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4月11日生态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89055091。
通讯地址: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编226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10.6万件不锈钢组件、碳钢配管和1.3万件碳钢组件扩建项目 |
江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南路26-4号 |
南通伊原流体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拟根据市场需求,企业拟在现有车间内,外购氩弧焊机、切断机等主要设备,建设机械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10.6万件不锈钢组件、碳钢配管和1.3万件碳钢组件。 |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1、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建立完善的厂区雨污水管网。本项目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纯水制备废水一起接管至污水管网。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总锌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中排放限值,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表》P45-P47。 2、废气污染防治。你公司须高度重视废气治理工作,优化废气治理工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艺,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储存、运输、卸料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严格实行密封装卸,选用先进设备,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及磷酸雾及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要求。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表》P47。你公司须落实专人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管理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废气治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3、噪声污染防治。全厂合理设置车间布局,选用低振动低噪声机电设备,高噪声源应考虑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内贮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14]1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施行)》的通知(苏环办[2021]29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各类危废按要求分区贮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的堆放、贮存、转移等管理,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在系统中及时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