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发区派驻街道消防文员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26 23:59 累计次数: 字体:[ ]

机关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老洪港,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消防工作,充实基层消防监管力量,管委会决定由消防救援大队派驻消防文员到街道协助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开发区派驻街道消防文员工作职责(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街道、老洪港要严格履行《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工作职责,保障消防工作经费,完善消防监管机制,明确专人(街道干部)负责,切实做好派驻消防文员的使用工作,并视情给予工作补助。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做好派驻消防文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和督导,统筹安排派驻消防文员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街道意见加强对派驻消防文员的考核。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基层火灾防控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开发区派驻街道消防文员工作职责(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消防工作,充实基层消防监管力量,根据省消防救援总队《2020年全省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和当前消防工作实际需要,由消防救援大队派驻消防文员到街道协助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明确派驻街道消防文员工作职责如下:

(一)协助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辅助开展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消防工作部署要求,反馈消防工作情况和信息。

(二)熟悉掌握辖区内单位场所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协助建立单位分类档案底册。

(三)协助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收集有关资料并建立工作档案。参加街道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检查,辅助做好隐患跟踪督改。

(四)协助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协助街道干部对辖区单位场所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做好登记和上报。

(五)协助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制定居民防火安全公约,向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六)协助开展火灾调查,辖区内发生火灾事故时,根据需要协助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七)上级交办的其他辅助性消防工作任务。

本职责规定由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