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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3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6月23日生态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4日—2025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89055091。

通讯地址: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编226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500万件半导体密封件项目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常兴路513

江苏樱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依据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2870万元,租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常兴路51号波影产业园31层闲置厂房建设年产500万件半导体密封件项目。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产品清洗废水、模具清洗废水、冷却弃水、纯水制备浓水、喷淋废水一起接管排放。废水接管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表》P44

2、废气污染防治。你公司须重视废气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艺,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强恶臭气体产生环节的收集治理,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储存、运输、卸料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严格实行密封装卸,选用先进设备,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相关要求;氟化物、氯化氢、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要求;臭气浓度、CS2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要求。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表》P44-45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机电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车间建筑隔声及环评中提出的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分类贮存、及时处置,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的堆放、贮存、转移等管理,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在系统中及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