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结论的公示(第七批)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省农药检定所《农药经营许可技术审查规范(暂行)》的要求,我局经过严格的材料审核后,11月5日对第七批提交材料的2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8年11月9日至11月16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以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13-85924510)。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核查合格单位:
1、江苏佳田化学有限公司
2、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