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详情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调整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2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根据《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码头、货运站场、长江汽渡、公路省界等区域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治超办〔2019〕16号)、《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关于进一步强化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的通知》(通治超办〔2022〕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布我区调整后的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其中江苏摩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已停产停业,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南通金隆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生产场地设施已租给南通华新金隆混凝土有限公司,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9日。举报电话:0513-83596312。

各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要切实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格把控货物装载、车辆称重、货运运单、数据上传、车辆出厂等重点环节,确保出厂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同时,各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及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治超职责,强化对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附件: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2日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