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结论的公示(第四批)
来源: 经济发展局 发布时间:2018-08-10 14:20 累计次数: 字体:[ ]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省农药检定所《农药经营许可技术审查规范(暂行)》的要求,我局经过严格的材料审核后,8月2日对第四批提交材料的6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8年8月10日至8月16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以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13-85924510)。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核查合格单位:

详见附表。

南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8年8月10日   

农药经营申请户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