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9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关于2025年9月1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5年9月1日- 2025 年10月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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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关于《南通凯森特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变频器配套无源器件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开发环复(表)2025040号 |
2025.9.1 |
关于《南通闻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减震包装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开发环复(表)2025041号 |
202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