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南通开发区管委会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街道、江海镇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健全我区教育督导体制,经区管委会同意,决定对区管委会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委员会新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刘 锋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邵 平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委 员:鲁 泓 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纪 玲 区审计局副局长
曹永红 区编办主任、人社局副局长
倪 敏 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乔朝凯 区财政局副局长
邵 进 区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张建军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黄劲松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羌松延 区管委会专职督学
姚 婕 区人才科技局副局长
区管委会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的政策意见,审议教育督导有关规划和重大事项,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区督学,发布全区教育督导报告等。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业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羌松延兼任办公室主任。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