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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全区企业(含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8 【字体:

区内各企业: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从即日起,实施以下措施:

一、各企业(含建筑工地,下同)即刻通知本企业(含承包商)春节前已返回湖北的员工节后暂缓回通返岗,待其所在地疫情解除后方可通知其回通返岗。

二、各企业须做好近期本企业湖北籍已返通员工的排查、登记和报备工作,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1月30日下午3点前将本企业湖北籍返乡员工名单和总数报送至邮箱:kfqyxc@sina.com。

三、各企业须严格履行好企业防疫主体责任,迅速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机制,并认真落实以下防疫措施:

1、对近期已返通的湖北籍员工,企业必须负责督促其电话向所属街道防疫指挥部进行信息登记;对未发热人员,企业负责督促其严格实行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至抵通后14天,不得安排留住集体宿舍;对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的人员,企业要及时向所属街道防疫指挥部报告,并安排做好个人防护,由120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近期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企业一律不得安排上岗,待治愈后方可上岗。

3、企业应配备专职人员每天两次(上班前和上班中)对全体职工进行体温、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监测,一旦发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立即停岗,并戴好口罩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患病员工接触的用品和场所进行消毒。

4、企业应每天对厂区、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可选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500mg/L-1000mg/L 二氧化氯或有效氯1000mg/L-2000mg/L 含氯消毒液进行浸泡、喷洒或擦洗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5、企业应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密闭工作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的机械通风设施。

6、企业应加强健康宣教,职工上岗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手部消毒。

7、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配备与规模相适应消毒防护用品:体温计、红外测温仪、含氯消毒剂(84或者含氯泡腾片)、75%酒精、乙酸、喷雾器、口罩、手套、帽子、防护服、雨靴等。

8、企业要密切关注相关员工动态,如有疫情出现应及时报告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附件:

1、开发区企业湖北籍返乡员情况汇总表

2、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电话

南通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开发区企业湖北籍返乡员工情况汇总表.docx

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电话.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