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关于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10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5年4月12日- 2025 年5月1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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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关于《艾森半导体材料(南通)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半导体专用材料产品方案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通开发环复(书)2025019号 |
2025.4.1 |
关于《中天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光伏组件用电子功能材料智能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开发环复(表)2025020号 |
2025.4.3 |
关于《晨兴(南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晨兴医疗器械能达生物医药科创园2号楼3层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开发环复(表)2025021号 |
2025.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