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开发区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
来源: 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02 16:35 累计次数: 字体:[ ]

机关各部门,炜赋物业公司,各有关单位:

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南通开发区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安全检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南通开发区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开发区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消除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安全检查制度。

一、目的

通过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消防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对安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南通开发区区级机关办公用房。

三 、责任主体

使用部门(单位)和物业公司是安全检查责任主体,按照本制度规定对所用所管办公用房进行安全检查。

四、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

(一)例行检查

1、物业公司项目服务中心工作任务

(1)日检查:每日上班前对所管理的办公用房进行安全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内容主要包括用火用电用气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防火门关闭情况;现场施工安全措施到位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等情况。

(2)周检查:每周对所管理的办公用房进行防火检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安全出口和疏散设施情况;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用气和危险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和消防设施运行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情况;重点部位管理情况;火灾隐患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3)月检查: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内容主要包括物业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考勤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消控室值班记录、防火巡查、故障登记、微型消防站演练台账;在岗值班人员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检测维护保养情况;岗亭值班记录,进出人员及车辆管理情况;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重大活动安全保卫情况。

2、使用部门(单位)和物业公司

使用部门(单位)和物业公司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每季度应对所用所管办公用房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点评并形成记录。

(二)专项检查

1、特殊节点检查

法定节假日前及重要活动期间,使用部门(单位)和物业公司安全分管负责人应对所用所管办公用房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安全、保卫制度执行情况;消防系统、特种设备运行情况;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等。

2、特殊天气检查

物业公司项目服务中心应根据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跑冒滴漏为重点;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湿为重点;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发生灾害性天气时应加大对隐患点的检查频率。

3、施工检查

物业公司项目服务中心应每天对办公用房装修改造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有无办理施工许可;查看现场安全措施和安全监护人员到位情况;施工结束后,现场整洁情况。

五、整改要求

检查小组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责任人员,并进行“回头看”,督查整改实效。对由于物资暂缺或技术难度高无法即刻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落实专人定时巡查,直至彻底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