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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结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3-13 【字体: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省农药检定所《农药经营许可技术审查规范(暂行)》的要求,我局经过严格的材料审核后,3月12日对第七批提交材料的1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3月13日至3月20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以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13-85924510)。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核查合格单位:

1. 开发区淑营农资经营部

南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