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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炜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IPO上市联合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1 【字体: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炜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关于IPO上市联合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炜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IPO上市联合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1.2服务内容:招标人拟就关于IPO上市联合选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拟招1家代理机构作为服务商。本公告中IPO上市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保荐及承销证券公司(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机构。

(1)组织开展IPO上市券商等中介服务机构招标项目筹备工作;

(2)按照招标人要求和项目内容,制定IPO上市券商等中介服务机构招标方案;

(3)编制IPO上市券商等中介服务机构招标公告、文件;

(4)及时发布IPO上市券商等中介服务机构招标公告、文件(发出投标邀请书);

(5)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6)定期组织尽职调查沟通会议,组织现场答疑;

(7)协助开展开标、评标;

(8)草拟合同;

(9)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完成归档工作;

(10)与选聘IPO上市中介服务机构有关的其它事宜。

1.3工作程序: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间内,完成关于联合选聘IPO上市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招标的各阶段工作。

(1)启动招标阶段。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含保密协议),约定服务收费标准、合作内容,应在接收完整的资料后,在规定的期间内(以合同另行约定日期为准)完成招标公告和文件编制任务。

(2)尽职调查阶段。中标人应在选聘IPO上市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招标期间,按照招标人要求和项目需求,实施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招标人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整理尽调材料清单,定期组织尽职调查沟通会议,协助招标人对外统一提供材料;代表招标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接洽上市中介服务机构,持续跟进中介服务机构尽职调查工作进程,整理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放弃投标等情形,并定期向招标人报告等。

(3)投标、评标阶段。中标人应结合招标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关于选聘IPO上市中介服务机构的评标工作方案;配合招标人,拟定评标细则,协助评标委员会对中介服务机构资格审查,开展评标活动;组织招标人与中介服务机构中标人分别签订合作协议。

(4)档案整理阶段。在上市中介服务机构招标代理项目中标公告结束后30天内,完成招标小结和材料归档,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报价单、评标报告、中标人投标文件二套、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一套、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文件。

1.4服务时间:无固定期限,自招标人确认IPO上市中介服务机构招标项目终止。

1.5服务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1.6人员要求:在本次招标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中标人须保持人员在数量、专业、资质等方面不低于其投标文件中的约定,招标人将不定期的考察中标单位的人员注册情况,对未经招标人同意私自变更项目人员的,一经发现中止其服务商资格。对投标时拟派项目组人员中有变更(含离职)的,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说明,同时提供满足要求的补充人员的信息,变更结束后招标人将核查该人员变动情况,对中标单位弄虚作假的将中止其服务商资格并做相应处罚。

1.7其它要求。招标人有权对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的选聘方式采取一次性公开招标或者其他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中标后须服从招标人项目分配,对拒绝接受的,招标人及其下属公司有权中止其服务商资格。

1.8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9本次招标的解释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归招标人所有。

二、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在其营业执照上包含招标代理和招标服务等相关经营业务(原件备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商业信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2.4履约能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2.5其他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三个月(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8本项目中标人及在上述2.7范围之内的公司,不可参加招标人选聘IPO上市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三、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netda.gov.cn/)、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zfcg.nantong.gov.cn/)自行下载。

四、文件递交

4.1递交时间:2020年4月22日10:00止;

4.2递交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13楼1322室;

4.3开标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13楼1322室;

4.4开标时间:2020年4月22日10:00;

4.5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4.6投标保证金:3000元,投标人应当于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现金;若未中标,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若中标,投标保证金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须知”中“五、其他要求”)。

4.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媒体

5.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netda.gov.cn/)、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zfcg.nantong.gov.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6.1招标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炜赋集团有限公司

6.2联系人:

(1)招标咨询 张宏权 电话:0513-51086802

(2)技术咨询 洪 伟 电话:0513-85960723

(3)招标监督 章冠男 电话:0513-83590210

6.3邮 箱:1069965137@qq.com

6.4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13楼1313室

附件: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炜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ipo上市联合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的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