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登记,其不动产相邻四至、界址权属予以确认,根据《地籍调查规程》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2025年6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告权益有效,将予以认定,作为该宗土地界址依据。
权利人 |
权利性质 |
不动产坐落 |
四至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南通市富民港良种场发展有限公司 |
划拨 |
景兴路北、通盛大道东 |
东至:围墙; 南至:围墙; 西至:围墙; 北至:围墙 |
6990.7㎡ |
详见附记 |
|
南通市富民港种畜场发展有限公司 |
划拨 |
景兴路南、江韵路北、东方大道西、 |
东至:东方大道; 南至:江韵路; 西至:云湖; 北至:景兴路 |
705018.37㎡ |
详见附记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能达大厦1606室
联系方式:0513-85989908
公告单位: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