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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关于2025320日—2025326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5329日- 202542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513-89055091

真: 0513-85982171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关于《南通鹿柒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新建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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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佩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开发环复(表)2025018

202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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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开发环复(表)2025018号(佩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