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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机关定于2024年3月27日9时30分,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24楼2425会议室公开举行南通汉江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涉嫌“不具备资质承揽工程设计业务”与“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一案(苏通开发城执罚告〔2023〕0029-1号)的听证。公众可申请参加旁听。

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5人。申请参加旁听的,应当在2024年3月22日前向本机关申请,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4日    

联系人:邵玲玲 联系电话:0513-85921982

联系地址:能达大厦242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