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月22日生态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89055091。
通讯地址: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编226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4000吨高透流延保护膜项目 |
江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振兴路34号 |
江苏汇美智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汇美智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租用南通能达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路 34 号的现有厂房及办公楼,总建筑面积3664.2㎡(车间面积 3396㎡、办公楼面积 268.2㎡)购置流延机、混料机、检查包装机和环保设施等设备,从事高透流延保护膜的生产,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 4000吨高透流延保护膜。 |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建立完善的厂区雨污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港排水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详见环评《报告表》P43-P44。 2、你公司须重视废气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艺,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储存、运输、卸料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严格实行密封装卸,选用先进设备,采用防泄漏管阀接头,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原则上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熔融流延工段及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相关限值要求;粉碎工段及厂界颗粒物及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限制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表》P42-P43。 3、噪声污染防治。全厂合理设置车间布局,选用低振动低噪声机电设备,高噪声源应考虑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东、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西、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内贮存设施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设计施工、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施工。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均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相关系统中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