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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专及本科毕业生(含中高级技工、技师)延期服务综合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6 【字体:

区内各企业:

根据《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政校企合作强化人力资源招引集聚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通开发管办〔2021〕73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专生(中、高级技工)综合补贴实施细则》(通开发人社〔2024〕13号)文件精神,现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专及本科毕业生(含中高级技工、技师)延期服务综合补贴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自2021年10月1日起首次入职区内企业,享受区级大专生(中、高级技工)综合补贴3年期满后仍在区内企业就业的,按250元 /人·月的标准继续给予综合补贴,延长期限最长2年;享受市级全日制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3年期满后仍在区内企业就业的,按市级综合补贴标准的50%给予区级综合补贴,延长期限最长2年。

二、申报方式

一、大专毕业生(中高级技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大专生延期服务补贴采用免申即享的方式,对补贴期满且延期服务满6个月的人才,通过数据比对,社保核查的方式,符合领取条件的人才分批发放延期服务补贴。

二、本科毕业生(技师)

符合条件的人才,延期服务满6个月后,在电脑端访问“能达E企通”企业服务枢纽平台(https://ntkfqfw.com/)→页面上方【登录】→登录普通用户→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没有帐号的用户需要先进行注册),找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生活津贴申报—本科毕业生(技师)延期服务综合补贴申报”,点击“我要填报”,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延期服务补贴。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延期服务补贴每年1—6月和7—12月为结算周期。

3、申报人在享受延期服务补贴期间更换工作单位的,需重新进行申报。

4、联系方式: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 :89191906、85986026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服务中心 :85986020

系统技术支持:400-8696-086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