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区“263”和“三河三行业”专项行动整治有关要求,切实改善通启运河沿线生态环境,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2017年度南通开发区通启运河沿线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
2017年度南通开发区通启运河沿线整治工作方案
长期以来,通启运河沿线企业存在占用河坡、违章搭建、非法营运等问题,给防洪安全、航运安全以及周边生态安全带来隐患,引发很多社会问题。为全面落实市、区“263”和“三河三行业”专项行动整治有关要求,有力有序解决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通启运河沿线生态环境,全面打造市政、景观、慢行、休闲为一体的滨河景观带,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开展通启运河沿线环境问题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工作目标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通过对通启运河沿线开展联合整治,按照“统一组织、各组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部门联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谐有序”的原则,清理拆除两岸占用河坡的砂石码头(堆场)、废品收购站、企业违章建筑等,着力打造通启运河城市风景带。
二、通启运河沿线砂石码头(堆场)整治措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
对通启运河沿线砂石码头(堆场)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掌握企业注册名称、具体位置、占地面积、土地性质、物料种类、相关设施、产权单位和业主等信息,掌握基本情况,进行前期调查工作。(牵头部门:小海街道、中兴街道;时间:2017年7月)
(二)测绘评估阶段
测绘公司进场对房屋、场地面积进行测量,并固定砂石数量;评估公司对相关建筑进行摸底调查、复核,并收集相关资料,出具初评报告。(牵头部门:小海街道、中兴街道;配合部门:市场监督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时间:2017年8月)
(三)自清自拆阶段
对通启运河沿线砂石码头(堆场)发放《关于取缔开发区通启运河沿线非法占用经营的通告》,要求67家单位于7月31日前自行整改到位。对于砂石码头(堆场)参股人员中的党员干部督促其带头自清自拆,并对拖延整改不力的进行问责。(牵头部门:纪工委、监察局)
(四)切断进货通道阶段
海事部门对通启运河水域进行监管,严禁运沙船只从营船港闸进入内河;闸管所禁止运沙石船只过闸。(牵头部门:农工局;配合部门:小海街道、中兴街道;时间:2017年8月)
(五)上门工作推进阶段
区管委会成立通启运河沿线整治“走帮服”工作推进小组,与街道各工作组共同上门宣讲政策和整治要求,推进整治单位及时自行整改。(时间:2017年8月)
(六)联合执法阶段
对逾期依旧没有自行拆除的砂石码头(堆场)、违章建筑等,多部门联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制实施清运拆除工作。(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局、农工局、国土分局;配合部门:建设局、经发局、市监局、公安分局、交警五大队、小海街道、中兴街道;时间:2017年9月)
(七)后期督查阶段
适时组织检查和验收,通报检查情况,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于工作不力、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加以整改,直至完成规定任务,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防止反弹和回潮。(牵头部门:纪工委、监察局)
(八)整理绿化阶段
由建设局统一组织协调,对沿线绿化方案进行论证设计,并完成招投标工作(2017年11月)。牵头相关部门与街道对接,对已清理的范围开展整理,并完成绿化工作(2018年1月)。(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小海街道、中兴街道、能达建设)
三、通启运河沿线占用岸坡企业整治
(一)明确范围阶段
行政审批局明确通启运河岸线红线区域范围,对占用红线内岸坡的企业进行确认。(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小海街道、中兴街道;时间:2017年10月)
(二)排摸管道阶段
环保局对引入通启运河的排污管道进行排摸,对偷设、私自设立的排污口和暗管一律封堵,同时调查其源头排污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或进行处罚。(牵头部门:环保局;配合部门:建设局、小海街道、中兴街道,时间:2017年10月)
(三)测绘评估阶段
对占用红线内岸坡的企业,测绘公司进场对房屋、场地面积进行测量;评估公司对相关建筑进行摸底调查、复核,并收集相关资料,出具初评报告。(牵头部门:小海街道、中兴街道;配合部门: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时间:2017年12月)
(四)自清自拆阶段
在对通启运河沿线企业发放《关于取缔开发区通启运河沿线非法占用经营的通告》的基础上,再次要求整改到位,要求52家单位于7月30日前自行整改到位。(牵头部门:房产管理局;配合部门:小海街道、中兴街道;时间:2017年7月)
(五)上门工作阶段
区管委会成立整治“走帮服”工作小组,与街道各工作组共同上门宣讲政策和要求,推动整治单位及时自行整改。(时间:2018年2月)
(六)联合执法阶段
对国有企业逾期依旧没有自行拆除的违章建筑,多部门联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制实施清运拆除工作。(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局、农工局、国土分局; 配合部门:建设局、经发局、市监局、公安分局、交警五大队、小海街道、中兴街道;时间:2017年8月)
对其他企业逾期依旧没有自行拆除的违章建筑,多部门联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制实施清运拆除工作。(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局、农工局、国土分局; 配合部门:建设局、经发局、市监局、公安分局、交警五大队、小海街道、中兴街道;时间:2018年3月)
(七)后期督查阶段
适时组织检查和验收,通报检查情况,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于工作不力、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加以整改,直至完成规定任务,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防止反弹和回潮。(牵头部门:纪工委、监察局)
(八)整理绿化阶段
由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与街道对接,对已清理的范围开展整理绿化工作。(2018年5月)(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小海街道、中兴街道、能达建设)
四、组织领导
(一)组建工作机构。成立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和街道为成员的工作班子,强化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积极参与,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互通共享、部门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坚持整治与管理并重,以整治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三)强化督察督办。要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因推诿扯皮、反应迟缓、工作不力而影响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南通开发区通启运河沿线整治方案领导组成员名单
2-6(略)
附件1
南通开发区通启运河沿线整治方案
领导组成员名单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相关整治工作要求,切实改善通启运河水质和周边环境质量,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启运河沿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领导组及相关工作推进组,成员如下:
一、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强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明 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曹维熙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邵 冲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王文先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局局长
王长明 政法委副书记
蔡长春 农村工作局局长
钱志华 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 伟 建设局局长
吴 强 综合执法局局长
秦华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朝晖 环境保护局局长
贾党辉 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袁伟斌 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樊爱民 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 峰 交巡警五大队大队长
徐 华 消防大队大队长
沈 波 小海街道党工委书记
江华杰 中兴街道党工委书记
(一)砂石码头(堆场)清理推进小组
组 长:吴 强 综合执法局局长
小组负责67家砂石码头(堆场)清理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局,房产管理局、建设局、公安分局、小海街道、中兴街道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二)国有企业清理整治推进小组
组 长:陆 飞 财政局局长
王志兵 开发区总公司总经理
小组负责10家国有企业非法占用岸线整治工作,国资委、总公司、小海街道、中兴街道抽调专人参加推进工作。
(三)其他企业清理整治推进小组
组 长:袁伟斌 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江华杰 中兴街道党工委书记
小组负责42家企业非法占用岸线整治工作,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小海街道、中兴街道抽调专人参加推进工作。
(四)“走帮服”工作小组
小海街道工作组:
组 长:孙 颖 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锦华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梁锦忠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小组负责对小海街道沿河范围内非法占用岸线企业上门宣讲政策和整治要求,推进整治单位及时自行整改。
中兴街道工作组:
组 长:严 华 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缪 进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孙同志 环保局副局长
小组负责对中兴街道沿河范围内非法占用岸线企业上门宣讲政策和整治要求,推进整治单位及时自行整改。
钢丝绳行业违建整治工作组:
组 长:顾书进 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副组长:唐进华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尹冠云 环保局副局长
小组负责对沿河范围内钢丝绳违建企业上门宣讲政策和整治要求,推进整治单位及时自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