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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抽样检测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19 【字体:

按照全区“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要求,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质量监测,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简称“开发区市监局”)发起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抽样检验的采购项目。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抽样检测采购项目。

2. 资金预算:项目预算(最高限价)6万元,含30批次保健食品抽样(购买样品)、检验费用,具体见附件1;各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

3. 时间要求:2019年3月中旬前完成抽样,4月下旬前出具报告;因合理原因需要延长抽样或出具报告时间的,应及时知会开发区市监局。

二、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供应商具备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 供应商实验室在江苏省本地的优先考虑,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上的地址为准。

三、材料提交

符合上述“资质要求”,并有意承揽项目者,提交以下材料至开发区市监局2020室:

1. 上述“资质要求”规定之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资格审查材料册》;

2. 按照本公告附件2格式出具的《报价书》,要求A4纸打印,加盖公章,并单独用不透光信封密封,信封注明“**公司报价”字样。

请将《资格审查材料册》和《报价书》封装于同一快件袋或档案袋,于2019年2月25日前寄递或2月28日16:30前面交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2020室。邮寄送达者请及时联系告知快递信息,面交者请与工作人员约定交接时间。

四、确定供应商

秉承质量优先、价格优先两个优先并重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开发区市监局审核各单位资质材料,讨论择优确定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单位入围;对入围者,按照价格优先原则整理供应商报价材料,上报局党组讨论确定。

五、备注

1. 被确定为供应商的单位应在不迟于第一次抽样前提供资质证明的原件供采购方查验,一旦被确认造假,立即终止合作,项目由入围且报价次低者承接;

2. 签署合同、支付款项等适宜,在合法前提下双方协商一致后落实;

3. 为提高采样针对性,加强监管部门对抽检工作的掌握情况,区市监局工作人员参与、见证抽样过程,承检单位在每次采样前须通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沈剑

电 话:0513-51016890,QQ:1175953302

地 址: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2020室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9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抽样检测采购项目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