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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星湖计划”(人才项目配套及区级奖励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2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工委《关于进一步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通开发党〔2018〕76号)、《南通开发区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开发管办〔2021〕27号)及《关于进一步促进人才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开发管办〔2022〕7号)文件,现就开展2022年“星湖计划” (产业紧缺人才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落实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生活津贴政策的实施办法》(通开发党〔2018〕76号)、《南通开发区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开发管办〔2021〕27号)及《关于进一步促进人才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开发管办〔2022〕7号)明确的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执行。

二、申报类别

(一)上级扶持的配套。含各级人才计划资助配套、人才项目配套、购房补贴及工作津贴配套等。

(二)区级奖励。含星湖创业领军人才奖励、专家及科技企业家奖励、引才奖励等。

(三)区级补贴与津贴。含猎头费补贴、培训及招聘补贴、法财税补贴、省“333高层次人才”和市“226高层次人才”综合津贴、博士后生活津贴、离岸研发机构(非独立法人)研发人员生活津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生活津贴、挂职教授、专家交通费补贴、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资助、市级以上人才载体及基地、人才科技申报专员奖励、创新创业活动补贴等。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湖计划”申报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区人才服务中心(开发区宏兴路9号东裙楼二楼11号窗口)。

2、人才科技局、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扶持建议,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标准发放。

联系人:张馨丹,联系电话:85923997。

四、申报时间

2022年“星湖计划”(人才项目配套及区级奖励类)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22年南通开发区“星湖计划”申报表

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湖计划申报说明

3、2022年度星湖计划申报(项目配套及区级奖励类)汇总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局

2022年8月1日     

关于开展2022年“星湖计划”(人才项目配套及区级奖励类)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