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详情
南通开发区商调医务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4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区域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充实卫生人员力量,提升我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商调10名医师。现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商调对象

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医师。

二、商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品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热爱卫生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3、年龄、职称、学历、专业、职务等相关要求:

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资格,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资格或持有全科医生证书,条件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大专学历以上;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资格,担任一级医疗机构正职负责人(二级以上医院中层管理职务)满2年以上或为省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条件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以后出生)、大专学历以上;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资格,担任一级医疗机构正职负责人(二级以上医院中层管理职务)满5年以上,条件放宽至4 8周岁以下(1971年3月以后出生)、大专学历以上;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商调岗位

此次公开商调编内医师岗位共10个,具体情况如下:

新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专业医师岗位2个(八级或九级)、中医专业医师岗位1个(十二级);

小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专业医师岗位2个(九级或十二级)、中医专业医师岗位1个(十二级);

竹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专业医师岗位3个(七级、九级或十二级);

南通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专业医师岗位1个(十二级)。

全科医生可超岗位聘用。

四、商调方式

根据报名信息采集情况,由社会事业局组织专家进行适岗评价,确定初步人选。对初选通过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通过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因本人未获得原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许可而无法完成考核、档案查阅、档案审核而影响商调的视为放弃商调。入职后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继续享受省、市相关政策;在原单位有任职经历的,可作相应安排。

五、体检及调动

拟商调人员需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并经考察符合商调要求的可办理调动手续。

六、信息报送办法

1、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3月25日止。

2、报送方式:现场报名(南通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通开发区上海路29号四楼)或网络报名(电子邮箱:shsyjwsc@163.com)。

3、联系电话:0513-85922548 、0513-83594120。

凡符合商调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事业单位人员相关证明文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执业证书原件(具备全科医生资质的需提供全科医生证书原件、骨干人才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职称证书原件、工作简历和相关工作从事经历证明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等相关证件和材料,资格审查后办理信息报送手续。报名人员不符合商调条件或提交材料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商调资格。

七、本公告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南通开发区医师商调报名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9年3月4日         

2019年南通开发区医师商调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