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详情
2020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递补)名单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4 【字体:

2020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结算中心助理会计师岗位总成绩第2名在考察阶段放弃,现根据《2020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将体检人员(递补)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

2020年9月8日(周二)上午。

(二)体检地点

考生须于9月8日上午7:00前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北门中国银行门口集中,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地点体检。

三、体检程序

(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无法提供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不得入场)于体检当日上午7时前到达指定的体检集中地点,领取体检表。

(二)考生在体检表上如实详细填写体检表第3页所有栏目,粘贴与报名表相同的2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照片),确认并签字后交工作人员。

(三)考生到交费处缴交体检费(约300元/人)后,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在工作人员带领下逐项进行检查。

(四)考生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并由工作人员、体检医院确认后,统一乘车返回集合点。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递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并签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中地点并签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须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附件2),提前做好各项准备。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对体重、视力、血压有疑义的应当场提出复测,事后不再安排。

(三)凡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该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南通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疑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1.2020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递补)名单

2.体检注意事项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4日              

附件2-体检注意事项.doc

附件1-2020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递补)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