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南通市开发区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社会事业局协同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了2021年第一季度城市生活饮用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全区共设省监测点9个,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进行常规指标的监测,共检测水样9份,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评价,合格9份,合格率 100 %(其中出厂水1份,合格1份;末梢水7份,合格7份;二次供水1份,合格1份)。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