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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8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3月8日生态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89055091。

通信地址: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编226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智能化分选与再利用项目(一期)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张江路1699-97号

南通环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环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拟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智能化分选与再利用项目,对废金属类、废纸质类、废陶瓷类、废橡胶类、废木质类、废棉质类、废塑料类、一般污泥、工业废渣、废玻璃类混合物料一般工业固废进行智能化分选与再利用。通过采用智能化分拣机器人、领先固废筛选工艺、自动化破碎分选线以达到一般工业固废的智能化分选。分选得到的单一性质的可再利用物料销售给所需企业作为原材料或燃料进行资源再利用,从而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的循环利用的目的。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建立完善的厂区雨污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池,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管网,废水接管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你公司须重视废气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艺,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储存、运输、卸料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环评要求。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你公司须落实专人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管理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废气治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振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应考虑设置隔声罩等控制噪声,并适当设置绿化带减少装卸作业产生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须设置防雨淋、防渗透的固定存放场所,同时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固废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同时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监控系统中及时申报。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施工,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等须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