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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2025年夏季高温慰问品(防暑降温)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5-06-16 字体:[ ]

    项目概况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2025年夏季高温慰问品(防暑降温)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招标代理处领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6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XYCS2025010

    2.项目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2025年夏季高温慰问品(防暑降温)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

    3.包件划分:1个包件

    4.预算金额:92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115元/份,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请仔细研究;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按批次供货,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单位货物需求通知后2日内交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且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按后附格式);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按后附格式)。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响应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未发现响应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 2025年6月26日17时00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通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

    3.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开始时间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4.联系方式:0513-69895668。

    四、响应文件及样品提交

    1、接收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13:30(北京时间)开始,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文档。

    2、开标地点:南通市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5年6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采购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拒绝以下磋商供应商参与投标:

    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到现场磋商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www.netda.gov.cn/)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项目样品:响应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需求清单中序号1-6物品的样品1份:包含防晒手袖1只、香皂1块、毛巾1条、洗发水1瓶、洗衣液1瓶、花露水1瓶。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送到南通市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

    6、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技术标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报价标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

    七、磋商评审流程简介

    1、磋商小组审查磋商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1718室

    联系人:许先生 0513-81193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

    联 系 方 式:代福勇、周煜 0513-69895668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