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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财政结算中心公开商调会计核算人员的信息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6 【字体: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结算中心是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区财政总预算、财政专项资金、管委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核算及管理等职能。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商调会计核算人员3名。为征集相关有意向的人员信息,现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商调对象

在南通市户籍内(含县市区),具有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工作人员3名,其中:会计岗位2名,综合文字岗位1名。

二、商调条件

(一)会计岗位具备全日制财经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会计师以上职称或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岗位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综合文字岗位具备全日制财经、中文、新闻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能够起草综合性文字材料,并从事综合文字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的优先录取。以上人员985、211院校优先录取。

(二)商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好学上进,工作踏实、肯干,具有较强责任心,热爱财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商调范围: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商调岗位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结算中心会计核算岗位、综合文字岗位。

四、商调方式

根据推荐、自荐及信息采集情况,由区财政局根据商调条件进行初选。对初选通过的人员由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通过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因本人未获得原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许可而无法完成考察、档案查阅、档案审核而影响商调的视为放弃商调。

五、体检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需参加按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合格并经考察符合招录要求的可录用。

六、信息报送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

(二)报送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2203室,联系电话:0513-81196710)。

(三)报名资料:凡符合商调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初级会计师职称证书原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发表文章刊物原件、工作简历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等有关证件、材料,资格审查后办理信息报送手续。

上述证件、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1196710。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