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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5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9月15日生态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89055091。

通讯地址: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编226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5万套新能源商用车驱动系统壳体类零部件项目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兴东路58号东久智能制造基地

绿控传动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为适应日益增长市场需求,苏州绿控传动在 2024 年成立了绿控传动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并租用东久南通智能制造基地 D1D2 厂房建设新能源商用车驱动系统壳体类零部件生产项目,购置集中熔化炉、低压浇铸机、坩埚保温炉、热处理炉、抛丸机、焊机、数控车床、加工中心、冲床、自动化装置、工具器具等生产、检测设备等 200 余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5 万套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壳体类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此外,为提高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企业拟新增一套 3D 砂型打印设备等进行制芯,用于生产定制化精密铸件。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建立完善的厂区雨污水管网。本项目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的试压废水、空压机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废气喷淋水,以及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均接管排放。接管废水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表》P64

2、废气污染防治。你公司须高度重视废气污染防治,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艺,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强储存、运输、卸料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严格实行密封装卸,选用先进设备,采用防泄漏管阀接头,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加强各类工业炉窑粉尘排放管理,按照“应收尽收”原则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运营期热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熔炼烟气、制芯、浇铸、振砂过程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制芯、浇铸、锯切、粗加工、精加工、3D打印等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酚类、甲醛等及抛丸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4041-2021)表1限值;有组织废气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表2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醛、酚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厂区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4041-2021)表2限值。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表》P63-P64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机电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车间建筑隔声及环评中提出的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分类贮存、及时处置,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完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的堆放、贮存、转移等管理,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在系统中及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