推行重大项目“拿地即发证、出证即开工、完工即验收”全链帮办代办服务模式。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实施告知承诺制,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建立健全测绘成果共享互认机制。推行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推动联合验收“一口受理”。2022—2024年,全区工程建设项目进一步落实“清单制”+“承诺制”和重大项目容缺后补机制,打造全市最快捷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体系。(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协同单位:经济发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电气等驻区机构)

3、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

推动实现不动产登记“零跑腿、无纸化、并环节、即时办”,抵押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压缩至0.5个工作日完成。探索推行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提高全流程“一站式”办理能力,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探索实现市、区不动产登记互联互通,构建登记、税务、住建、水电气、公证等部门信息横向和纵向共享交换体系。2022—2024年,全区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全市领先并持续提升。(牵头单位: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协同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税务局、水电气等驻区机构)

4、优化提升纳税服务

打通减税降费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促进全区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精简享受税费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减少证明材料报送。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实现主要涉税服务涉税事项100%网上办理。推行智能型个性化服务,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精准提供线上服务。2022—2024年,全区市场主体纳税时间持续压减。(牵头单位:税务局)

5、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

精简市政公用设施报装申请材料,优化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大幅降低报装时间及费用。大力推广网厅线上报装服务和移动作业终端应用,实现无纸化办公和不见面审批。在申请报装环节推行容缺办理和告知承诺制,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电子证照在用电报装的推广应用,实现政企业务联办、无纸化、电子化办电模式。降低用电企业外线建设成本。2022—2024年,全区市场主体用户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时间持续压减,力争全市领先。(责任单位:区供电服务中心、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

6、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扩大企业融资渠道,建立银企直通联系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与服务,持续推动小微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提质”。进一步发挥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效应,综合运用行政推动、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等方式,推动更多的企业注册登录并获得金融服务,让“指尖办”成为企业融资的主要通道。2022—2024年,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南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实名注册企业量超过900家,企业融资可行性、便利度逐年提高,信用贷款持续提升。(牵头单位:财政局;协同单位:经济发展局、行政审批局、能达转贷担保公司、各驻区银行机构)

7提升项目要素保障水平

加强基础设施、用地、融资、用能等要素服务保障。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企业盘活利用自有的存量和闲置土地、厂房、仓库、商办楼宇等改造升级传统工业、服务业及兴办先进制造、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专业产业园区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的,出台鼓励性政策。2022—2024年,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率全市最高。(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协同单位:经济发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财政局、开控集团、产研院、炜赋集团)

8、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推广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化交易,创新打造公共资源限额以下项目交易平台和全流程监督平台“两个平台”,加强标前标中标后监管。加强招标文件公平竞争“负面清单”审查,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招标文件提前预告制度。加强中标方履约行为监管,与信用体系联动共享,强化现场监管和失信违法行为惩戒。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提升采购资金支付及时性;强化采购人内控管理,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清除违反公平竞争的隐性门槛和壁垒。2022—2024年,全区“不见面”开标率持续保持100%;全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持续保持100%。(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公管办);协同单位: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便利度

推行事项清单化、材料电子化、审批智能化、流程标准化,提高“一网通办”能力。提升行政权力下放赋能成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加快构建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体系。着力推行“照后减证”、审批改备案和告知承诺制,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推进“一件事”改革,逐步实现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全覆盖。打破居民办事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通办、异地可办。建设政务服务智慧导航“一张图”平台,提供地理位置、预约排队、事项查询、办结评价等集成式移动端服务。2022—2024年,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到97%和70%、98%和80%、99%和85%以上。(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协同单位:区“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员部门)

2、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

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统一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名称和标识,实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推动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打造政务服务“15分钟办事圈”。加快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建设,推动公安、医疗、社保等办理量大的事项入驻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深化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体化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帮办代办、延时服务、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优化服务措施,推动更多事项当场办结。2022年推动实施区、街道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基础改造建设;2023年推动实施政务服务能力提档升级工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2024年建成政务服务“15分钟办事圈”。(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协同单位:区“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员部门)

3、持续强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

推进各有关部门业务系统与“好差评”系统全面对接,确保服务窗口和渠道全覆盖,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探索推广“好差评”非现场评价,引导企业和群众参与线上评价或离场评价。引入第三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及政务服务效能调研暗访及测评,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定期通报反馈,抓好整改落实。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整改、反馈和监督机制,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对12345平台在线交办内容的处理提质增效,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总负责制,部门职责实行A/B角责任制,并形成责任人员名单。2022—2024年,全区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好评率和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分别达97%和100%、98%和100%、99%和100%。(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协同单位: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区“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员部门)

(三)打造优质良好的开放环境

1、增强外商投资吸引力

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我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进行投资。强化外商投资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搭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服务平台,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机制,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持续出台稳外资促发展系列工作举措,加强政策扶持和兑现力度。对因疫情防控和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特点不得来区的,为其经营活动事项办理提供“不见面”办理等便利化服务。2022—2024年,全区市场主体数量年均增长8%以上,年均实际利用外资保持6亿美元以上。保持全市利用外资规模总量领先、质态最优。(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协同单位: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人才科技局)

2、加大降本减负力度

推动中央、省、市各类减税、减费、减息、减担、减支政策落地落实,符合条件的项目即时兑现,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可按实际投资发生额按比例兑现,减轻运营负担,激发主体活力,提振发展信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2024年,全区减轻企业各类成本负担成效持续提升。(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协同单位:财政局、税务局)

3、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扩大与沿线国家的经贸交流,支持我区优势产业和企业“走出去”,引进高科技产业,推动开放型经济持续发展。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持续推进通关提速降费政策,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2022—2024年,全区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持续压减。(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综保区管理局;协同单位:行政审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人才科技局、海关开发区业务中心)

(四)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1、提升监管水平

制定职责明确、边界清晰、标准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清单,实现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建筑工程、应急、特种设备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提高“互联网+监管”覆盖率,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2022—2024年,全区智慧监管、联合监管水平逐年提升。(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协同单位: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局)

2、加大“柔性执法”力度

出台“首违不罚”指导意见,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方式,帮助企业规范管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2022—2024年,逐年推出一批免罚轻罚清单。(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法制办);协同单位: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管局)

3、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诚信开发区”建设,运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持续推动信用信息数据汇聚共享。广泛开展信用承诺制,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和公务员诚信教育。2022年持续扩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范围。2023年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协同单位:管委会办公室(法制办)、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管局)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加大知识产权培育,促进知识产权成果交易及转化。以政策为导向,引导全区知识产权数量发展向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转换。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普及度和惠益面。2022—2024年,全区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持续提高,创建江苏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协同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各驻区银行机构)

5、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完善诉讼服务,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司法保护力度。持续推进投资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设,针对中小投资者所涉案件构建多元解纷、分层递进的工作模式。督促上市公司公平对待全体投资者利益和诉求,优化诉求处理流程,畅通交流沟通渠道,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鼓励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畅通投资者依法追偿渠道,降低维权成本。2022—2024年,涉企纠纷多元化解能力持续提升。(牵头单位:政法委;协同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

6、提升执行合同质效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多种立案服务方式,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案件或特殊时期商事案件快速立案绿色通道。大力推行诉前调解、繁简分流、速裁快审等工作,提高审判效率。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加强执行联动合作。深化执行攻坚,建立企业破产信息、户籍信息、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税务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等共享互通通道。2022—2024年,全区合同案件审理天数一审原则上不超过90天。(牵头单位:区法院)

7、提高办理破产便利化水平

完善企业破产府院协调联动机制,推进破产案件协同办理。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推进执行转破产,推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探索开展破产预重整机制建设,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企业再生。探索推进破产企业信用修复工作。进一步加强打击“逃废债”工作。2022—2024年,全区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破产案件365天内审结并持续压减时间。(牵头单位:区法院;协同单位:经济发展局)

(五)打造包容共享的人文环境

1、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扮演好“引路人”“推车手”“服务员”三个角色,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外来企业等工作机制,加强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规范党政机关服务行为,关心关爱民营企业家。慎重发布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负面信息,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宽松包容的良好社会氛围。2022—2024年,全区政商亲近度、政府诚信度、政策透明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逐年提高。(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协同单位:行政审批局(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建设国际化宜居宜业城区

深入推进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深化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重点城建项目建设,推进南通滨江湾城市设计和开发建设,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新展示窗口,长江经济带绿色转型示范新样板、通城能级提升活力新中心、开发园区产城融合新坐标;打造开发区沿江生态景观带示范段,构建一体化滨江生态休闲区。推进能达商务区提档升级工程,做好智慧停车、违法建设治理等工作。强化教育保障服务工作,优化配置好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充优质医疗服务资源,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化养老服务改革,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融合的“全龄化”社区养老模式。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强化城市功能建设,完善交通、住房、景观、公共空间等城市功能,提供高品质公共服务,以城市品质引人,着力打造最优的宜居宜业环境。2022—2024年,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文明办);协同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事业局、综合执法局)

3、持续优化生态文明建设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削减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完成无异味园区创建。加快配套完善,启动化工南区集中供热中心建设,实施化工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完善化工园区三级应急防控体系,提升化工园区配套保障和安全环保应急水平。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防止污染地块未经治理开发利用,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三线一单”要求,坚持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等制度,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绿调轻调优调高。2022—2024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市考以上断面优于三类比例稳定达100%,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持续提升。(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协同单位: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4、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全面落实“城市活力新中心”工作要求,提升创新创业支撑平台服务能力,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增量扩面”专项行动。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骨干企业、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参与共建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一批聚焦细分领域的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强化人才引育和服务保障,大力推进人才有限发展战略,切实有效解决人才居住需求,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2022—2024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净增数逐年稳步提高,每年引进各类高端人才20名以上。(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协同单位:人才科技局)

(六)打造精准快享的政策环境

1、持续优化政策供给

聚焦实体经济,围绕开发区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每年推出一批具有开发区特色、含金量高的政策举措,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以高质量的政策供给为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市场主体普遍性经营困难的,及时制定纾困解难政策。(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协同单位:组织部(人社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2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让企业了解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统筹做好新政策落地和老问题化解工作。处理好政策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关系,加强与政策制定部门的沟通,推动政策可操作、能落地、见实效。持续优化简化惠企政策申请流程,完善“能达E企通”惠企政策服务,实现惠企政策一库统管,一网首发、一站通查、智能匹配、精准推送、直达快享。(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协同单位:组织部(人社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3规范涉企政策制定程序

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消费者等方面的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核,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不得作出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增加市场主体义务的规定。以政策效果评估为重点,定期评估和动态评估相结合,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牵头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协同单位:经济发展局、组织部(人社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应全面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单位:经济发展局、组织部(人社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科技局、行政审批局)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设立八个跨部门工作专班,形成“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工作专班坚决落实、相关单位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要制定详细的专班工作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工作举措,明确专班成员和具体联络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鼓励推广创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标先进经验和实践,加强学习借鉴,因地制宜,不断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实践,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开发区经验”“开发区模式”。

(三)强化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营商服务宣传制度,及时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惠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信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改革政策和典型案例经验。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社会参与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深化督查考评。纪工委监察工委、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考核办建立营商考评机制,纳入全区重点工作考评体系。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要对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约谈,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依法依纪进行追责。

附件:打造“营商环境最高地”“6+3”工作推进专班


附件

打造“营商环境最高地”“6+3”工作

推进专班

为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推动全区营商环境实现快速优化提升,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全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执行副组长由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如有职务变动自然更替)。

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设“6+3”工作专班:

“6”为业务工作专班:

(一)市场环境打造工作专班:

组长由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伟担任,副组长由行政审批局(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局长贾党辉担任,成员单位由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才科技局、行政审批局(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法院、开发区税务局、南通海关开发区业务中心组成。由行政审批局(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明确一位同志兼任联络员。

(二)政务环境打造工作专班:

组长由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伟担任,副组长由行政审批局(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局长贾党辉担任,成员由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组织部(编办)、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各街道、公安分局、自规分局、税务局、公积金办事处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行审局明确一位同志兼任联络员。

(三)开放环境打造工作专班:

组长由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晓红担任,副组长由经济发展局长秦华春担任,成员由经济发展局、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组织部(人社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经济发展局明确一位同志兼任联络员。

(四)法治环境打造工作专班:

组长由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印露担任,副组长由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长明担任,成员单位由政法委、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法院、经济发展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组成。区政法委明确一名同志兼任联络员。

(五)人文环境打造工作专班:

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陈琦担任,副组长由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朱玉栋担任,成员单位由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文明办)、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社会事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科技局(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组成。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文明办)明确一名同志兼任联络员。

(六)政策环境打造工作专班:

组长由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晓红担任,副组长由经济发展局长秦华春担任,成员由经济发展局、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组织部(人社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科技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经济发展局明确一位同志兼任联络员。

“3”为保障工作专班

(一)综合协调保障工作专班:

组长由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伟担任,副组长由行政审批局(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局长贾党辉担任,成员由经济发展局、行政审批局(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有关同志担任,行审局明确一名同志兼任联络员。

(二)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班:

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周静担任,副组长由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朱玉栋担任,成员单位由办公室(宣传部)、各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牵头部门组成。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明确一名同志兼任联络员。

(三)营商环境督导工作专班:

组长由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工委主任沈良杰担任,副组长由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工委副主任、巡察办主任王艳青担任,成员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纪工委监察工委、各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牵头部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