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结论的公示(第六批)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省农药检定所《农药经营许可技术审查规范(暂行)》的要求,我局经过严格的材料审核后,9月4-5日对第六批提交材料的4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8年9月7日至9月14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以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13-85924510)。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核查合格单位:
1、开发区正明农资店
2、南通开发区海镇种子站
3、开发区小海街道宏顺农资经营部
4、开发区新开街道威富化肥经营部
南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