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组织参加首届南通文学艺术创作大赛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07 15:25 累计次数: 字体:[ ]

机关各部门,各街道(镇区)、老洪港,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于10月举办首届南通文学艺术创作大赛。此次大赛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歌颂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间南通改革发展成果和人民群众昂扬风貌,打造艺术精品,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动文艺创新的重要举措。为认真做好我区的组织参赛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要求

由我区个人或集体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创作的文学、舞台剧、广播影视、动漫、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歌曲、舞蹈、曲艺、杂技等门类的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的新创作品。具体要求详见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举办首届南通文学艺术创作大赛的通知》(通委宣〔2019〕42号)。

二、参赛主要任务及分工

原则上机关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主报送参赛作品,各街道(镇区)报送参赛作品不少于6个类别15件,区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报送相应门类参赛作品不少于10件,控股集团、炜赋集团各报送参赛作品不少于5件,各中小学校报送参赛作品不少于3个类别5件。同时,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宣传部)负责协调各驻区高校报送文学、舞蹈、工艺美术、歌曲等类别参赛作品总数不少于4件,群工部(总工会)负责协调各驻区企业报送文学、舞蹈等类别参赛作品不少于4件,社会事业局负责协调各驻区文化企业报送工艺美术等类别参赛作品不少于4件。

三、报送时间节点

各单位(部门)、各协会积极发动本部门、本系统、本协会相关个人和团体参加比赛,并于10月15日前按要求扎口报送参赛作品至社会事业局文体处,联系人:谢引杰、张颖,联系电话:81193350、81196089,地址: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2618室。

四、表彰奖励

对所有我区在市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以及经选拔后参加市比赛的参赛作品,区财政将按照《南通开发区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奖励办法》分别兑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我区参赛工作,对于营造我区良好的文艺创作氛围,全面促进我区文艺精品创作实现突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部门)、各协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科学统筹安排,制定参赛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动员和组织参赛。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各协会要利用本部门、本系统、本协会的网站、公众号、工作QQ群、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大赛的时间节点、创作要求与报送方式,充分发动各个层面、各类人员踊跃参与。同时,要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围绕作品征集要求,突出重点,强化针对性的服务和指导,确保我区最优秀的作品都能参赛。

(三)持续推进,增强实效。各单位(部门)、各协会要对照往年相关赛事参赛经验,梳理出本部门、本系统、本协会的重点参赛对象,高标准、高质量地组织人员创作作品,确保作品紧扣新时代特点且具有较高的艺术性。要及时督促参赛个人或团体关注作品要求与时间节点,按时按质报送材料,高效完成任务。

附件:关于举办首届南通文学艺术创作大赛的通知

中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附件

关于举办首届南通文学艺术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县(市)区文广旅局、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宣传部长会议部署要求,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动文艺创新,全面促进文艺精品创作实现突破。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南通文学艺术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集中创作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发现一批优秀文艺人才,为推动我市新时代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南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南通市作家协会

          南通市戏剧家协会

          南通市美术家协会

          南通市书法家协会

          南通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南通市摄影家协会

          南通市音乐家协会

          南通市舞蹈家协会

          南通市影视家协会

          南通市曲艺家协会

          南通市杂技家协会

          南通市动漫艺术家协会

三、参赛对象

在南通生活或工作的文艺爱好者,或为南通创作、反映南通元素的通籍文艺爱好者,年龄不限。

四、创作要求

1、作品主题: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南通改革发展生动实践和人民群众昂扬风貌,创作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

2、作品内容: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导向正确、积极向上、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时代感、思想性和艺术性。作品须为原创,且由我市个人或者集体创作,拥有合法知识产权。

3、创作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创作的,公开发表(出版、演出、展览、播映)或未公开发表的新创作品。

4、作品类别:文学(含诗歌、散文、小说、剧本、寓言、童话、文艺评论)、舞台剧、广播影视(含电影、电视剧、电视纪录片、广播剧)、动漫、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歌曲、舞蹈、曲艺、杂技等艺术门类。

各类别参赛作品的具体要求由各承办协会根据文艺类别的特征另行制订。

五、报送方式

(一)提交材料

应征作品须填写《首届南通文学艺术创作大赛作品申报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各类材料一式五份,除原件外所有申报材料均不退还。

1、文学作品需提供完整文学文本; 

2、舞台剧、广播影视、动漫、歌曲、舞蹈、曲艺、杂技等作品需提供文字脚本(歌曲为曲谱,舞蹈、杂技为创作思路)及录像(录音)资料,合作项目需附合作协议复印件;

3、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作品需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印件;

4、其他各类证明该作品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实际效益等情况的佐证材料。

(二)作品投送

参与的个人或团体根据应征类别直接报送到相应的文艺家协会。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单位负责组织发动本地区、本系统相关个人和团体参加活动,指导应征作品按照相应渠道做好报送。

1、文学作品联系人:市作家协会张媛媛,15190827662;

2、舞台剧作品联系人:市戏剧家协会徐媛媛,15950885646;

3、广播影视(含电影、电视剧、电视纪录片、广播剧)作品联系人:市影视家协会梁天明,13962961811;

4、动漫作品联系人:市动漫协会郑曦,13773626406;

5、美术作品联系人:市美术家协会陈霞,13585219109;

6、书法作品联系人:市书法家协会周时君,13912260307;

7、摄影作品联系人:市摄影家协会李亦农,13962990079;

8、工艺美术作品联系人: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吴元新,13951316698;

9、歌曲作品联系人:市音乐家协会吴博胜,13003581201;

10、舞蹈作品联系人:市舞蹈家协会陆益兵,13921619608;

11、曲艺作品联系人:市曲艺家协会张贺林,13901469913;

12、杂技作品联系人:市杂技家协会沙雪芬,13814612030。

本次活动作品征集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准)。

六、奖项设置及评选方法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特别奖若干,获得国家级常设性文艺奖项的文艺作品为特别奖,奖金10000元。

大赛按类别分设等次奖,每个类别奖项如下:

一等奖 2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

大赛还设文艺新人奖,评选对象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下,活跃在我市文学艺术各个领域中的优秀文艺人才。按类别各2名,奖金3000元。


(二)评选方法

大赛评选工作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进行,初评工作由各协会组织专家(评委设5—7人)进行评审,获奖候选作品以及文艺新人候选者以一倍原则设置,进入终评环节;终评工作由主办方成立评审委员会,分类别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初评组提交的候选作品进行终评,终评结果由市委宣传部最后审定并公布。

七、成果推广

12月下旬,对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览、展示、展演、展播。

八、其他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主办方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类别及奖项设置。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首届南通文学艺术创作大赛作品申报表

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南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9年4月2日                   

附件:

首届南通文学艺术创作大赛作品申报表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主创单位(个人)


联系方式


创作时间


是否公开发表


作品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